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8-0224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8-01-16 16:5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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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林业局以“森林腾冲”、“美丽腾冲”为建设目标,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完善林业制度改革,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一定成效,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35亿元,占全年计划32亿元的109.4%,同比增20.6% 。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2.5亿元,同比增13.6%;第二产业产值11.8亿元,同比增18.5%;第三产业产值10.7亿元,同比增33.8% 。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扎实开展森林保护。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8468份,采伐活立木蓄积33.63万立方米,占下达指标84.57万立方米的39.76%。二是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审批和上报审批项目84起,使用林地711.1655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5768.602万元,采伐林木3.59326万立方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林权权利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1.72亿元。其中:上报审批腾冲至猴桥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永久性占用林地16起、审批使用林地面积453.0627公顷,审批和上报审批小地方水库工程的进场便道、取(弃)土场等项目临时占用林地21起,临时占用林地141.7797公顷,审批森林防火通道项目47起,占用林地面积116.3231公顷。三是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抓实火源管控措施,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林木受害率为0.014‰,当日扑灭率100%,扑救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四是稳妥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市、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建设,增设核桃监测点和石斛监测点各1个,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点达98个。先后组织了4次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滇楸象鼻虫、薇甘菊无公害防治31075.90亩,防治率100%,成灾率为0.333‰。五是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工作。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开展270.52万亩天然商品林现地区划落界,兑付集体(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费2108万元,使用天然林补助资金895.655万元,加强天然林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125.04万亩国家公益林和31.12万亩公益林的管护,兑现公益林补偿费1561.6万元,支出公益林管护劳务费697.826万元,使用公益林补偿资金1407.81万元,加强公益林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保护项目、腾冲县社区为本生物多样性保护本土精神探索项目、守护千年古树——大树杜鹃保护项目等14个项目,加大高黎贡山生态保护力度。做好名木古树保护工作。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已挂牌保护的5.43万株古树名木定期检查和保护。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完成湿地面积核查,全市湿地总面积6819.63公顷,其中人工湿地1896.92公顷,自然湿地4922.71公顷,比2012年基准数据4910.02公顷增加了12.69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提升至26.09%。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办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415起,理赔金额45.2万元。继续实施“谁使用、谁补偿”的景区长效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七是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积极开展农村能源建设指导、培训和宣传,完成省林业专项资金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新建农村太阳能热水器2500台,农村省柴节煤炉灶3000户,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八是强化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变事后打击为事前预防,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同时加大非法破坏林地行为打击力,整合森林公安、保护分局、林政稽查、木材检查站、林业站等林业执法队伍,从严查处盗伐、滥伐、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无证加工木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369起(含森林公安局),其中刑事案件27起、林政案件339起、公安行政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处罚违法行为人33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2.大力开展营造林。完成营造林任务18.4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任务5.18万亩(国家造林补贴项目1.5万亩、异地植被恢复项目0.38万亩、木材战略储备项目0.2万亩、小课题试验项目0.02万亩、社会造林3.08万亩),国家森林抚育补贴9万亩、低产林改造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核桃抚育管理示范样板建设0.3万亩、石斛仿野生种植0.01万亩,林分结构调整1.5万亩。同时实施封山育林实施10.1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27万株,建成市级义务植树样板示范林130亩,引种试验开展泓森槐、大头茶、流苏等小课题研究项目150亩。申报获得古永林场、沙坝林场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4份。完成省级红豆杉种子园、省级腾冲红花油茶种质资源收集库申报工作。
3.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一是抓好核桃油茶提质增效。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1.5万亩,生产良种核桃穗条1.5万条,穗芽5.8万个,完成核桃改造和改良7万株。截至目前,全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巩固面积为166.04万亩,其中:泡核桃103.71万亩、油茶62.33万亩。2017年,核桃产业实现产值2.04亿元,产量8160吨;油茶产业实现产值0.59亿元,产量1323吨。二是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全市林下经济规模达64.21万亩,产值12.13亿元。发展石斛、草果、重楼、续断、草乌、桔梗、龙胆草、红花等林下种植面积16.5万亩;开展豪猪、竹鼠、野猪等野生动物驯养及牛、羊、鸡、蜜蜂、胡蜂等林下养殖22161户,产量28万头(只、羽、窝);开发森林公园、林下庄园、林家乐等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从业人员5.8万人;发展林下产品采集规模31.6万亩。林农从发展林下经济中得到了实惠,人均林下经济收入1650元,林下经济成为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三是促进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和扶持木材加工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提升对伐区剩余物、加工剩余物等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率,在森林消耗量减少的前提下,实现加工产值10.7亿元,同比增33.8%。四是开发生物制药产业。依托我市红豆杉、银杏种质资源和原料林基地建设优势,编制了《腾冲市红豆杉产业发展方案》和《腾冲市银杏产业融合发展方案》,拟建设3万亩银杏原料林基地,发展银杏酮提取加工产业,拟建设5万亩红豆杉药用林基地,发展集原料基地、紫杉醇提取生产线、针剂药剂企业为一体的红豆杉产业化项目。2017年,建成银杏叶用原料林基地1.3万亩,红豆杉0.5万亩。
4.扎实推进林业改革。一是不断巩固集体林权主体改革。继续开展林木确权发证和林权宗地属性完善工作,完成林权登记业务881宗,50227.876亩,发证481本。完成21.16万宗林权宗地属性完善工作,完成林权宗地电子附图属性与林权数据关联,初步实现“一张图”管理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集体林权登记面积399.79万亩,确权率99.7%,确权宗地数41.31万宗,核发林权证12.80万本,发证户数11.93万户。二是稳步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推进林木林地流转工作,审核林地林木流转61宗,5200.453亩,42本证,流转金额1948.5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流转988宗地,流转面积12.65万亩,流转金额17323.59万元。做好林权抵押贷款登记工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5起、95宗、面积0.7569万亩、贷款金额1948.85万元;注销抵押登记22起、注销宗地86宗、面积0.6995万亩、涉及注销金额2505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林权抵押登记365起,抵押面积24.4577万亩;贷款金额达3.595亿元,抵押贷款余额达1.3亿元。开展林业贴息贷款,收集整理2016年林业大额贷款贴息2家、小额贷款贴息相关资料148户,开展2017年林业贷款贴息申报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理林业贴息贷款5531.4万元,实际贴息资金475.52万元。加大纠纷调解力度,受理资源类争议15起,其中:作出处理决定2起、调解2起、行政答复4起、参加行政诉讼4起、上诉1起、保山市政府行政复议2起。三是加大林农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开展腾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认定工作,认定县级示范社30户,补助认定资金18.48万元。新建设林农专业合作社4家,申报市级示范社5家。截至目前,全市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108家(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22家),有社员2.4万余人,带动农户8025余户,连接基地约38万亩,其中林地36万亩。四是不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将国有林场435公里林区道路、未通水的14个营林点、未通电的15个站点纳入项目规划,结合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通达工程、农村人饮安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逐步解决国有林场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较弱的问题。将国有林场43名长期从事森林管护、培育利用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转岗为森林管护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市国有林场林业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促进林场队伍建设。同时申报将国有林经营权划入林业投资开发公司,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同时发展林场多种经营,逐步解决林场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5.不断夯实林业基础建设
(1)推进重点项目实施。2017年我市林业系统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4个项目,完成投资4990万元。分别为:一是腾冲市2017年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新开工)。完成新建防火通道20公里,维修森林防火通道150公里,完成投资600万元,占年度计划100%。二是腾冲北海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和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新开工)。完成北海湿地管护人员聘用及部分设施购置,开展外来物种清理和控制,管护设施修缮完成围栏3200米、水上浮标1600米,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成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两项合计完成投资660万元,占年度目标计划的100%。三是腾冲市银杏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新开工)。计划总投资12356万元(2017-2018年),2017年完成投资3080万元,占年度目标计划3000万元的103%。完成土地流转14487.35亩、完成银杏种植13800亩、红豆杉套种5000亩,建成30头肉牛、1.5万羽山地鸡养殖基地、建成1000立方米的沼气站、完成银杏叶烘干加工厂主体工程建设、完成生态休闲体验设施总规、完成植物提取加工园区总规、前期工作及加工厂场地平整。四是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曲石林政稽查中队办公业务用房(新开工),建设用地面积2820.21平方米,建筑面积1867平方米,完成投资650万元,占年度目标计划的100%。
(2)加强林业基本建设。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01万元,其中:明光林场青岩子点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30万元;大河林场沈家坟点房新建工程,完成投资28万元;固东林业工作站进站道路及危旧房改造项目,完成投资23万元;腾冲市林业局彩钢瓦房改造、应急大队铁艺大门及厕所改造、沙坝中队电路改造等零星工程,完成投资20万元。
6.不断引入林业发展资金。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7年,向上争取资金实际到位9024.1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和融资。由林投公司编制上报保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两个,分别是来凤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旅游开发项目、腾冲市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腾冲市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建设项目,获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腾冲市支行政策性项目贷款6亿元,本年度资金到位1000万元,开展了项目林勘、道路设计等前期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完成招商引资认定项目2个:2017年宝韵香植物产业科技园的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宝韵香茶油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总额:2亿元,建设年限:2017—2020年。腾冲市红豆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开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总额:3.5亿元,建设年限:2017—2020年。四是做好储备项目。完成储备项2个,分别是:投资4.5亿元建设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琅琊山森林旅游探险度假区项目,投资2亿元建设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风舞岭特色旅游小镇项目。
7.扎实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17年5月,腾冲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在林业局下设办公室,完成了《腾冲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年12月通过了国家评审。《总体规划》,建设期为2017-2027年,其中创建期为2017-2019年,提升期为2020-2027年。估算总投资19.77亿元,其中创建期投资8.45亿元,提升期投资11.32亿元。《总体规划》,着力建设森林城市生态环境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支撑体系,进一步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文化品位,扎实推进城市生态化建设。
8.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总体部署为主线,结合林业实际,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抓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廉政督查常态化,召开全系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和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巡察整改和审计监督,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改革发展主题,抓住生态保护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加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谐稳定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活力和工作实效,为全市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生态环境修复难度增加。通过多年来的大规模造林绿化,全市可造林地的结构和分布发生显著变化。目前全市宜林荒山荒地主要集中于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高的造林困难地域,同时国家造林投资标准较低,现有科技支撑能力较弱,加之连续多年遭受特大干旱和雨雪霜冻等自然灾害,造林成果巩固难度增加。
(二)林业持续投入压力增大。目前,全市林业建设进入攻坚阶段,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持续增加,但当前国家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植物检验检疫费用不再征收,加之林业投融资渠道不通畅,导致林业发展资金缺口较大,林业持续投入压力增大。
(三)天然林停伐补助兑现困难。根据省厅天然林保护会议要求,下达腾冲天然林停伐保护任务270.52万亩,通过与二调数据数据、集体林改数据和现地核对,存在天然林数据、集体林改数据与现地林情不符合的情况,部分天然林起源判读错误、林地权属认定错误,部分天然林与公益林交叉、重叠,在停伐保护区域内,还涵盖着农地森林面积、多年未果的林地纠纷面积、因工程建设已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面积,加之群众对天然林停伐保护的认识不足,兑现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推进困难。
三、2018年工作计划
到2018年末,全市林地总量与现有林地面积基本保持平衡,并略有增加;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长1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达38亿元。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一是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批,活立木年消耗量控制在84.57万立方米以内。二是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的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三是继续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林产工业企业的规范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林木林地流转,加大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的查处。四是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林木受灾率在1‰以下。五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受灾率在4‰以下。六是实施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七是抓好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和谐平安林区。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培育和森林质量提升。结合绿化造林工作任务,加强森林培育力度,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一是继续实施植树造林方式转变,造林树种继续推行乡土化、多样化,造林用苗继续推行良种化、容器化、大苗化,林地清理和种植、抚育继续推行局部化、小穴化,培育目标继续推行大径化、复层化,从源头抓好森林质量提升。二是加强种苗繁育工作。实施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加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加大林木良种推广示范工作力度,大力培育秃杉、红花木莲、马蹄荷、南亚含笑、长蕊木兰、披针叶杜英、南酸枣等珍贵乡土树种苗木。三是抓好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林业碳汇、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分结构调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项目的实施,科学推进林分质量提升。
(三)进一步发展林业产业
1.大力发展生物制药业。抓好红豆杉紫杉醇、银杏酮提取等林业生物制药产业项目落地生根,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发展集原料基地、提取生产线、针剂药剂企业为一体的产业化项目。
2.全力巩固木本油料产业。一是实施核桃、油茶提质增效项目和抚育样板项目,提升核桃、油茶单位面积产量和品质。二是加大对核桃、油茶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三是计划引种试验种植油牡丹50亩,寻求木本油料作物新的突破点。
3.做强做优林下经济产业。加大滇重楼、天麻、草果、乌头等林下中药材种植力度,着力建设滇重楼种植基地、天麻良种扩繁及推广种植项目,加大天麻、红花油茶等保健系列产品的研投;同时加大对林下生态养殖产业及基地建设的扶持,积极扶持培育示范基地和产品,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4.探索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大力发掘林区森林景观,增加新的旅游景点,引进森林疗养项目,发展森林旅游业。一是结合《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修编,完成《腾冲市森林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沙坝林场的山心老箐、鸡素洼,大河林场的青草岭,古永林场狼牙山、冻冰河,苏江林场的白马山等森林景点纳入《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在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寻求开发与保护的平衡点,将资源优势依靠科技支撑转化为生态优势、经济优势。二是服务好全市争当建设“高黎贡山东方黄石公园”的排头兵工作。继续做好高黎贡山保护工作,积极主动参与“高黎贡山东方黄石公园”规划策划,服务好高黎贡山各类户外运动项目。
(四)进一步抓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腾冲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生态优先和兴林富民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着力加强森林生态体系、森林产业体系、森林文化体系、森林支撑体系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按步骤如期开展。
(五)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工作。一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巩固改革成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主体功能定位。同时积极发展林场多种经营。二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国有林核权换证,推进林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组建林业合作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林权交易平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融资担保、林权收储等中介服务机构。三是加快推进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作,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落实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的兑付,积极探索公益林多种管护形式,尝试国有公益林管护购买社会化服务。四是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林业数据库建设,构建林业系统林业专网全覆盖,充分使用林业信息化平台和OA办公自动化系统,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
(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林业部门反腐倡廉的新方式、新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建设“森林腾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七)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及相关工作。一是积极储备、申报和完成好各类林业项目,协助做好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等工作。二是做好防汛、道路交通及林业生产安全等工作。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