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18-1108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11-08 10:56:17 |
文号 | 浏览量 |
林权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人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申请内容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四至界限清楚、权属无争议的林地和林木。
二、受理的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三、受理条件
(一)予以受理的法定条件:
1、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2、申请材料齐全。
(二)不予以受理的法定情形
1、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权属有争议或者无权属证明文件的。
四、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乡镇林业站。
办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乘车方式:公交车1、4、5、6、9、10路。
五、申请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授权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5、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林权登记申请表、原林权证、林权依法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法定办理时限: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示无异议、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承诺办理时限:符合登记条件、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登记机关自收到登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林权证。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样式的《林权证》。
领取方式:直接领取。
领取地址:腾越镇西山坝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九、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5162128。
咨询及投诉地址:腾冲市林业局,通讯地址:腾越镇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6号,电话:0875-5181203。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投诉中心,电话:0875-5155689。邮政编码:6791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腾冲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
直接领取:腾越镇西山坝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林权登记办理程序流程图
附件【林权登记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