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8-073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14:2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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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腾政发〔2016〕3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要求,为了便于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更好的学习和理解《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云南省委、保山市委和腾冲市委关于深化林业专项改革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我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腾冲市林业局结合腾冲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规定,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形成了《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3月25日印发了《意见》。
二、目的意义
《意见》的出台,将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增强林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创新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管理,满足广大林农对林业技术、信息、金融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二是实现全市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三是促进林农持续增收、促进农村和谐的内在要求,四是实现林业适度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小规模生产与大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降低林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腾冲所有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关于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组建。一是积极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二是积极组建林业专业协会。三是积极组建家庭林场、联营林场等新型合作组织。
(三)关于加快林业发展融资体系。积极为林农提供林业发展融资支持。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云南银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增加林业贴息贷款(《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覆盖面。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及成员的信贷支持,推行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互助性担保体系,提高林业生产发展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建立林产业发展基金,为林产业发展提供林业贷款贴息支持。
(四)关于加强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立足我市林业发展实际,积极与林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加快林业科学技术研究,争取在优质种苗科技创新、良种选育推广、造林抚育技术、林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发展的林业项目方面取得一批突破性的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开展送林业科技下乡活动,把广大林农急需的林业先进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切实提高林业科技对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贡献率。
(五)关于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强化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防火扑救体系建设,提高科学扑救森林火灾能力。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健全林火监测预报网、通讯网、林火阻隔网,大力推进扑火队伍专业化、扑火装备机具化,切实提高森林防火火灾防控能力,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六)关于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进一步加快林检部门的职能转变,创新防治体制机制。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拉动等途径,扶持和发展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组织。鼓励林区农民建立防治互助联合体,支持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区域化防治,引导实施无公害防治。开展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疫情除治、监测调查等服务的试点工作。做好对社会化防治的指导,积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积极的政策支持。加强对社会化防治组织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支持防治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其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行业自律的作用。
(七)关于加快建设农村林业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林业信息服务体系资源,整合和利用各种媒介,向林农提供市场、科技和教育等信息,实现信息进村入户;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培育大型林业网站,建立林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扩大林产品网上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对林业服务信息内容真实性及收费合理性的监管,防止损农害农事件发生。
(八)关于林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组建经营性林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产品供销等服务,支持成立林业担保、反担保和森林资源收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