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7-0822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8-22 14:5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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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沙坝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沙坝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项目为支撑,扎实推进营造林工作
主要完成了以下项目工作:(1)米果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基地建设上年结余工程;(2)2015年林木良种补贴育苗工程;(3)2016年林木良种补贴育苗部分工程;(4)2013年省级低效林改造(2016年改造部分)2 000亩;(5)2015年度红花油茶幼林抚育;(6)披针叶杜英本年度工作;(7)云南省腾冲红花油茶种质资源保存库2016年度应实施工作;(8)2016年度县级林分结构调整(5000亩);(9)红花油茶良种采穗圃抚育。
2.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1)圆满完成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任务。(2)依法强化资源林政管理。(3)加强公益林管护。(4)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控力度。
3.稳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认真落实林业基础建设项目,主动争取上级资金,充分发挥林场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促进持续健康全面发展。
4.抓实林业生产,林业经济运行良好
(1)2016年根据市林业局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销售原木1 081.215立方米;销售伐区剩余物638.28立方米;合计实现销售收入118.39万元。
(2)多种经营实现收入346.3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林场始建于1959年11月,位于腾冲市腾越镇永乐村上云脚,辖区周围与8个乡(镇)45个村委会和1个县相毗连,场部距县城11公里,原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腾冲县林业局国有林场财政全额供养方案的批复》(腾委〔2013〕72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5月1日起转为全额财政拨款补助的事业单位。
林场经营面积7 075公顷,其中林业用地6 946公顷,有林地面积6 175公顷,用材林面积5 181.7公顷。林场下设山箐、关坡、清水沟、陡山、茅草河、盈河6个营林点进行管护,辖区面积分散,点多面广线长,随着林区道路的逐渐延伸,道路维修费用等逐年增加,防火通道维修、森林管护任务日趋繁重。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腾冲市林业局沙坝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根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定,从2016年12月全归人社局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 23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00万元,占总收入的62.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464.75万元,占总收入的37.7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43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5.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经费中因在职及退休人员调资、养老保险改革、多种经营利润返还等增加114.53万元;项目拨款增加301.02万元。经营收入增加17.97万元,主要是多种经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 05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38万元,占总支出的45.84%;项目支出151.49万元,占总支出的14.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417.24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39.74%。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65.8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工资及多种经营投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19.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经申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根据林场实际情况增加了项目资金支出;经营支出减少84.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木材及多种经营生产减少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沙坝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工资及多种经营投入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22万元,比上年增加59.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多种经营支出81.76万元,比上年增加5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75万元,比上年增加1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45%;其他资本性支出0.65万元,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沙坝林场为完成特定林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49万元。与上年支出31.55万元对比增加119.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林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项目资金支出。具体项目出是:米果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基地建设上年结余9.62万元,2015年林分结构改造抚育款10.00万元,红花油茶幼林抚育款31.15万元,造林地管护款6.48万元,2016年林木良种补贴资金17.85万元,云南省腾冲红花油茶种质资源保存库:存量资金返还54.80万元,2016年县级预算13.59万元;2013年省级低效林改造款2016年实施部份8.00万元。
(三)项目结余情况
项目资金结余143.75万元,明细为:2016年林木良种补贴42.15万元,云南省腾冲红花油茶种质资源保存库2016年县级预算1.62万元,2016年第三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林场改革资金结余99.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27%。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00万元,占上年支出合计的43.31%对比增加16.9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29.93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19.94万元;经营支出比上年减少84.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26万元(其中:车辆经费10.16万元,招待费3.10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预算的7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7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67.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43万元,上升3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4万元,增长3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4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场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9万元,占79.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占21.0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79万元。主要用于林场公务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沙坝林场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本部门2016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1次,合计接待26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75万元包含:退休职工工资84.62万元;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4.16万元;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5.40万元;退休职工去世一次性丧葬费补助13.50万元;职工体检、回补、独补等0.07万元。
2.经营收入464.75万元包含:销售原木1 081.215立方米,销售额94.70万元;销售伐区剩余物638.28立方米,销售额23.69万元;多种经营收入(苗木、茶果、茶籽、茶油、草果承包收益等)346.36万元。
3.经营支出417.24万元包含:原木加工费、新修林区道路、维修林区道路、伐区清理费等35.62万元;伐区剩余物加工费、运费等15.61万元;多种经营生产成本366.01万元(苗木培育费用、茶果采集成本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