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7-0818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15:5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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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苏江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苏江林场位于腾冲市猴桥镇下街村,距离城区54公里,是执行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苏江林场经营管护面积25979.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61,995.00亩,占林场总面积的60%以上,由于林区分散,点多面广线长,林区管护营林点、管护人员多,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多,维修难度大,林区工作人员工作生活条件艰苦。
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腾冲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腾政办发〔2013〕72号)文,我场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0名;领导职数:核定领导职数5名;经费管理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林场主要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林业生产,林业经济运行良好。
a.木材生产经营情况。
(1)2016年林场生产销售2016年库存商品原木266.794立方米,销售原木实现销售收入356355.64元;生产销售库存纤维柴683.54吨,实现收入218732.8元,原木和纤维柴实现销售收入575088.44元。
(2)销售原竹9346吨,实现收入1510925元;经济林产品收入212825元,其中石斛销售收入131500元,收草果承包金收益36220元;其他收入为电站收入179081.11元。
(3)生产、经营成本:2016年生产加工2015年库存原木、纤维柴生产支付生产经营成本为388708.7元,主要是加工费、营业费用及运输成本。
(4)林场经营全年实现总收入3097291.55元,原木和纤维柴实现经营利润186379.74元,多种经营实现经营利润1703093.01元,全年实现经营结余1889472.75元。
(5)经营利润分配情况
本年度林场实现经营结余1889472.75元,原木和纤维柴实现经营结余186379.74元,全部上缴市财政。多种经营实现经营结余1703093.01元上缴财政后留林场开展经营活动使用。
b.财务管理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苏江林场属二级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计划财务室,现有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基础,制定了《林业局苏江林场内部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按制度执行。做到依法理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千方百计解决资金供求矛盾,确保了年初预算的执行。
2、以项目为支撑,扎实推进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及造林绿化工作。
完成了沙家坝国家木材战略储备项目森林抚育秃杉3000亩和2016年林分结构调整的森林抚育760亩,2016年度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抚育1006亩,完成2013年低产林改造抚育4242亩,进行炭汇项目森林抚育管护620多亩;在森林防火方面,完成了森林防火通道的维修维护,没有森林火灾的发生,基础设施完成了大坡脚迁建点的建设。本年度完成了林业局下达的木材生产、木材销售任务,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利润,所实施项目,经市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资金支付完成。
3、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1)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实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2016年我场积极主动参与完成了中缅边境火灾的防控工作,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2)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目前我场管护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61,995.00亩,占我场总面积的60%以上,国家级公益林共设置62个管护责任区,配备62名专业管护人员。2016年对国家级公益林防火通道维修,加强公益林管护,合理安排管护人员,及时发放公益林管护资金,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减少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控力度。2016年,在造林工作中,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0%。林区切实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落实防控机制建设,林场林区没的森林病虫害发生。
(4)依法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加强巡山护林,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坚持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和林地保护管理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资源林政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及征占用林地报批制度,做到依法治林。
4、稳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认真落实林业基础建设项目,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维护林区道路,对林场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努力拓宽资金来源,加大营林造林力度,重点发展核桃及红花油茶特色经济林产业;充分发挥腾冲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速生用材林,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全面发展,为实现“绿色腾冲”、“生态腾冲”的建设目标而奋斗,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5、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林业科技水平。
以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今年市林业局组织相关股室深入到苏江林场对我场干部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共培训150多人次,共发放宣传材料200多份;通过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腾冲林业发展成效,展示腾冲林业特色,不断提高腾冲林业的影响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腾冲市林业局苏江林场,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年初有财政供养干部职工、合同制职工45人,年末有财政供养干部职工、合同制职工4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11人,技术工29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年初离退休职工28人,年末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长期临时工4人,另有公益林管护人员6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苏江林场2016年度收入合计13,958,728.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61,437.3元,占总收入的77.81%;经营收入3,097,291.55元,占总收入的22.29%。与上年对比收入为3,753,048.39元增加28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大幅度调资,二是本年度退休职工死亡增加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三是大坡脚迁建点建设项目及森林抚育项目纳入公共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苏江林场2016年度支出合计11766377.06元。其中:基本支出5483437.3元,占总支出的46.6%;项目支出3618940元,占总支出的30.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2663999.76元,占总支出的22.6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3.5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大幅度调资,二是本年度退休职工死亡增加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三是大坡脚迁建点建设项目及森林抚育项目纳入公共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80787.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上级通知大幅度调增职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6740.48元,占基本支出的50.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12620.02元,占基本支出的23.94%;其他资本性支出65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89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大坡脚迁建点建设项目及森林抚育项目纳入公共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苏江林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237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35%。与上年对比增加5349328.91,增加率为142.5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大幅度调资,二是本年度退休职工死亡增加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三是大坡脚迁建点建设项目及森林抚育项目纳入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93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
6、农林水支出794643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苏江林场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1,900.00元,支出决算为66,581.00元,完成预算的6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581.00元,完成预算的6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26.00元,下降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569.00元,下降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2157元,下降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58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58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苏江林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