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7-0818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15:5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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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2016年林场全面停止林木采伐,认真落实林业基础建设项目,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努力拓宽资金来源,加大营林造林力度,重点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全面发展。
本年度完成2016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1894亩红豆杉采叶林造林工作,2015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2500亩森林抚育工作, 2016年森林抚育样板林建设100亩,县级森林培育项目4190亩,县级林业产业化项目5292亩,贫困林场乌龙茶引种项目管护抚育10亩,新建山田营林点房屋317平方米。所实施项目,经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资金支付到位。
2、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工作任务。推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
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目前我场管护国家级公益林面积7.27万亩,占我场总面积的22%,国家级公益林共设置24个管护责任区,配备24名专业管护人员,比2015年增加管护人员3人。2016年加强公益林管护,合理安排管护人员,及时发放公益林管护资金,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减少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控力度。2016年,在造林工作中,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6%。林区切实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落实防控机制建设,林场林区没的森林病虫害发生。
依法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加强巡山护林,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坚持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和林地保护管理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资源林政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报批制度,做到依法治林。
3、抓实林业生产,林业经济运行良好。
2016年林场全面停止林木采伐,销售2015年库存纤维柴1,017.52吨,生产销售自然灾害损失纤维柴1,421.301吨,实现收入1,235,111.40元。多种经营销售原竹3,016.96吨,实现收入492,354.00元。
本年度林场实现经营结余538,668.02元,纤维柴销售实现经营结余46,461.73元,全部上缴县财政。多种经营实现经营结余492,206.29元上缴财政后留林场开展经营活动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摩托车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6年度收入合计7,731,280.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7,885.38元,占总收入的6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2,703,395.37元,占总收入的35%;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602,369.60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的正常调资增加,2016年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化项目拨款增加,财政返还多种经营利润增加和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拨款的大幅增加;经营收入减少 19,432,144.33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林场全面停止林木采伐,2016年经营收入主要是销售2015年库存纤维柴,自然灾害损失纤维柴及多种经营销售原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6年度支出合计5,805,750.78元。其中:基本支出3,593,185.38元,占总支出的61.9%;项目支出485,100.00元,占总支出的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727,465.40元,占总支出的29.7%。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 1,167,669.60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的正常调资增加和财政返还多种经营利润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3,287,553.35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仅有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化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大幅减少 21,110,718.77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林场全面停止林木采伐,仅有库存纤维柴和自然灾害损失纤维柴等的成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3,185.38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 1,167,669.60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的正常调资增加和财政返还多种经营利润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6%。人均公用经费22,897.4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林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5,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3,287,553.35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仅有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化项目支出。其中森林培育完成森林抚育作业4190亩,项目支出209,500.00元,林业产业化完成低效林改造作业5292亩,项目支出275,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8,285.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2%。与上年对比增加1,585,769.60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的正常调资增加和财政返还多种经营利润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2,17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678,303.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69.60元;
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376,11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796,512.28元,森林培育支出209,500.00元,林业产业化支出275,600.00元,其他林业支出94,5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750.00元,支出决算为111,110.72元,完成预算的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736.72元,完成预算的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4.00元,完成预算的1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多年,车辆状况陈旧老化,维修费、油料费等费用增加造成。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 76,435.50元,增长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77,031.50元,增长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6.00元,下降1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营林生产公务用车费用纳入基本支出核算,并且公务车辆使用多年,车辆状况陈旧老化,维修费、油料费等费用增加造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736.72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3,374.00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736.7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736.7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林场营林生产管理、森林防火及林政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7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石屏县林业局到腾冲市林业局考察学习腾冲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6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205,384.00元,实际采购金额910,609.00元,节约政府性基金294,775.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