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35-8-06_B/2017-0213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2-13 14:37:0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腾冲市林业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2017年发展目标及工作措施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名词解释

 

关于腾冲市林业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组织全市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和林业工程项目实施;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对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苗圃实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市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指导全市生态文化建设。

组织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强化资源林政限额采伐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调处山林纠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或权限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审批;指导监督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工作和全市国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市核发的林权证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建立管理档案,符合程序依法流转变更林权证的持证人;做好资源林政管理示范市的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调武警腾冲森林部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负责对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优化配置林业资源,尤其是对木材、竹材生产及以木材为原料的木制品的经营加工管理,并对特色经济林、林产化工、木竹浆造纸、工业原料林、森林生态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种苗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拟定全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开展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初审,承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负责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领导管理,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

组织实施林业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有关林业基金和规费的征收、使用;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林业系统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以煤代柴、以电代柴、以沼气代柴、以液化气代柴等森林资源的节约代用。

负责林业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廉政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育培训,抓好林业宣传工作和林业产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

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组织指导全市以核桃、红花油茶、银杏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产业发展工作;监督全市中低产林改造和工业原料林建设,监督和指导林产品精深加工。

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外事外经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发展目标及工作措施

工作目标:到2017年末,全市林地总量与现有林地面积基本保持平衡,并略有增加,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长1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达29亿元。

(一)进一步加强森林培育和保护。一是严格完成上级下达的绿化造林任务。二是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活立木年消耗量控制在84.57万立方米以内。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好木本植物标本库建设,抓好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四是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林产工业企业的规范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林木林地流转,加大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的查处。五是抓好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和谐平安林区。

(二)进一步发展林业产业

1.巩固特色经济林,做优林产品加工业。一是实施核桃、油茶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和抚育样板项目,提升核桃、油茶单位面积产量和品质。同时加大对核桃、油茶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二是发展油松果(红豆杉)产业化项目,编制《腾冲市油松果产业发展方案》,2017年建设种植基地0.5万亩,做好种源试验和扦插育苗试验,做好紫杉醇提取物生产线和生物制药生产线建设的前期工作。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科技支撑体系,红豆杉原料林基地产值2亿元,加工产值6亿元。到2023年全部达产后,红豆杉原料林基地年产值达6亿元,加工产值达16亿元。

2.开发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完成编制《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将沙坝林场的山心老箐、鸡素洼,大河林场的青草岭,古永林场狼牙山、洞滨河,苏江林场的白马山等自然风光不弱于一些国内知名景观的森林景点纳入《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完成《腾冲市森林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寻求开发与保护的平衡点,增加新的旅游景点,引进森林疗养项目,将资源优势依靠科技支撑转化为生态优势、经济优势。

3.主攻林下种、养殖,做强林下经济产业。加大滇重楼、天麻、草果、乌头等林下中药材种植力度,着力建设滇重楼种植基地、天麻良种扩繁及推广种植项目,加大天麻、红花油茶等保健系列产品的研投;同时加大对林下生态养殖产业及基地建设的扶持,积极扶持培育1-2家潜力大、效益好的典型企业、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基地和产品,推动腾冲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4.依托林投公司,拓展林业融资平台。积极申报将国有林经营权划入林投公司,核发国有森林资源经营权证,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依法进行抵押融资,拓宽林业发展的融资渠道,增强林业经济发展活力,逐步解决林业发展项目支撑和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最终实现促进全市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林业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林业部门反腐倡廉的新方式、新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建设森林腾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及其他工作。一是积极申报和完成好各类林业项目,协助做好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等工作。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以推广太阳能为主,继续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四是加强防汛、道路交通及林业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落实基层责任,完善应急预案,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五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腾财预201742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包括:腾冲市林业局本级、腾冲林业局沙坝林场、腾冲林业局大河林场、腾冲林业局古永林场、腾冲林业局苏江林场、腾冲林业局明光林场、腾冲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腾冲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腾冲林业局红花油茶试验站。

部门在职实有37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74人。离退休人员18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5人。实有车辆65辆(含摩托车2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腾冲市林业系统财政总收入1256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60.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60.69万元,比去年增加6018.6万元,增91.99%其中本年收入4827.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732.8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27.81万元(本级财力4827.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60.69万元,比去年增加6018.6万元,增91.99%其中:基本支出3862.33万元,占总支出的30.75%,项目支出8698.37万元,占总支出的69.25%。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万元,为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84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节能环保支出3653.07万元,为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3532.67万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6.82万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03.58万元;4.农林水支出8367.59万元,为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34万元、农村公益事业50万元、行政运行1451.01万元、林业事业机构1949.47万元、 森林培育1363.56万元、 林业技术推广171.98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17.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6.14万元、动植物保护79.76万元、湿地保护673.85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1.33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130.86万元、林业产业化232.72万元、信息管理5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17.82万元、林业防灾减灾837.3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990.5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62.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4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54%。与上年对比增加98.142.6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薪金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98.37万元,如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 、森林培育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5920.46万元增2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即增加的天然商品林禁伐项目在2017年实施以及2016年未完成的项目。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62.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0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140.24万元增加2.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4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运行维护费137.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25.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林业项目检查验收等相关经济活动产生的费用,比上年预算减少3.6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