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6-051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5-10 14:59:5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公开程序进行预先保密审查。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会同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是否公开;对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可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是否公开;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应在公开前征求权利人的意见,确定是否公开;对一些敏感信息,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是否公开。
六、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程序:拟订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批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