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120060-4-04_A/2017-031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8 10:5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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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五、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五、部门收支总表
表六、部门收入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总表
表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本单位主要有五项职责: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二是依法受理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牵头办理重大信访事项;三是加强对信访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和开展信访救助;四是承担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五是分析研究信访动态。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6〕444号)编制。
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共腾冲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 14人,事业 0人,工勤 1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8.72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2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其中:上年项目支出结转7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8.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8.72万元,上年项目支出结转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72万元(本级财力248.7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2万元,占总支出的80.7%,项目支出4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9.3%。
机关运转经费支出60.3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301(款)”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机关运转公用经费的支出,“201(类)-0308(款)”支出,主要反映视频接访系统技术支持、日常维护及管理费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200.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预算支出的8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48万元(其中:上年项目支出结转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级信访工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占预算支出的19.3%。具体项目如下: 1. 上年结转安排支出(暂扣视频接访系统建设质量保证金,待列支)7万元;2. 视频接访系统维护及管理费3万元。3.2017年视频接访系统建设经费38万元。
2017年预算收入248.72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215.31万元,增33.14万元,原因建设村级视频接访系统,增加预算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支出248.72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215.31万元,增33.14万元,原因是建设村级视频接访系统支出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减少7.03万元,减幅34.21%。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一致;运行维护费6.02万元,与2016年预算减少3.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5万元,主要用于对重大、群体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与2016年预算相比减少3.5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其中货物类2.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2.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