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120060-4-/2022-0804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10:3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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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腾冲市信访局党组
中共腾冲市信访局党组2022落实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中共腾冲市信访局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机关党组对信访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强化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保山市委五届二次全会、腾冲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确定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保山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腾冲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局机关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机关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信访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 持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利用典型案件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完善监管措施,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效果情况。
12. 扛起“清廉腾冲”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创文整改提升、疫情防控一线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以精准监督助力以“小”见严纠“四风”、“河湖革命”、“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清廉单元”建设迭代升级等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家风建设,组织开展好“廉政家访”和家庭助廉活动。
13. 加强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抓好《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及《保山市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把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围绕市委干部作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打好整治作风问题“组合拳”,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营造崇尚担当实干、激励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情况。
14. 每年11月底前分别向市委及市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各股室(中心)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信访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股室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5.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6.加强局机关党组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7. 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8. 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股室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机关党租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股室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股室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机关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以上责任分工,如遇领导分工调整或人员变动,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随同调整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