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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120060-4/20240517-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5-17 1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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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总体要求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政府公开信息的分类

1.机构职能类:(1)部门基本信息(含名称、职责、地址、邮箱、电话、乘车线路、网址等);(2)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3)处(科)室职责;(4)所属单位(含名称、职责、地址、邮箱、电话、网址等)。

2.法律依据类:(1)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2)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3)以市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业务及服务类:(1)相关办事指南及依据等业务信息;(2)便民服务承诺以及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结果;(3)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联系方式。

4.其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在公开政府信息时,要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