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9-8-/2019-0315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9-03-15 11: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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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计局认真落实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健康、大物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勇担当、敢作为,聚焦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改革、依法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的运行特点:
2018年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实现全市生产总值193.8亿元,增长10%,比全国的6.6%高3.4个百分点,比全省的8.9%高1.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的10.5%下降0.5个百分点。分季度看,1季度增长11%,1-2季度增长10.5%,1-3季度增长10%,1-4季度增长1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8.7亿元,增长6.3%,增速同比持平;第二产业增加值74.3亿元,增长14.3%,增速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80.8元,增长7.7%,增速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一)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64亿元、增长6.3%,其中:种植业产值为22.69亿元、增长5.2%;林业产值为12.13亿元、增长19.1%;畜牧业产值为23.3亿元、增长4.8%;渔业产值为2.08亿元、增长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45亿元、 增长8.1%;实现农业增加值38.93亿元、增长6.3%。
(二)工业生产稳步发展。完成工业总产值208.7亿元、增长13.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133.2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3.8%,增长9.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
(三)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
(四)财政金融稳步运行。实现财政总收入27.2亿元,增长13.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6亿元,增长3.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2.6亿元,增长13.6%。12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01.6亿元,增长4.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98.8亿元,增长9.7%;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25.5亿元,增长15.6%。
(五)城乡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6亿元,增长11.9%。其中城镇实现30亿元、增长13%,乡村实现15.6亿元、增长10%。
(六)边贸形势平稳。实现进出口总额37216美元,增长33.2%。其中,进口29793万美元,增长43.5%;出口10423万美元,增长12.4%。
(七)旅游业平稳发展。全年共接待游客1626.8万人次,增15%,完成旅游总收入185.1亿元,增长22.5%;实现景区景点门票收入10820.2万元。
(八)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市场物价平稳。全年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02元、增长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92元、增长9.3%;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0%,商品零售价格同比上涨2.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上涨1.7%。
二、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统计局紧紧围绕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强化统计监测预警,狠抓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统计保障,全力服务腾冲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紧盯目标抓好统计监测
根据年初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对标对表,做到一数一反映、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评估、分析,实现各行业、各部门数据的有效衔接。对完成全年生产总值目标任务的基础指标进行多次多方案的测算分析,全方位研判各项指标实现的可能性及发展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积极支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达规企业培育、纳规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达限升规等情况进行认真监测分析,达到申报标准的企业及时组织入库并适时出数,准确反映经济发展情况。
上半年,完成了腾冲市规模以下工业调查核查工作和文化产业核查认定工作,其中,共核查工业法人479户,产业活动单位66户,个体493户;全市文化产业核查认定共完成445户,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打下了基础。同时,监测领域不断拓展,顺利完成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畜禽监测和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等工作,其中生猪监测成效明显,每年得到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补助700万元。国家产粮大县测工作连年上新台阶,2013年以来每年获得国家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千亿斤产粮大县奖励扶持4200余万元。还对民生指数、科技投入、妇女儿童、投入产出等领域进行统计监测,综合反映各领域的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依据。
(二)强化协调联动抓好部门统计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按照“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统计部门核算审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建立了部门统计工作制度,完善了部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形成了“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统计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及时传达好和学习好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以会代训或是利用QQ、微信等平台建立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搭建部门间统计业务知识学习交流平台,通过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深了各部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有效促进了部门间的联系、理解与合作。
三是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加强GDP核算基础数据的审核,坚持每季度召开部门统计联席会议,深入研究部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积极争取工作主动权。在农业生产、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三产发展等统计监测方面,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分析会商,着力加强统计数据趋势性、匹配性、结构性和支撑性分析,做到数出有据,数出一致。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腾冲市部门统计工作效果明显,得到了上级统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关注。今年1月国家统计局教育培训中心、中国信息报社到腾冲进行了调研,将腾冲开展部门统计工作的做法,撰写了题为“下好部门统计‘这盘棋’—云南省腾冲市统计局扎实做好部门统计工作扫描”新闻稿件,在中国信息报上进行了刊登和宣传。之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统计局、红河州统计局、丘北县统计局、瑞丽市统计局等先后到腾冲交流学习部门统计工作。
(三)夯实统计基础抓好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台账,规范基础工作。每季度深入乡镇、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或业务指导一次以上,对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指导,切实提高统计人员工作能力。加强统计现代信息化基础建设,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在调研基层统计工作中,发现乡级统计人员上报统计报表的电脑无法正常保障。市统计局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市18个乡镇统计人员配备了18台笔记本电脑,专门用于开展统计工作,为乡镇统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解决了全市220个村(社区)的统计负责人每人每月50元的工作补贴。对提升、规范和完善基层基础统计工作提供了的有力保障。
(四)切实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统计分析能力。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密切监测和跟踪,及时发现和研判动态变化和各类问题,通过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和统计专报等各种形式,为市委、市政府提供预警信息和咨询建议,发挥好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精心编印各种统计资料,及时发布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完成《2017年腾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编撰、《年度数据卡片》编制印发工作,起草了《改革开放四十年腾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汇编(1978-2017 )》。月度、季度及时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按时报送到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为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全市经济发展形势,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认真履行“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的统计工作新角色,为领导和部门决策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五)依法统计构建良好法治氛围
认真践行“领导重视是关键,部门配合是条件,应报尽报是基础,应统尽统是保障,依法依规是根本,数据质量是核心,真实反映是目的”的统计工作新理念。深入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利用部门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到基层和企业调研、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等时机,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组织全局干部和乡镇统计员认真学习了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央办公厅下发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
2018年1月份和2份,在市委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市委领导和政府领导分别集中学习了《条例》、《意见》和《办法》及《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对依法统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要求,10月分起草了《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后印发至全市18个乡镇、市直部门各单位及驻腾各单位,对照要求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形成了关心统计、支持统计的良好局面,各部门对统计工作有了全新认识,为促进部门统计工作和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将四经普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为我市四经普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二是成立了腾冲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为经济普查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队伍保障;三是印发了《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腾政发〔2018〕46号),全面安排部署腾冲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普查各阶段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度要求,按时、有序、平稳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截至11月初,单位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6次接待了国家、省、市督查和检查。
(七)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2次,始终把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摆在第一位,坚持党要管党,依法依规从严治党,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二是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及报销制度等,编印成册,及时发到每个干部职工。三是局党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及时召开会议,及时研究2018年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从实管理队伍。
(八)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扶贫攻坚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三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扶贫工作小组,深入挂钩村开展帮扶行动。指定三个副局长各自负责一个社区,由党支部负责统筹,具体抓落实。
二是对照部门职责,积极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根据腾冲市级部门行业2018年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及时提供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增速及分析材料。紧紧围绕脱贫退出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密切监测目标完成情况,指导各级完成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指标测算。
三是认真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帮户的挂包帮结对帮扶工作制度。我局共结对帮扶53户贫困户,其中水平村14户,平地村26户,高原村13户。局长挂四户,副局长每人挂三户,一般职工每人两户,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无漏挂情况发生,为三个村解决“扶贫+党建”工作经费共7.5万元。今年10月,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抽派4人参加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深入基层访民情、听民意,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多次组织全体挂包责任人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了解贫情,分析致贫原因,找准短板,制定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与村两委共同认真分析研究村情贫情,制定村级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帮扶责任全面落实、帮扶政策及时兑现、帮扶工作扎实有效。
四是选好管好用好驻村工作队员。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选派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到曲石镇双河社区开展驻村工作。定期到队员挂钩村了解工作情况,为工作队员安排了2万元的工作经费,并组织了体检。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立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坚持统计数据会商会审。加强对部门数据的监测、评估、分析和管理,实现各行业、各部门数据的有效衔接。
二是有序推进统计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实行部门联动,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深化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核算制度改革,做好数据衔接工作。
三是加强“四上”企业培植工作。积极配合行业各主管部门做好准“四上”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完整、规范地提供入库证明资料,确保申报一户审批通过一户。
四是抓统计监测,服务好稳增长。当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扎实做好国民经济核算,认真做好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统计监测和调查。
五是抓数据,着力提高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着力加强源头数据管控,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应统尽统,不出假数。
六是抓法治,着力推进依法统计。利用广播、电视和标语、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切实提高统计法的执行力。建立健全数据质量防控体系,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
七是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坚持依法统计,杜绝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统计服务意识,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八是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普查,认真落实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