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9-8-/2020-0319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15:54: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规范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所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本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活动。
二、备案程序
本局各受理机构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应填写《腾冲市统计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提交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本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发后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备案内容
(一)不予公开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标题、文号、密级、生成日期。
(二)不予公开理由。
四、备案复核
申请公开人要求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复核的,须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保密局复核后认为含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须按规定及时公开该信息。
五、备案时间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每季度一报,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周完成备案工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按要求按时完成备案工作。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市统计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
附件:
市统计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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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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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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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内容描述或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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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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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公开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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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保密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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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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