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4-2-16_C/2018-072805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9 16:09:47 |
文号 | 浏览量 | 34 |
腾冲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五、部门收支总表
表六、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总表
表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工作,是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管理的专门工作部门。主要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工作,在腾冲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中全面细化预算编报的要求,严格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全面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招待费等支出,大力压缩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和降低运行成本;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司法局 预算编制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 人,退休12人。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司法局财政总收入67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5.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万元,事业收入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比上年增加95.9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支出及项目资金增加。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5.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0.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4.9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0.81万元(本级财力610.81万元,专项收入 万元,执法办案补助 万元,收费成本补偿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 万元。比上年增加95.9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支出及项目资金增加。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81万元,占总支出的80%,项目支出129.92万元,占总支出的20%。
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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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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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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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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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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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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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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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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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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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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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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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2,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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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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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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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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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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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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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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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业务及社区矫正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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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06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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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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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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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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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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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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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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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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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00.00
|
律师公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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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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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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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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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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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办案支出
|
204
|
06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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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司法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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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8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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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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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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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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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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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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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4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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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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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5.8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4%。与上年对比增加85.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92万元,1、基层司法业务40.47万元,其中:社区矫正基地建设资金20万元为上年资金结余,用于司法局社区矫正基地建设支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项业务支出,上年结余办案业务费0.47万元;2、普法费36.1万元,其中:35万元用于全市普法宣传支出,上年结余普法奖金1.1万元,用于奖励“六五”普法先进;3、法律援助12.98万元,其中:2.98万元上年结余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法律援助业务支出;4、其他司法业务40.36万元,其中:装备款40.35万元,用于局机关及基层司法所业务装备的配置,服装款结余125.92元用于被装购置。与上年对比增加10.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市级安排法律援助金及装备结余。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5 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公车改革及厉行节约规定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 0 次,出国(境)0 人。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7 万元。其中:购置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运行维护费 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9.8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业务往来单位产生的费用,比上年预算减少2.7 万元,减少原因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规定实施。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按照《腾冲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腾政办发〔2017〕29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9.17万元,其中:货物类 万元,工程类 万元,服务类1.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60.27 万元,政府性基金 万元,其他资金 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88.46万元,同比去年增加30.48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未完成专项工作或特定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