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4-2-16_C/2018-072801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08:5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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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及保山市司法局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深入推进平安腾冲、法治腾冲建设,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把腾冲建成区域性国际化旅游城市、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前沿口岸、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兵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腾冲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全面推行大调解“四二一”工作法。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市、乡、村、组四级联动排查调处机制,在市、乡(镇)两级成立社会矛盾受理调处中心,全面负责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归档“四统一”工作流程。案件分流指派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市乡两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分流、指导、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调解阵地前移效果显现,动态排查预警作用更加明显,矛盾纠纷基本化解在初发状态,缠诉上访案件基本排除,积极为中缅民间纠纷化解寻求新的解决方式。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加大组织培训力度,人民调解员素质得到增强,重点对《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的技巧与方法、人民调解协议书和人民调解口头协议书的规范填写与制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水平,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紧紧围绕社会难点、热点,以及各种节假日、重大时间段,开展定期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对调解案件数量进行任务分解,实行量化考核,每月一报,每季度一分析。四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人民调解网络覆盖全市各个村落,目前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42个,调解人员1460人,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2231件,调解2231件,调解成功2231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排查纠纷365次,预防纠纷284件;防止民转刑1件,涉及人员2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件,涉及人员161人次。完成“以案定补”规范化卷宗共计2186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不和谐因素,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调节器”和“减压阀”的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腾冲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推进法治腾冲建设。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一是领导重视,科学规划,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腾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市乡两级年初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指导“七五”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开辟法制栏目,坚持正面引导,提高法制栏目的质量。2017年以来,共制作《法律之窗》栏目24条,以案释法,增强与观众的互动,把法律法规送进千家万户。利用建立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三是围绕中心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今年以来,结合扶贫攻坚、创建文明城市,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村)社区开展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实际的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四是积极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把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五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为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腾冲市普法办转发了《关于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的通知》(腾普办〔2017〕2号)。全市200多家单位,15578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线考试。六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依法执政。我局积极派人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资格证培训。加大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打造“高质量”内部管理模式。七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紧密围绕普法规划,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一年来,市普法办和各乡镇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讲座36场次,受教育人数106300余人,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2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6700余人;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46场次,受教育人数8992人次;市司法局、教育局和各乡镇积极组织深入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受教育人员110000余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2人次。深受群众好评。
(三)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监管水平。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作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录入和核查工作,并及时做好衔接工作,目前已建档、回访,思想状态稳定。同时各乡镇司法所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举办了宣传教育培训,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年内共组织集中学习235场次,受教育人数5300余人次。二是进一步打造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目前已建成入教(解矫)宣告室、视频监控室、心理矫治室等办公室,形成以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抓手,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宣告和解除, 切实强化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规范和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同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或重新犯罪。为了更好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邀请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到司法所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培训。三是完善了全市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形成了责任到人、有责必究的强效管理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有效监管。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519人,解除矫正2001人,现在册518人,共计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72人。全市在册刑释解教安置人员2552人,全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无脱管漏管的现象。远程探视系统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全年共受理申请136人次探视成功94人次,取消会见6人,会见失败15人,拒绝会见6人,正在审核15人。认真落实云南省社区矫正评估办法,扎实做好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共接收调查评估委托224件,完成调查评估221件。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利用每个月例会的时间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学习和培训,目前已培训11期,同时还加强律师队伍培训,全年共培训律师6期,重点是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二是利用下基层开展案件回访和质量评查的机会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抽查,质问,全年没有一起因群众举报的案件发生。三是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及时进行案件补贴的发放,并做到一卷一归档,一档一审核和保存。四是及时规划和安排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事宜,在今年5月,局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对接法院工作站相关事宜,在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通力协作下,通过五个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通过整合资源由专业人员进驻法院,协同法院立案庭成立了法院工作站,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了29个,目前运行良好,开展有序,让更多的群众就近、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收到了很多群众的好评。五是法律援助工作引进党建平台,使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网络+实体+面对面”另加两部专线电话的服务方式,服务工作更加全面、具体和多样化,展现了法律援助公益性、均等性和普惠性。六是畅通贫困地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着力推进“1+1+1”模式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保障法援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年,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90件,其中刑事案件97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93件,接到咨询电话和人员500余人次,代书近100份,降低了诉讼成本。
2.公证、律师工作更加优。年初,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多次对律师、公证工作进行调研,多次召集律师事务所主任、公证处主任就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和商讨,组织全体律师进行集中学习教育,让律师能站在全市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律师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意识得到提高,由被动接受安排到主动参与工作。各律师事务所主动参与法律援助和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五个律师事务所分别安排了一名热心公益的专职律师负责协调联系法律援助工作,让法律援助工作在指派、分流、监督、管理上更加规范合理,运行更加顺畅。律师事务所通过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或轮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方式积极参与到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中,特别是在法院工作站成立以后,我局转变了以往通过集中抽调人员,分别坐班的形式换成采用各所共同出资,由中心安排专业人员进驻并分别联系律师事务所的方式,让律师与法律援助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达到了法律援助兴我所兴,法律援助落我所落的局面。在我市的棚户区改造中,五个律师事务所律师能站在全市的高度,既拥护政府决定又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特别是援边律师事务所,专门抽调7人成立了棚户区改造法律顾问律师团队,专门服从政府调遣服务上门咨询的群众,为全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律师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律师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法律顾问单位的数量大幅提升,从去年的91家增加到了今年的140余家,法律顾问费用也较去年有所上升,各乡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主动向司法局了解律师情况,积极和主动与律师签订顾问合同,完成了单位聘请律师作法律顾问的事项,真正实现了律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进的现象。三是局主要领导多次召集全体律师进行学习教育,为律师参与政府决策和单位管理奠定一定的基础。一年来,局主要领导6次召集全体律师进行统一集中学习教育,一方面是学习中央关于公证、律师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另外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延伸到公证、律师队伍,让公证员、律师能熟悉中央的大政方针,熟悉我国政治方向,从而更好地做好法律服务。四是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管理实现了网上系统管理。今年5月30日以前全市2名援助律师、9名公职律师、60余名社会专兼职律师全部按要求将个人信息和所上信息录入了云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系统,让律师管理和执业更加规范和透明。五是加强公证、律师队伍党的建设,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17年,我局把加强公证、律师队伍党的建设放到了工作的首位,新发展党员9名,培养着律师入党积极分子5名,由社区转入司法局党支部党员律师2名,1名律师受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入围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2名党员律师受到了保山市司法局和保山市律师协会的表彰奖励,11名律师也分别获得律师工作先进个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通过党建推进了律师队伍的建设,收费案件增长明显,一年来五个律师事务所共承办法律案件824件,较去年增长31%,其中刑事102件,民事425件,行政案件17件,非诉讼调解272件,见证2件,仲裁8件,让每个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事项1300件,其中涉台5件,更好地为腾冲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为进一步落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和保山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由分管领导李副局长牵头负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基层股、宣教股、社区矫正大队参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三年的时间打造出一个让群众足不出村便能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今年着重打造局机关试点,通过投入资金25万元,建成面积为80个平方的腾冲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重新整合人力资源,由三位副局长每个星期1 人带班,从五个职能股室、公证处、五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中抽调5-7人坐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目前此项打造工作接近尾声,通过这一平台的有力打造,将会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外部形象,内强司法行政队伍人员素质。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更加明显。一是长期抽调局机关5名干部,参与“老城更新、三山融城、一江两湖、万亩田园风光”四项工程建设。年内抽调棚改、征迁、处突组长期5人,临时性70余人次。二是围绕扶贫攻坚工作,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多次深入挂钩的团田乡燕寺村、曼岐村了解情况,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24名干部职工挂钩49户贫困户,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分别制定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对所存在的困难都做了一一记录,尽能力帮助他们,不能帮助的记在心中,同时找有关部门协商看能否帮助解决,切切实实出实招、办实事,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选派我局司法干警杨开强、匡大发为新农村指导员,长期驻村,并及时落实相关经费,为挂钩村建设出谋出力;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分别安排4名干部职工驻村,协助开展好扶贫攻坚动态管理工作。驻村干部充分在驻村挂钩扶贫工作中,群策群力,成立“腾冲市司法局爱心团队”,筹集爱心资金1万余元,向挂钩村曼哈小学捐赠学习用品、体育用品。充分发挥了我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受到群众的好评。
(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人民的能力。一是抓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10余次,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2次,党组、党总支、3个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共计6次,均做到学习有笔记、有心得,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完善制度,抓紧制度的笼子,扎密制度笼子,执行好《准则》《条例》和各项方针政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抓节假日节点,成立督查小组,做好巡查暗访,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情况;三是局党组班子成员注重以身作则,带头履行指纹签到、请销假和落实去向登记等制度,模范遵守工作纪律。正如孔子所说“政者正也”,以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出了榜样。四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扎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每月一次的党组学习中,使局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勤政典型,远离腐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律能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建设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尽管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很大差距。面对当前我局的实际,还有很多困难和问题亟待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够,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效果不明显。被动学习情况比较普遍,在学习的过程中没有把理论转化为实践;另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具有一定专业能力要求的工作,但目前的工作人员中法律专业的较少,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人员变动较大,难以沉下心去钻研。
(二)人少事多装备差,工作难以保证。自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移交司法局以来,司法局作为一个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履行着刑法规定的工作任务,但未有相应的人员和装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薄弱,职业风险不断增大;现有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18个基层司法所,司法所所长缺职6位,人少事多及人员缺位,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腾冲市司法局原有警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分别为1辆为普通桑坦纳,1辆东风雪铁龙为乡镇调剂,目前两台车车况都不好,工作装备滞后难以适应工作的开展。随着工作职能的增加和业务量的增大,特别是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使用警用车辆的频率越来越高,我局现有的2辆执法执勤用车,远远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
(三)矛盾的凸现增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压力。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矛盾纠纷叠加升级,随着棚改、征地拆迁、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大量多元化、复杂化的矛盾纠纷将随之而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任重道远;二是虽然每年对全体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但是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人员流动快,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村级人民调解员,工作难于稳定,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熟悉不够,调解质量、纸质卷宗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衔接和对接的领域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大调解”工作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特别是在化解历史积案和重特大矛盾纠纷方面能力不足。四是多数乡镇司法所“四统一”中心地位已经显现,但少数乡镇不够重视,协调作用还没有发挥,市级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机制还没有全面形成,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健全。五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特别是农民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法律的了解具有片面性,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向农村和边境少数民族延伸。
(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薄弱,职业风险不断增大,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目前我市矫正办就一个负责人、一个正式公务员和一个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远程会见、无缝对接、社会调查、宣告执行、集中教育等工作,有压力剧增的感觉;二是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不足,难以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社区矫正工作有审前调查评估、信息化监管、日常走访、思想教育等日常工作需要经费开支,有时又会面临收监执行、追逃等特殊情况的经费开支,这些工作都需要专项经费来保障。现有资金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三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意识不强,难以实现社区矫正的高压态势。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刑罚执行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致使工作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不强,日常工作深入程度不一;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加大,专业系统的执法规范化培训比较少,多数是本局组织业务培训,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同时由于人员装备的滞后及社区服刑人员结构的复杂性,工作人员的职业风险不断加大,工作上的高风险,高压力让基层司法所人员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司法行政工作压力倍增。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司法行政工作的较好开展。
(五)脱贫攻坚方面。一是部分挂钩领导,忙于机关事务,深入群众不够,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具体帮助群众解决所反映民情民意和困难时,尽管使出了全力,但在资金保障上难度比较大。
(六)成立保山强制隔离戒毒所腾冲分所,迫在眉睫。
三、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继续前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目标,在“突”和“破”上下工夫,着力解决瓶颈问题,在前进中总结,在总结中完善,在完善中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1.围绕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中心,作为思想引领,行动指南,工作方向。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发展。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是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交流体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和深刻内涵。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融会贯通,立足岗位实际,自觉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新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各项业务工作,不断突破难点、树立亮点,力争新作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带头推动工作。
4. 坚持党管司法,加强队伍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和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二)充分发挥“大调解”,着力推进“平安腾冲”建设。继续推进和完善人民调解建设;完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管理,加大村级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力度,做好发证、登记等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做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审核发放工作;做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完善资料、档案及相关业务,力争达到条件的司法所创建完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继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指导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始终把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重点人员管控、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深入开展思想、法治和公德教育,组织实施社区服务、个案矫正心理辅导等,提高矫正质量。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运行。加强刑释人员衔接接收工作。
(四)进一步弘扬法治文化,加大普法力度。严格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不断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效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尊法、学法、用法和守法水平。
(五)综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让老百姓足不出村享受法律服务。根据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建设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电话平台“三大平台”,以及高统筹性、高综合性的市级法律服务中心、高服务性的镇街法律服务站、高便利性的村居法律服务室“三级网络”,扎实推进法治宣传育民、法律服务利民、人民调解为民、社区矫正安民、法律援助惠民和视频会见便民等六大民生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城乡法律顾问全覆盖功能,继续抓实抓牢法律服务“四个一”建设,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腾冲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