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4-2-16_C/2015-101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10-10 14:5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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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司法局2014年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工作,是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管理的专门工作部门。主要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工作,在腾冲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了维稳的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司法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司法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司法局决算总收入5,831,573.92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737,979.89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243.21元,占总支出的59%;项目支出2,743,736.68元,占总支出的41%。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94,243.21元。2013年支出3,634,760.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9,482.31,原因分析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3,736.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0,947.7元,原因分析主要是司法局综合办公大楼建设减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司法局综合办公大楼支出1,403,000.00元,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支出 290,000元,其余为司法行政办案支出及装备款。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7,979.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21,465.39元,原因分析主要是司法局综合办公大楼建设减少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6,358,730.69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及装备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94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33,453.2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148.1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7,305.10 元。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7,474.4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2014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车辆运行维护费186,148.19 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9,977.02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司法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实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化公车管理减少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95批次,1172人,接待费开支147,305.10 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16,799.4元,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业务往来单位产生的费用。减少原因:实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方针政策,接待费减少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腾冲市司法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