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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9-4/20241028-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住建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28 10: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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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1000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对行业内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2.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和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3.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市房地产交易。

4.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装饰装修及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管理建筑市场与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准入;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监督并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建筑行业参与对外技术、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7.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组织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推广应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组织限额内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定额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造价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标准定额的培训、解释、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标准定额的执行;指导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收集我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补充我市计价依据;负责全市工程计价执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或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的备案工作。

10.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抓好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城市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

1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

12.承担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3.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审批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成果(或报告);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讯警报工程工作,维护管理好人防设施。

14.承担腾冲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5.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6.承担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市容、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工作。

17.承办腾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行政审批项目,以腾冲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城市建设有序推进。聚焦城市更新和绿美城市建设,狠抓项目谋划包装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涵盖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10类162个总投资418亿元的城市更新项目库。谋划包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1个,估算总投资10.64亿元,争取到各级各类补助资金12.045亿元。在项目建设中,全力破解项目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和制约因素,保质量安全、抢推进速度,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城市道路方面,完成忠勇路、幸福路、十里荷花连接线、西山坝次二路建设和腾越路3个环岛改造,推动东营路建设,启动玉泉路改造工程。绿美城市方面,完成闫家塘路、金源路(陈家巷)、文笔路绿化提质工程,持续推进城区公共绿地绿篱修剪、病虫害防治、鲜花栽植等项目,开工绮罗环岛周边和观苑小区口袋公园等6个项目。全年新增绿地4.6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累计拥有绿地1,251.7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94%,绿化覆盖率48.0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15平方米。建成城市公园5个,累计有各类城市公园71个。印发《腾冲市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方案》,全面启动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2023年成功创建首批云南省绿美试点城市。城市亮化方面,完成和顺路高压钠灯改造工程,启动东方路高压钠灯改造项目。城市道路亮灯率达99.5%。城市治污方面,围绕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左右的目标,报请市政府印发《腾冲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现状核实排查工作方案》《腾冲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源头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现状核实排查工作,启动城市建成区排水户、居民自建房雨污分流改造及化粪池改造工作。完成城市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普查。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完成厂区土建工程,正在开展提升泵站建设及设备采购工作。加快推进城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项目,埋设各类管道、箱涵73千米。

2. 村镇建设不断加快。治污方面,依托乡村振兴PPP项目,启动实施荷花、界头等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以及和顺、北海卢家山等垃圾中转站和垃圾收处设施建设项目。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达88.24%、73.21%,达到2023年度目标要求。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2.94%。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方面,加快推进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基本完成重点片区村落消防、污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启动实施8个重点村落、13个一般村落古建筑修复、亮化工程及污水治理、消防设施等工程。完成和顺魁阁、清水文昌宫、荷花清戏台、马站龙窑、江苴古道等建筑的修缮和保护工作,启动实施和顺大庄杨氏宗祠修缮、荷花甘蔗寨杨家茶铺保护和清水芭蕉关古宅古道修复等工程。累计创建完成86个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并推广宣传。推进第六批11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与建立“一村一档”,对接农发行谋划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信贷项目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助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利用成效。累计完成投资4,450.6万元。环境整治方面,牵头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腾冲市集镇综合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配合五城共建办启动集镇综合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在全市集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拆、六清、四整、四提升”行动,着力提高集镇环境综合质量和宜居宜业水平。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牵头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腾冲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3. 住房保障水平提升。全市9,91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9,552套,分配率达96.39%,解决约2.4万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00套。完成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笔小区)主体工程(二期),持续推进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新开工2023年老旧小区主体改造,2020年、2022年、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管道埋设3.7千米。实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项目138户(危房改造项目50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88户),报请市政府出台《腾冲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设审批及风貌管控。开展2023年度腾冲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908名),有效提升全市农村建设工匠技术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基层党建办公室、办公室、法规人事股、财务统计审计股、房产管理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抗震人防股、工程项目管理股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站

2.腾冲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3.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安全监督站

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管理所

5.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管理所

6.腾冲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7.腾冲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8.腾冲市茶花基地管理所

9.腾冲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0.腾冲市建筑设计室

11.腾冲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12.腾冲市第二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1.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所属单位腾冲市建筑设计室腾冲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腾冲市第二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但不编报部门决算,也未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2.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站、腾冲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安全监督站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管理所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管理所腾冲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腾冲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腾冲市茶花基地管理腾冲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不单独编报部门决算,部门决算由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报,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出现差异。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7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年末其他人员22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2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79,044,78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030,071.00元,约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713.48元,约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6,128,540.19元,增长268.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120,929.22元,增长268.3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7,610.97元,增长107.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由于工作重心转移,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建设资金及住房保障方面的项目资金增加,其中新增国防支出1,100,000.00元、新增住房保障支出16,547,691.27元、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000,000.00元、新增其它支出15,00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加254,660,588.5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275,876.8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上年减少148,299.41元,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减少33,244,928.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较上年减少70,000.00元;二是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收到税务部门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及到腾公务出差人员交纳的伙食费用本年度纳入其他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09,530,07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7,605.80元,占总支出的5.46%;项目支出481,712,465.20元,占总支出的94.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5,617,929.22元,增长347.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27,260.51元,下降5.53%;项目支出增加397,245,189.73元,增长470.2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根据腾规参办〔2022〕15号文件要求调出公务员13人,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减少1,276,877.28元,离休人员死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14,203.00元,办公费、印刷费、接待费等费用减少236,180.23元;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重心转移及上级对腾冲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增加了腾冲市文星片区城市内涝治理,腾越南底河截污干管建设,西山坝次二路等项目建设投入251,412,426.46元,增加了人防项目,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强边兴边固边建设等项目建设投入145,832,763.2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17,605.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17,341.78元,占基本支出的97.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0,264.02元,占基本支出的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1,712,465.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2,5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防一号工程地下室维修改造专项经费1,100,000.00元,主要用于人防建设项目。

2.传统村落保护及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专项专项补助资金10,156,000.00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3,800,000.00元,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6,356,000.00元。

3.住建局办公楼租金专项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租房租金支出。

4.住建局非税收入成本费用专项经费398,802.4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办公支出,劳务费支出等。

5.城市管护经费3,577,231.32元,主要用于城市绿化管护支出,城市路灯维护支出。

6.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自建房安全检查、排查支出。

7.城乡一体化石头山产城融合区专项资金223,000,000.00元主要用于腾梁路建设、腾冲职教园区建设等。

8.检测中心非税收入成本费用专项资金1,753,975.73元主要用于检测中心劳务费、办公费等支出。

9.农村危改和抗震安居省级统贷还本付息专项资金76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改和抗震安居项目。

10.保障性住房还本付息专项资金还本付息专项资金13,661,600.00元,用于保障性住房还本付息。

11.腾冲市建筑协会办公经费100,000.00元,用于建筑业协会办公支出。

12.腾冲市城南兩污分流专项资金16,000,0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城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

13.腾冲市文星片区城市内涝治理专项资金4,8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星片区城市内涝治理支出

14.腾冲市大盈江南底河段沿河截污干管专项资金4,000,0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大盈江南底河段沿河截污干管项目支出。

15.腾冲市西山坝次二路建设专项资金4,000,000.00元,主要用于西山坝次二路建设。

16.城镇污水提质增效省级专项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支出。

17.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支出6,861,164.48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公司成本费用支出。

18.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12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9.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26,573,691.27元,主要用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

20.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2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21.2023年强边兴边固边建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38,500,000.00元,主要用于强边兴边固边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347,306.5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1%与上年相比增加340,458,164.74元,增长327.71%,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方面本年度根据腾规参办〔2022〕15号文件要求调出公务员13人,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较上年减少1,276,877.28元,离休人员死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114,203.00元,压缩办公经费较上年减少236,180.23元;二是项目方面政府加大了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增加了腾冲市文星片区城市内涝治理,腾越南底河截污干管建设,住房保障性项目的建设资金合计342,085,425.2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支出人防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3,24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8,21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15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及污水处理劳务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8,166,15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0%。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24,178,756.42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485,882.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264.02元,主要为城乡建设管理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610.00元,主要为离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2)项目支出233,987,399.45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绿化管护费用、城市路灯电费、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693,69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120,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9,823,691.27保障性住房项目支出6,75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42,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7%。主要用于市政实施建设。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决算为36,09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为9,213.6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53%,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6,8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47%,完成年初预算的89.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8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09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为9,213.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6,8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强车辆管理,从严控制油耗及维修费用支出审核;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费用支出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

2.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7,000.00元,支出决算数36,090.68完成年初预算的41.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000.00元,支出决算数9,213.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加强车辆管理,从严控制了油耗及维修费用的支出。

3.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数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8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9%。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量入为出的原则,我部门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开支公务活动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监督问责,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136.52元,下降4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306.52元,下降78.8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10,170.00元,增长61.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9,213.68元,较上年支出减少34,306.52元,下降78.83%。其中:公务用购置费决算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13.68元,较上年减少34,306.52元,降幅78.83%。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受疫情影响,是本年度加强车辆管理,从严控制了油耗及维修费用的支出。

3.2023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26,877.00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0,170.00元,增长60.87%公务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等到腾检查督查工作次数增加,接待任务增加进而支出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0,170.0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264.02元,比上年减少233,180.23元,下降27.9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单位缴纳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费用支出其中:办公费94,414.00元;印刷费0.00元;水费0.00元;电费30,000.00元;邮电费20,680.34元;物业管理费0.00元;差旅费21,846.00元;维修(护)费0.00元;租赁费0.00元;培训费0.00元;公务接待费26,877.00元;劳务费0.00元;工会经费134,133.00元;福利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13.68元;其他交通费用263,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元;办公设备购置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56,113,476.89元,其中,流动资产306,850,368.51元,固定资产248,438,226.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24,881.5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145,214.71,其中固定资产252,844,449.32。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5,259.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1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9,143.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2,661.6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661.6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