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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9-4-/2020-0828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住建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8 18: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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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1000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对行业内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2、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和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3、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市房地产交易。  

4、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装饰装修及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申报工作;管理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准入;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监督并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建筑行业参与对外技术、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7、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组织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推广应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组织限额内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定额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造价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标准定额的培训、解释、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标准定额的执行;指导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收集我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补充我市计价依据;负责全市工程计价执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或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的备案工作。  

10、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抓好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城市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  

1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  

12、承担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3、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审批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成果(或报告);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讯警报工程工作,维护管理好人防设施。  

14、承担腾冲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5、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6、承担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市容、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工作。  

17、承办腾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行政审批项目,以腾冲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按照“加快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动能,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发展组团,建设美丽腾冲”的思路推进城市建设。2019年城市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5亿元,同比增45.6%。完成光华西路改造提升,加快推进西山坝8条道路、西山坝至边合区连接线道路、曲石滨江路建设项目,城市路网结构不断完善,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提高。以“增绿添景”为主题,启动8条城市道路绿化工程,实施光明、金塘、南诏古城遗址等5个城市公园建设,启动绮罗湖、徐霞客、马尔山、西源、迎宾、银栗湖等6个城市公园前期工作,在大盈江沿线建成十里荷花、十里樱花等郊野公园,公园城市的雏形基本形成。坚持“系统规划,因地适宜,建设一片点亮一片”的思路,完成文星路、东方路、华严路等4条道路亮化提升工程,启动美丽县城西山坝路网等13条道路及东湖公园亮化提质工程。高质量完成国家住建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现场考查迎检工作,获得专家好评意见。2019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可达39.88%。二是两污及公厕建设有序推进。开工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评审,预计今年底开工;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前期可研评审;完成绮罗环村沟截污干管工程;开工新建城市公厕5座、改建3座。2019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7.6%,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2%;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96.43%;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100%;乡镇镇区均已建成2座以上水冲式公厕,覆盖率达100%。三是住房保障工作全力推进。申报并获得腾冲市中心城区大竹园片区棚改项目2019年棚改专项债5.6亿元。2019年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700套。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1203户危房“清零”及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3157户危房改造工程,正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彻查彻改薄弱环节,全力提升危房改造质量。四是重点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成立了建筑业协会,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建筑企业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了建筑业持续发展。2019年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20.88亿元,同比增10%。升级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成立了房地产协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工作管理,有效推动了全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2019年,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78万平方米,同比增20%;房地产从业人员0.45万人,同比增23.8%,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07亿元,同比增35.5%。五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加大监管覆盖面和监督执法力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一方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腾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另一方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强化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考核,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再一方面,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密施工组织,严格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65人,主要是城市路灯绿化管护人员。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93,808,50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808,509.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679775445.01元,增596.12%。  

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央、省、市及县级对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乡村建设、城乡规划等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追加了预算安排拨入项目资金,具体如下:棚户区改造方面中央预算安排48060000元,省级安排2500000元,县级5600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中央安排9020000元;城乡规划方面:省级安排500000元;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方面:省级安排:1560000元,县级安排8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省级安排2595000元,县级安排54002600元;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县级安排59624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68,131,515.91元。其中:基本支出20,346,934.02元,占总支出的2.65%;项目支出747,784,581.89元,占总支出的97.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48981984.66元,增566.2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比上年多支出46927900元,棚户区改造方面支出595400000元,保障性住房支出59624300元,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支出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46,934.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4707.57元,减24.9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非税收入成本费用2018年作为基本支出核算,2019年作为项目支出核算减少5510000元,二是由于规划局、园林局划出相应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35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7,784,581.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5756692.23元,增712.5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比上年多支出46927994元,棚户区改造方面支出5954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59624300元,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支出8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46927994元,2019年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1203户危房“清零”及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3157户危房改造工程,正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彻查彻改薄弱环节,全力提升危房改造质量;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595400000元,2019年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700套;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支出8000000元,两污及公厕建设有序推进。开工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评审,预计今年底开工;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前期可研评审;完成绮罗环村沟截污干管工程;开工新建城市公厕5座、改建3座。2019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7.6%,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2%;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96.43%;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100%;乡镇镇区均已建成2座以上水冲式公厕,覆盖率达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81,402.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17%。与上年对比增加52793621.01元,增44.9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比上年多支出46927900元,保障性住房支出59624300元,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支出8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5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人防指挥所建设设计、地勘等前期工作费用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9,08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9,97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费用单位缴纳部分1464090.52元,离休人员工资14588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9,53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721554.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7979.3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083,13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支付腾冲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用劳务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3,129,01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4%。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57553.1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8320.4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551元(主要为遗属补助支出)。(2)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7090733.86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电费、邮电费、公务交通费、差旅费、劳务费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58566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本性支出620562405元,其中保障性住房还本付息支出59624300元,棚户区改造支出560000000元,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付息938105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PPP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12,66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4%。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支出12900000元,保命房建设支出469812.8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7000元,支出决算为76,243.09元,完成预算的2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679.09元,完成预算的7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564.00元,完成预算的17.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88,455.06元,下降8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0,863.06元,下降8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592.00元,下降52.1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79.09元,占54.67%;公务接待费支出34,564.00元,占45.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79.0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679.0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56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5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320.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4707.57元,减24.9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非税收入2018年作为基本支出核算,2019年作为项目支出核算减少5510000元,由于规划局、园林局划出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35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费用、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单位缴纳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0,802,783.36元,其中,流动资产45,846,944.42元,固定资产3961336.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94502.6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8,925,211.54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864437.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0921.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处置资产32项,账面原值21607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处置方式为无偿调拨至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出租房屋2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380585.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益954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802,783.36      

45,846,944.42      

3961336.29      

2043335.68      

272006.22      

      

1645994.38      

      

      

994502.6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46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18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开展自评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5453000元,编制绩效目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7083000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