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9-4-10_B/2018-02140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14 11:4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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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职能是:(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负责全市城市村庄规划、城市勘察、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3)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登记发证工作;(4)承担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5)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6)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7)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体系的责任;(8)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责任;(9)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0)承担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着管理。(11)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和劳动不追工作;(12)承担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独立核算行政机构1个。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腾政办发【2012】175号)、《腾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编制请示的批复》(腾机编办【2013】11号)、《中共腾冲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将原林业局茶花基地划转县住建局管理的通知》(腾机编办【2013】18号)及《腾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人员编制请示的批复》(腾机编办【2013】9号)文件规定,腾机编办【2015】24号《关于核增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的批复》,本单位下设副科级单位2个,即腾冲县城乡规划局和腾冲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所属事业机构8个,行政编制24名,与上年一致,事业人员编制96名,与上年一致。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规划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来,我局围绕“省级城市规划示范试点、全国市域乡村规划试点”要求,以健全规划体系为重点,不断推进规划工作。
2、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围绕“建设精品工程,塑造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质”的工作思路,以实施“城市四项工程”为抓手,重大项目为引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今年来共实施老城更新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欢乐湖扩建项目、保山森林园中园项目以及腾梁路和顺至毛家营、机场公路城市道路段等城市外延道路、新城区路网建设项目共22个,概算总投资46.1亿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12.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其中:老城更新道路提升改造正在实施华严路、文星路、东方路、华严北路延长线建设工程,预计年底完成投资2.15亿元;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中的游客集散中心、大盈江河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下河村水生态湿地修复正加快推进;海绵城市“三湖”小西湖、如意湖已完成第二轮深化设计并启动征地工作,绮罗湖完成地形图测绘;“万亩田园风光工程”绿道主环42.95公里已完成规划,12公里绿道首期段正加快实施,争取2017年建成53.40公里主环线。预计年底完成投资3.8亿元。“三山融城工程”东山项目已完善规划,来凤山、宝峰山正在开展前期规划策划工作。欢乐湖扩建项目正在实施游道、湖区、生态绿岛、凤仪楼、桥梁、水榭楼亭等工程,预计年底完成投资0.6亿元。
3、民生项目顺利实施。棚户区改造。2013-2017年腾冲城市棚户区改造涉及4个项目区,占地面积729.04亩,涉及居民户2155户,截至目前累计完成签约2097户,签约率97%。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2432套,占考核任务数的220%,预计年底完成投资25亿元。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截至2017年10月,2013年前开工建设项目9740套,已分配入住8841套,分配率90.77%;2014年开工建设项目170套,已分配入住120套,分配率70.59%,还需分配25套。2013年前项目已完成上级分配考核指标,2014年项目计划11月底完成上级分配考核指标。实施以来解决了约2.1万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有力改善了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省级下达我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户2000户,目前指标任务已全部分解到各乡镇,改造工程正在有序实施。预计年底城市人均居住面积达63平方米,增2%,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52.5平方米,增5%。
4、人居环境稳步提升。在人居环境提升上,我局主要从城市生态化、城市绿化提升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工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方面开展工作。其中:在城市生态化建设方面,牵头制定《腾冲市城市生态化发展实施意见》并于政府名义下发各单位、各部门,方案从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开展城市双修工作、实施城市河道整治、推进森林城市创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推进绿色建筑等七个方面,对十三五期间腾冲城市生态化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目前以“城市四项工程”为支撑的项目正在实施或开展前期工作。在城市增绿方面,牵头制定《提升城乡园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利用城市空间、城市面山、经济开发区、居住区、新开发小区、公路沿线、乡镇集镇、单位庭院、村庄空地、房前屋后、道路周边等区域实施增绿、建绿和“色彩果”景观提质工程,大幅增加绿地面积和提高“香彩花化”比例。今年来完成瑷珲公园建设、腾越文化广场提质改造,并将与华严路、东方路、文星路等老城改造道路同步实施绿化改造工程,提升绿化景观品质。预计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4平方米。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方面,目前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猴桥污水处理厂基本完工;建成固东镇江东银杏村、清水乡驼峰社区虞家营2处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污水治理示范点;建成和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一座;完成1700套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启动除猴桥、和顺、界头、曲石、中和、腾越以外的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村落,公路沿线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曲石、清水为试点,完成一批村庄氧化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预计年底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达70%。
5、行业管理不断加强。坚持以行业监管为重点,采取加强效能建设、强化整治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促使建设行业得到了良好发展。通过采取加大监管力度、现场监督执法、严格市场准入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管理及建筑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备案等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落实施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认真贯彻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积极推进人防建设和城市建设的融合发展。抓好风景名胜区管理、房地产管理、定额管理。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依法开展征迁工作。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实有1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4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财政总收入394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45.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45.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04.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41.2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4.34万元(本级财力2083.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2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45.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4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34万元,项目支出1951.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203国防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国防支出;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0万元,主要用于火山热海风景名胜区提升项目工程;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212城乡社区支出:2631.8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人员工资及项目建设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79.7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165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86万元,项目支出31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945.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收入394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994.34万元,比上年1597.95万元增加396.39万元,增24.81%,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调增,项目支出收入1951.20万元,比上年8012.64万元,减少6061.44万元,减75.65%,减少原因为:2018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年初预算比上年减少。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945.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收入394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994.34万元,比上年1597.95万元增加396.39万元,增24.81%,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调增,项目支出收入1951.20万元,比上年8012.64万元,减少6061.44万元,减75.65%,减少原因为:2018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年初预算比上年减少。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25.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7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20.0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具体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70万元。其中:购置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 ;运行维护费 5.7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81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开支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公务接待工作,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加原因为上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具体数额,2018年结合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做的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1994.34万元,较上年1597.95增396.39万元,同比增24.81 %。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