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719027-2/20241025-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15:5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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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32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 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 3 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腾冲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同比下降43.8%;死亡10人,同比下降37.5%。其中,建筑施工类1起、死亡1人;经营性交通事故4起、死亡5人;非煤矿山类3起、死亡3人;工贸行业1起、死亡1人。全市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共遭受自然灾害17起,17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7.1万人,农作物受灾3,849.3公顷,民房倒损146间,群众其他家庭财产不同程度受损,道路、桥梁、河堤、沟渠、供水管线等基础设施受损较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34.2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001.8万元,民房及居民其他家庭财产损失309.9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280.4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损失42.1万元。属于近几年来灾害相对较轻的年份。
1.齐抓共管,守牢安全生产红线。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腾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级69项、市级75项举措,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先后5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推动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6次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2次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事故通报、观看《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专题片。研究制定《腾冲市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腾冲市人民政府领导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压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行业监管职责,同时,加强《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宣传,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的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善体制机制,织密安全防范网络。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制定下发《腾冲市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腾冲市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文件》《关于调整充实腾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成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16安全监管个指挥部,构建起“1+16”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根据《腾冲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和年初制定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150余次,排查一般隐患220余条;市安委办牵头先后成立安全生产、城镇燃气、防汛减灾3个综合督导检查组,由市级领导带队,组织协调联动19个乡镇(街道)和发改、公安、住建等16家安全监管重点成员单位,对全市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城镇燃气、汛期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98条,提出措施建议144条,下发《安全工作综合督导检查记录表》40份、《安全工作综合督导检查交办通知单》20份,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同时,加强行政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累计进行行政处罚18起,其中非煤矿山6起,工贸行业6起,危险化学品4起,建筑行业2起。四是突出源头防范,狠抓专项排查治理。严格按照《腾冲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城镇燃气、自建房、消防等17个行业领域,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截至11月7日,已累计排查重大风险91项,落实管控措施91项;发现重大隐患52项,完成治理30项,其中挂牌督办14项;梳理突出问题102项,落实治本措施102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5户,关闭取缔企业1家,警示约谈3家,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防控了重大安全风险。五是广泛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安全意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有力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6月15日,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腾冲行”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利用展板、宣传资料和人员讲解向企业员工、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和印有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字样的生活用品3,000余件,使“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成为一种工作需要、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共同筑牢全社会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
2.多措并举,筑牢自然灾害防线。一是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研究,科学分析研判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并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印发了《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机制的通知》,完善了《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清单》《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清单》,签订了《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责任清单落实到最小单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精准运用“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形成了“林草部门专业防,应急部门突出救、指挥部牵头抓总综合防”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投入森林草原防火经费1,710.6万元,新建森林防火通道35公里,维修维护森林防火通道120公里,高效处置了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15”森林火灾和马站火山“4.17”森林火灾。二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通过强化水库、坝塘运行管理督促检查,实施“一库一策”,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2,022-2023年冬春蓄水6,636万m³,比下达的2,022-2023年冬春6,415.36万m³蓄水任务超出220.64万m³,有效保证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科学制定水库度汛方案和供水方案,提高过渡期水库汛限水位,高效调度供水,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同时充分发挥抗旱蓄水综合效益;制定出台了《腾冲市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制度体系建设、管理能力建设、节水载体建设、公众参与体系建设、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等措施,有序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市、乡、村、组”四级防汛包保责任制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实行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支援,收到并发出12小时落雨预报13次、6小时预报8次、2小时4次;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市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使用电子政务、微信、电话等各种手段发布重要天气预警信息和雨情信息到各乡镇(街道),及时叫应提醒、通知受威胁的群众提前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参加上级的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3次,针对主汛期每轮强降雨召开专题防汛会议6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8次,市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视频调度4次。2023年中央和省级共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批次270万元,下拨资金根据各地洪涝灾害受灾情况和现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补助重点受灾地区用于应急抢险和部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的搜救人员、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等工作,补助抢险救援中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补助抢险救援中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等工作。;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三是抓好灾害救助工作。严格灾情统计上报制度,按要求和程序认真核查统计报送灾情信息52条次,更新并录入系统灾害信息员基础数据900余条次;密切关注灾情、险情,第一时间作出响应,转发各级各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和重要天气预报信息200余条次,及时妥善救助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2023年,共安排各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救灾资金614万元(2,022—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各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棉被、大衣、毛毯等)3,972床(件),救助因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51,816人次,发放家庭火灾事故基本生活救助资金9.6万元,救助114人次,通过及时救助,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抓好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时机,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短信等媒介,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同时加强基层干部、监测人员、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5场次,有效促进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组织应急、林草、森林消防中队、消防大队、腾越街道等单位联合开展腾冲市2023年“无火清明”联合武装携装巡护行动暨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制定《腾冲市关于清明节至“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控巡护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重点城镇面山、重点旅游景区景点、高黎贡山沿线、边境一线等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推进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细落实。五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作用。以构建“政策性统保、商业化补充、灾害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三位一体的灾害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为重点,推进民房灾害保险工作,构建灾害保险与政府救助互为补充的灾害风险保障体系,2023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144.5万元,按每户10元为全市14.5万户农村居民住房进行投保,参保率100%;同时支持鼓励有条件和投保意愿的城乡居民交纳相应保费参与投保,共12.22万户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参保率85.12%,今年已受理赔付因灾民房受损群众2,060户,赔款646.14万元,切实发挥了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积极作用。
3.常备不懈,托牢应急救援底线。一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着力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完善职能部门之间协作应急响应机制,建强应急救援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117支,基本形成了以应急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3支综合救援队伍为骨干,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医疗救护等行业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二是夯实应急救援基础。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设应急储备库,探索多部门联合储备机制,不断加强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森林防火、重大动物疫情、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重点加强粮油、成品油、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重要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共建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乡镇(街道)自建临时储备库(点)18个,救援物资40,000余套,基本形成辐射全市各乡镇(街道)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成应急避难场所835个,占地总面积88.26万㎡。三是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实际,持续修订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方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公安、应急、林草、水务、卫健、教体、交通、消防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组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森林防火扑救、防汛抢险救灾、“防地震、防火灾”等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承办了“云南省因地震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实战演练”,顺利举办“腾冲市2023年地震应急救援暨森林火灾扑救综合实战演练”、“腾冲市2023年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和群众转移避险演练暨腾冲市大河水库超标准洪水和山洪灾害应急演练”、“腾冲市2023年桥街大栗树防汛安全群众转移避险应急演练”,全市所有自然村组完成防汛抢险综合演练715场次,参与11.7万人次、完成群众转移避险演练1,916场次,参与15.9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全市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值班报告和交接班等规定,同时认真贯彻执行重点时段、节点应急值守要求,严格履行值守职责,做到了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全年圆满完成了“2,023奔跑彩云南九大高原湖泊领跑赛”腾冲司莫拉站等保障任务9次,应急救援任务15次,其中火灾类5次,水域救援类4次,交通事故类2次,安全生产类(矿山救援)1次,社会救助(树木倒塌)1次,泥石流灾害2次。
4.党建引领,抓牢全局建设主线。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等方案,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周例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45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党委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累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26份,开展一对一节前廉政谈话60余人次,开展节前纪律作风教育5次,观看《知畏慎行》等警示教育片4部,到腾冲市警示教育厅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2次。三是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成效。充分认清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着力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抓意识形态工作,着力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抓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印发了《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2份,先后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向上级部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投稿90余篇;在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发布信息121条、推送媒体转载文章111篇,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牢牢把握住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始终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腾冲市股所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指导,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做到严格把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优化年龄结构,注重各业务股室的专业知识配备和职级领导从政经验互补。2023年按程序完成了1个党总支部、2个党支部的选举,共选举产生10名支委委员,并推荐使用股所级干部1名。没有违规选拔股所级干部及带病提拔干部现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基层党建办公室;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救灾减灾股;火灾救援管理股;水旱、地质灾害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政策法规和科技信息股;装备财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腾冲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腾冲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为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不单独编报部门决算,部门决算由腾冲市应急管理局编报,所以纳入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出现差异。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4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265,645.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60,127.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17.8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109,024.15元,增长23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248,266.35元,增长240.6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39,242.20元,下降96.1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我单位增加行政人员1人(从市委政法委调入1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人员支出增加,导致本部门今年收到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增加325,923.70元;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资金比上年增加49,379,791.00元;三是增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6,600,000.00元,为化解债务支出;四是增加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39,826.00元;五是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145,147.55元;六是增加重点项目考核奖励资金348,071.37元;七是增加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0,000.00元;八是增加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资金525,170.12元;九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补助6,361,82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39,242.2元的原因为本年度因项目调整,上级部门拨入的外来类项目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265,127.26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2,638.67元,占总支出的10.84%;项目支出106,332,488.59元,占总支出的89.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931,718.22元,增长237.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7,708.18元,增长4.42%;项目支出增加83,384,010.04元,增长363.3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47,708.18元,其中:2023年我单位从市委政法委调入1人及每年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人员支出增加,2023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增加死亡抚恤193,984.40元;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资金比上年增加49,379,791.00元;三是增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6,600,000.00元,为化解债务支出;四是增加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39,826.00元;五是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145,147.55元;六是增加重点项目考核奖励资金348,071.37元;七是增加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0,000.00元;八是增加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资金525,170.12元;九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补助6,361,82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32,638.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48,019.56元,占基本支出的88.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4,619.11元,占基本支出的11.48%。人均支出219,197.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332,488.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0,6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民房灾害保险补助资金支出1,445,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民房灾害保险政府补助配套资金,共补助144,500户。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专项资金支出69,182,480.00元,主要用于建设4个边境乡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适时采购、储备、调拨疫情防控物资;负责市级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保安服务费、医废处理费及人员转运费用的结算工作。
3.冬春救助资金支出6,61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救助,救助47,844人次;采购受灾困难群众所需棉被、毛毯、大衣等常用生活类保障物资。
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6,600,0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政府专项债务。
5.防汛抗旱救灾资金支出902,946.00元,主要用于购买和租赁应急指挥、抢险救灾所需的装备设备、物资等;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和应急处置;灾情统计和应急监测;救灾物资的仓储、维护维修、装卸、保险、管理、运输等。
6.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资金支出715,370.12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救,采购森林防灭火装备设备,森林防灭火装备库维修改造等;马站乡“4.17”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扑火物资采购,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扑火物资采购;中缅边境森林火灾联防联控捐赠物资采购。
7.应急管理专项资金支出871,692.47元,主要用于全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全年火灾事故受灾户的救助;购买在职在编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8.财政代管资金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端午节花街执勤伙食补助。(单位资金项目不需要做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60,127.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9%。与上年相比增加57,648,266.35元,增长164.65%,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47,708.18元,其中:2023年我单位从市委政法委调入1人及每年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人员支出增加,2023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增加死亡抚恤193,984.40元;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资金比上年增加49,379,791.00元;三是增加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39,826.00元;四是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145,147.55元;五是增加重点项目考核奖励资金348,071.37元;六是增加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0,000.00元;七是增加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资金525,170.12元;八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补助6,361,8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8,98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5,034.72元;死亡抚恤193,94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821,88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5%。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69,182,480.00元;行政单位医疗312,709.96元;事业单位医疗91,801.3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7,545.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44.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8,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78,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641,06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942,593.28元,应急救援支出239,826.00元,应急管理409,137.10元,事业运行4,363,551.95元,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330,664.87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00,000.0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525,170.12万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530,000.00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6,643,120.0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57,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350.00元,决算为112,196.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500.00元,决算为96,186.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73%,完成年初预算的4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0.00元,决算为16,0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27%,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350.00元,支出决算为112,196.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9,500.00元,决算为96,186.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0.00元,决算为16,0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要求,做到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格组织,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1.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原因是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也无相关业务发生。
2.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99,5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96,186.49元,完成预算的48.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5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96,186.49元,完成预算的48.21%。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节约。
3.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为28,850.00元,支出决算为16,010.00元,完成预算的55.49%。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加之我部门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670.07元,增长5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605.07元,增长4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65.00元,增长169.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支出无增减变动。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发生。
2.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6,186.49元,较上年支出增加31,605.07元,增长48.94%。其中:公务用购置费决算支出0.00元,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186.49元,较上年增加31,605.07元,增长48.94%。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2022年下半年公务用车维修费在本年支付,二是因“2.15”“4.27”马站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车辆燃油费增加。
3.2023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16,010.00元较上年增加10,065.00元,增长169.30%,公务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接待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工作,造成增加3批次63人次;二是接待外市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检查交流,造成增加4批次34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督查检查等应急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4,619.11元,比上年增加445,332.61元,增长42.8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下半年办公费在本年支付;二是接待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工作及外市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检查交流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三是2022年下半年公务用车维修费在本年支付及“2.15”“4.27”马站森林火灾处置车辆燃油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四是本年工会会员增加45人,工会经费增加;五是2022年印刷服务费在本年支出,印刷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腾冲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办公费224,174.90元;印刷费58,329.80元;水费15,642.60元;电费45,773.44元;邮电费35,816.27元;差旅费47,169.00元;维修(护)费9,339.20元;会议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16,010.00元;委托业务费147,812.30元;工会经费244,523.7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186.49元;其他交通费用439,100.3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591.00元;办公设备购置34,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腾冲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17,913,781.79元,其中,流动资产46,122,448.78元,固定资产57,084,490.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14,706,841.7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970,508.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461,848.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3,683.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0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2,599.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4,683.6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4,683.6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20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