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719027-2/2023121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16: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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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保山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腾冲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保山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压实各级安全责任,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自然灾害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有序推进。
一、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同比下降50%;死亡10人,同比下降44.4%。其中,建筑施工类1起、死亡1人;经营性交通事故4起、死亡5人;非煤矿山类3起、死亡3人;工贸行业1起、死亡1人。全市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共遭受自然灾害17起,17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7.1万人,农作物受灾3849.3公顷,民房倒损146间,群众其他家庭财产不同程度受损,道路、桥梁、河堤、沟渠、供水管线等基础设施受损较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34.2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001.8万元,民房及居民其他家庭财产损失309.9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280.4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损失42.1万元。属于近几年来灾害相对较轻的年份。
(一)齐抓共管,守牢安全生产红线。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腾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级69项、市级75项举措,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先后5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推动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6次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2次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事故通报、观看《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专题片。研究制定《腾冲市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腾冲市人民政府领导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压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行业监管职责,同时,加强《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宣传,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的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善体制机制,织密安全防范网络。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制定下发《腾冲市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腾冲市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文件》《关于调整充实腾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成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16安全监管个指挥部,构建起“1+16”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根据《腾冲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和年初制定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150余次,排查一般隐患220余条;市安委办牵头先后成立安全生产、城镇燃气、防汛减灾3个综合督导检查组,由市级领导带队,组织协调联动19个乡镇(街道)和发改、公安、住建等16家安全监管重点成员单位,对全市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城镇燃气、汛期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98条,提出措施建议144条,下发《安全工作综合督导检查记录表》40份、《安全工作综合督导检查交办通知单》20份,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同时,加强行政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累计进行行政处罚18起,其中非煤矿山6起,工贸行业6起,危险化学品4起,建筑行业2起。四是突出源头防范,狠抓专项排查治理。严格按照《腾冲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城镇燃气、自建房、消防等17个行业领域,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截至11月7日,已累计排查重大风险91项,落实管控措施91项;发现重大隐患52项,完成治理30项,其中挂牌督办14项;梳理突出问题102项,落实治本措施102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5户,关闭取缔企业1家,警示约谈3家,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防控了重大安全风险。五是广泛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安全意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有力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6月15日,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腾冲行”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利用展板、宣传资料和人员讲解向企业员工、人民群众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和印有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字样的生活用品3000余件,使“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成为一种工作需要、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共同筑牢全社会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
(二)多措并举,筑牢自然灾害防线。一是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研究,科学分析研判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并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印发了《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机制的通知》,完善了《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清单》《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清单》,签订了《腾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责任清单落实到最小单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精准运用“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形成了“林草部门专业防,应急部门突出救、指挥部牵头抓总综合防”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投入森林草原防火经费1710.6万元,新建森林防火通道35公里,维修维护森林防火通道120公里,高效处置了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15”森林火灾和马站火山“4.17”森林火灾。二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通过强化水库、坝塘运行管理督促检查,实施“一库一策”,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2022-2023年冬春蓄水6636万m³,比下达的2022-2023年冬春6415.36万m³蓄水任务超出220.64万m³,有效保证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科学制定水库度汛方案和供水方案,提高过渡期水库汛限水位,高效调度供水,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同时充分发挥抗旱蓄水综合效益;制定出台了《腾冲市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制度体系建设、管理能力建设、节水载体建设、公众参与体系建设、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等措施,有序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市、乡、村、组”四级防汛包保责任制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实行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支援,收到和发出12小时落雨预报13次、6小时预报8次、2小时4次;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市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使用电子政务、微信、电话等各种手段发布重要天气预警信息和雨情信息到各乡镇(街道),及时叫应提醒、通知受威胁的群众提前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参加上级的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3次,针对主汛期每轮强降雨召开专题防汛会议6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8次,市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视频调度4次。2023年中央和省级共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批次270万元,下拨资金根据各地洪涝灾害受灾情况和现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补助重点受灾地区用于应急抢险和部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的搜救人员、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等工作,补助抢险救援中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补助抢险救援中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等工作。;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三是抓好灾害救助工作。严格灾情统计上报制度,按要求和程序认真核查统计报送灾情信息52条次,更新并录入系统灾害信息员基础数据900余条次;密切关注灾情、险情,第一时间作出响应,转发各级各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和重要天气预报信息200余条次,及时妥善救助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2023年,共安排各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救灾资金614万元(2022—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各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棉被、大衣、毛毯等)3972床(件),救助因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51816人次,发放家庭火灾事故基本生活救助资金9.6万元,救助114人次,通过及时救助,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抓好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时机,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短信等媒介,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同时加强基层干部、监测人员、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5场次,有效促进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组织应急、林草、森林消防中队、消防大队、腾越街道等单位联合开展腾冲市2023年“无火清明”联合武装携装巡护行动暨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制定《腾冲市关于清明节至“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控巡护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重点城镇面山、重点旅游景区景点、高黎贡山沿线、边境一线等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推进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细落实。五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作用。以构建“政策性统保、商业化补充、灾害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三位一体的灾害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为重点,推进民房灾害保险工作,构建灾害保险与政府救助互为补充的灾害风险保障体系,2023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144.5万元,按每户10元为全市14.5万户农村居民住房进行投保,参保率100%;同时支持鼓励有条件和投保意愿的城乡居民交纳相应保费参与投保,共12.22万户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参保率85.12%,今年已受理赔付因灾民房受损群众2060户,赔款646.14万元,切实发挥了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积极作用。
(三)常备不懈,托牢应急救援底线。一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着力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完善职能部门之间协作应急响应机制,建强应急救援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117支,基本形成了以应急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3支综合救援队伍为骨干,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医疗救护等行业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二是夯实应急救援基础。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设应急储备库,探索多部门联合储备机制,不断加强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森林防火、重大动物疫情、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重点加强粮油、成品油、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重要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共建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乡镇(街道)自建临时储备库(点)18个,救援物资40000余套,基本形成辐射全市各乡镇(街道)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成应急避难场所835个,占地总面积88.26万㎡。三是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实际,持续修订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方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公安、应急、林草、水务、卫健、教体、交通、消防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组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森林防火扑救、防汛抢险救灾、“防地震、防火灾”等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承办了“云南省因地震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实战演练”,顺利举办“腾冲市2023年地震应急救援暨森林火灾扑救综合实战演练”、“腾冲市2023年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和群众转移避险演练暨腾冲市大河水库超标准洪水和山洪灾害应急演练”、“腾冲市2023年桥街大栗树防汛安全群众转移避险应急演练”,全市所有自然村组完成防汛抢险综合演练715场次,参与11.7万人次、完成群众转移避险演练1916场次,参与15.9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全市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值班报告和交接班等规定,同时认真贯彻执行重点时段、节点应急值守要求,严格履行值守职责,做到了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全年圆满完成了“2023奔跑彩云南九大高原湖泊领跑赛”腾冲司莫拉站等保障任务9次,应急救援任务15次,其中火灾类5次,水域救援类4次,交通事故类2次,安全生产类(矿山救援)1次,社会救助(树木倒塌)1次,泥石流灾害2次。
(四)党建引领,抓牢全局建设主线。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等方案,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周例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45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党委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累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26份,开展一对一节前廉政谈话60余人次,开展节前纪律作风教育5次,观看《知畏慎行》等警示教育片4部,到腾冲市警示教育厅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2次。三是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成效。充分认清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着力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抓意识形态工作,着力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抓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印发了《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2份,先后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向上级部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投稿90余篇;在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发布信息121条、推送媒体转载文章111篇,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牢牢把握住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始终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腾冲市股所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指导,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做到严格把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优化年龄结构,注重各业务股室的专业知识配备和职级领导从政经验互补。2023年按程序完成了1个党总支部、2个党支部的选举,共选举产生10名支委委员,并推荐使用股所级干部1名。没有违规选拔股所级干部及带病提拔干部现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亟待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仍有差距,安全发展理念树的不牢。虽然“安全生产月”和“五进”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安全生产宣传还未在全市实现全覆盖,一部分干部群众并未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部门监管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仍未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基层应急治理能力亟待提升。基层应急组织体系不健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较弱,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组织协调、信息公开、捐赠管理等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基层防灾减灾工作人员、兼职救援队伍在人员与装备方面配备不足,亟需构建起基层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应急治理平台;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体系不健全,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比较淡薄,普遍缺乏避灾自救技能;
三是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乡村建筑设防标准普遍偏低,城镇建筑、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与面临的灾害风险不相适应,应急避难场所不足,防灾减灾设施不完善;部分江河防洪能力不足,城乡洪涝形势严峻;应急物资储备、运输、管理能力建设亟待提升,专业救援器材物资配备不足;应急通信、运输、紧急医学救援等基础设施亟需建设完善。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水平,全面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指标、自然灾害统计指标全面下降,最大程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是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压实属地乡镇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准确研判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化解。
二是全面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按照腾冲市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创建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健全监管执法制度和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立足发挥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通过突击检查、现场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不断提升部门检查、企业自查能力,推动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强化“打非治违”,推动完善“1+16”监管体系指挥部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对特殊行业、新兴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坚决杜绝执法监管“宽、松、软、虚”的问题,对各类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坚决打击,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该关的坚决关、该停的马上停、该罚的必须罚。
三是全面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委员会和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间指挥与协作关系,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组织协调、信息公开、捐赠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整合相关资源,推进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赋予其全权负责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力,统一部署开展救援工作,明确参与救援各部门的责任,有序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强化和提升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综合应急救援的作用,在全市19个乡镇(街道)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扁平化、军事化、综合化、智能化”的要求,全力打造腾冲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全面担负起生产安全事故、洪涝、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
四是全面夯实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开展全方位排查、梳理,全面掌握所有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长期停产,无人驻矿的企业,将企业从成立至今的情况、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情况等逐项排查清楚。在此基础上制定“一县一策”矿山淘汰整合方案,明确淘汰矿山、整合矿山和提升矿山的名单,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督促保留的非煤矿山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方案,确保所有保留非煤矿山企业符合《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要求。
五是全面强化保障能力建设。严格按照我市可能发生的突发自然灾害和响应等级,认真研究制定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协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局)及时采购储备;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和市财政支持,配齐工作经费、购置急需应急处突装备、设备,逐步配备综合性救援装备、设备,提高现场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援能力;积极做好全市重点自然灾害风险点,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储备和应急救援力量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层灾害管理人员系统培训,计划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从业人员等培训30期,培训人数近2100人,持续提升基层工作能力,构建起基层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
六是全面提升社会安全意识。探索统一高效的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节点,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宣传贯彻,最大程度地利用教育、广播电视、网络等资源进行宣传,并在交通要道、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科普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强化安全防范知识技能普及,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浓厚氛围,教育引导群众提高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掌握科学正确的方法和技能,让群众真正知道关注自身生存环境,改变生活、行为习惯,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