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719027-2/2024030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09:58:44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条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适时、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的内容:保密审查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主要事项处理、行政事务、监督检查及考评奖惩等。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类型分长期性公开内容、阶段性公开内容和临时性公开内容。
(一)长期性公开内容在每年的1至2月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备案。
(二)阶段性公开内容在每季度第二周前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备案。
(三)临时性公开内容在每月第一周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备案。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备案工作,并按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备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