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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719027-2/20230504-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5-04 1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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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应急管理局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腾冲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制度。

1. 明确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对微信公众号进行定期巡检,监控微信公众号的安全运行,发现微信公众号内容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2. 微信公众号管理和后台发布等口令属重要机密,应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更换,确保不被泄露。

3. 禁止将U盘或移动硬盘不经杀毒直接接入微信公众号服务器。

4. 微信公众号服务器的远程管理软件必须限定端口并指定管理员IP地址。

5. 在定期进行信息更新、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的同时,要坚持保密原则,防止机要信息泄露或被滥用,如违反保密工作规定,将依照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发生网络与信息系统有关安全保密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故扩大,保存相关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6. 微信公众号管理员负责微信公众号的安全保护及维护工作。如计算机网络有故障应及时排除;做好操作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为系统安装升级包或者打补丁,保证网站稳定高效运行;做好防病毒防攻击的安全策略措施,随时防范病毒或黑客攻击。如网站或其中的部分项目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在互联网上作出说明。

7. 微信公众号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

8.未经主管负责人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微信公众号的项目。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在指定区域增添内容。

9.微信公众号对微信公众号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并做好审核登记工作,确保内容和文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