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19-102801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10-28 09:01: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19第248号)
产权人 尹绍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中和镇大村村委会下村19组 ,面积为 200.00m2,证号为: 腾集用(2016)第33331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绍明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