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19-080501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8-05 09:36:57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19第141号)
产权人 刘凤云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滇滩镇云峰村委会濮家寨村民小组 ,面积为 240.00m2,许可证证号为: 民建字(2001)第30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凤云
2019年08月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