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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1-5-/2019-0715009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07-15 10: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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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猴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的公告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腾冲市猴桥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

(第一次修改)》的公告

为确保腾冲市猴桥镇近期项目的建设,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6 85 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 ( 云国土资规〔 2018 278 ) 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腾冲市猴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 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0191月,腾冲市国土资源局结合猴桥镇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腾冲市猴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通过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审查论证,并出具了《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腾冲市猴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2019]-52),于201931日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备案表》,建议腾冲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猴桥镇规划修改工作。

本次规划修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规划实施评估,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形;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中第(2)条的规定,即符合规划评估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乡级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目标分值在85分以上,经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意规划修改的适用情形。规划修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程序、条件,规划修改是合法的。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围绕猴桥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出发点,重点保障猴桥镇近期项目用地。有利于猴桥镇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符合猴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提高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效率,使建设用地的布局更加合理。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十三五期间,猴桥镇围绕腾冲市委市政府和边合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发展大健康和大物流两大产业的决策部署及边合区一园四片的发展格局功能定位,充分利用中缅印国际大通道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契机,按照产城融合的规划理念,将园区定位为:连接内地面向南亚的商贸物流和出口加工基地。以发展生态环保型工业为导向,落实工业选重点各项措施,围绕做实基地、做优园区、做大实体、做强品牌思路,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实施为抓手,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质量效益提升为核心,巩固发展优势传统产业,整合提升现有工业企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实现园区经济的转型升级。随着园区经济的转型升级,原规划安排的部分项目用地指标已不能满足用地的需求,急需对《猴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行局部修改,保障园区近期项目用地,推动猴桥镇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一)上级下达指标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中,从固东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0.1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5.86公顷。

规划修改后,猴桥镇主要控制指标为:耕地保有量3845.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030.7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870.6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13.3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85.86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情况

建设用地布局调入情况:猴桥镇调入新增建设用地11.78公顷(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布局调出情况:猴桥镇调出新增建设用地1.64公顷(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固东镇调出新增建设用地10.15公顷(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本次规划修改后,猴桥镇新增建设用地增加11.14公顷(为城乡建设用地);固东镇新增建设用地减少11.15公顷(为城乡建设用地)。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数量不发生变化。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修改情况

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区域:将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区域涉及的有条件建设区8.65公顷、限制建设区3.13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11.78公顷。

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区域: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区域涉及的允许建设区11.84公顷修改为有条件建设区8.79公顷和限制建设区3.05公顷。

调整区域外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情况:固东镇有条件建设区调出7.22公顷,猴桥镇有条件建设区调入6.93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后,猴桥镇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10.1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减少0.09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10.06公顷;固东镇允许建设区面积减少10.2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减少0.03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增加10.27公顷。

(四)土地用途区修改情况

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区域:将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区的一般农地区0.26公顷、林业用地区0.93公顷、其他用地区1.95公顷、城镇用地区公顷7.24公顷、村镇用地区0.33公顷、独立工矿区1.07公顷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9.81公顷和独立工矿区1.97公顷。

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区域:将调出新增城乡建用地区的独立工矿区8.55公顷和城镇建用地区3.29公顷修改为一般农地区2.78公顷、城镇用地区3.29公顷、独立工矿区5.5公顷、林业用地区0.27公顷。

调整区域外土地用途区调整情况:固东镇7.22公顷村镇用地区修改为一般农地区,猴桥镇6.93公顷林业用地区修改为村镇用地区。

本次规划修改后,猴桥镇一般农地区减少0.2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增加2.57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增加6.6公顷、独立工矿区增加0.9公顷、林业用地区减少7.86公顷、其他用地区面积减少1.95公顷。固东镇一般农地区增加10.00公顷、村镇用地区减少7.22公顷,独立工矿区减少3.10公顷、林业用地区增加0.32公顷。

四、《修改方案》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猴桥镇、固东镇各项规划目标均符合规划控制指标的要求。猴桥镇规划2020年目标为:耕地保有量4226.6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030.5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70.6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13.2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76.26公顷。固东镇规划2020年目标为:耕地保有量5333.0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096.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17.3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6.4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26.23公顷。

五、《修改方案》批准情况

《腾冲市猴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于2019711日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批准文件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腾冲市猴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的批复》(保政复〔201940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9715-720日。

特此公示。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