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19-060301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6-03 15:26:35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19第2019022号)
因保管不善,将五合乡丙弄村委会大井组集体土地《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光秋
2019 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