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18_Z/2017-021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15:48:35 |
文号 | 浏览量 | 25 |
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五、部
表六、 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复员干部 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军供站的工作。
(四)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放救灾款 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开展减灾活动。
(五)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 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组织救济工作;负责符合社会救 济条件的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再就业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 扶贫工作。
(六)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动。
(七)拟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市、区、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管理等工作。
(九)研究拟订社团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性社团组织和涉外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区社团管理工作。
(十)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和 公墓事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 、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指 导和监督有奖募捐福利基金的使用。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45.5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7.58万元(本级财力867.5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3.09万元占总支出的87.6%,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2.4%。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 1413.9万元,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3.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 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 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占预算支出的 12.4%。具体项目如下
1.2017年民房灾害保险经费30万元;
2.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费10万元;
3、殡葬收费160万
三、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为8675801.53元,比上年增加29130.32元,增加比率为0.33%,增加原因为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2017年预算总支出为16130879.33元,比上年减少1840283.19元,减少比率为10.24%,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制度实行,2017年开始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支出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26.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4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12.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腾冲市民政部门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公车改革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出境的监管,杜绝公款吃喝。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运行维护费10.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6.81万元,增减比率为39.4%,减少原因为腾冲市民政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公车改革制度实行。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1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5.6万元,增减比率为25.8%,减少原因为腾冲市民政部门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杜绝公款吃喝。 。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