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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17_Z/2016-0919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6-09-19 10: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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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民政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取得的突出成绩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救助工作有效开展

1、城乡低保。不断规范完善相关业务,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把低保进口关,疏通出口关。全年共审批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6688.7万元。

2、城乡医疗救助。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全年共救助全市困难群众1791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896.15万元。

3、城乡临时救助。全年共救助11751户次,发放救助资金1422.04万元。

(二)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1、救灾救济工作。全市遭受了干旱、风雹、滑坡等自然灾害,18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达11.0042万人次,饮水困难人口9700人,水稻、苞谷、麦类、油菜、烤烟、甘蔗、蔬菜、核桃、油茶、草果等农作物受灾12431.24公顷,成灾5323.5公顷,绝收584.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358.81万元。全年共安排救灾资金548万元,救助灾民6万余人。

2、火灾救济工作。2015年全市可用火灾救济资金20万元,全年共发生火灾40起,受灾农户52户,228人,烧毁民房388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78万元。灾情发生后,民政局及时赶赴现场,查灾救灾,慰问灾民,鼓励灾民互助、互济,开展生产自救,共救济现金14.74万元,救济新棉被166床,新衣服161套,彩条布6捆。

3、救灾物资管理工作。我市储备的救灾物资主要有:帐篷、棉被、衣服、大米等,2015年储备帐篷724顶,衣服2000套,棉被2000床,棉大衣1000件,大米40吨。救灾物资的发放,严格按照救济对象签名、分管领导审批、救灾救济股登记并建立台帐管理,出库入库由专人负责,实行专物专用,严格管理。

4、民房自然灾害保险和民房自然灾害补充保险工作。2015年投入资金235万余元开展了民房自然灾害保险和补充保险工作,为全市13.6万户农户民房进行了自然灾害保险,农户一年之内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最高可理赔12万元,为拓宽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做了有益尝试。保险公司共理赔各类自然灾害导致群众住房倒损155户,赔付现金138万元。

(三)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全面落实

1、优抚工作。一是扎实做好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工作。全年优待义务兵家属286人次,共发放优待金69.42万元。二是积极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相关待遇。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共新增重点优抚对象304人,共安排优待抚恤经费2084.91万元,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能及时、足额领取优待抚恤金。三是扎实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项目后期工作全面完成,烈士陵园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台湾杉砍伐替代工作基本结束,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将得于进一步增强。

2、安置工作。2014年冬季全市接收军队退役士兵(士官)110人,其中转业士官9人,城镇籍复员士官11人,农村籍复员士官29人,城镇籍义务兵9人,农村籍义务兵52人。一是认真对照政策制定了《安置方案》分别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二是努力协调工作岗位。经市安置办与人社局协商,并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市政府同意拿出14个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安置需安排工作的14名退役士官。三是提供补助,鼓励自谋职业。对4名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且退役后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籍士官发放了自谋职业补助金94.16万元。四是落实政策,及时兑现92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补助金116.64万元。

3、双拥工作。一是 “春节”期间对各驻腾部队和部分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送温暖。二是驻腾军警子女入学、入托手续进一步规范,较好的协调处理了 15名驻腾军警子女入学、入托问题。三是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经常深入到驻腾部队,主动了解和帮助部队解决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同时各驻腾部队领导也时常走进各机关单位共同谋划拓展双拥工作的新思路,从地方“三个文明”的发展和军事需要出发,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的,以解决热点问题为突破口,不断探索双拥工作的新途径畅所欲言,共叙军民鱼水情,“省级双拥模范县”的基础工作得以进一步夯实。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1及时调整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协调纪委、组织、财政部门共同出台调整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政策。确保村级正职达1440元/月,村级副职达1420元/月;城市社区正职达2200元/月,城市社区副职达2060元/月、专职委员达2000元/月。明确村监委主任参照村级副职管理。

2、对中和、清水、五合乡部分村干部补选进行了业务指导,圆满完成了村干部补选工作。

3、对城市社区、村三委换届选举进行调研,为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基础。

(五)老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督促落实发放2015年12008名高龄老人保健补助金720.48万元。二是编制上报腾冲市老龄工作“十三五”规划及15个农村幸福院、6个农村基层老年协会“百村建设”、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老年活动场所项目。三是启动了敬老养老服务中心一期附属建设及招商营运,借力发展腾冲养老服务事业。四是为11名百岁老人进行授牌,上报了2名“五老”人员住房困难信息。

(六)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1、配套设施不断完善。一是公墓建设全面铺开。全市共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1684.28亩,实际建成公墓666.9亩,除腾越、猴桥两乡镇外,全市其他乡镇公墓建设全面动工,下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379万元。二是景福骨灰公墓C、D期建设开始启动,已安装不同价格、不同档次墓穴87冢,完成投资622万元。

2、殡仪馆配套设施进一步更新,遗体火化数量逐步提高。新购置了一辆殡葬服务专用车,截至9月30日完成遗体火化300具。

3、财政供养人员死亡遗体火化取得新突破。年内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凭“双证”办理丧葬抚恤人员达55余人,丧属殡葬改革观念逐步改变。

(七)专项社会事务井然有序

按照“亲民、爱民、利民”的要求,将社会事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一切为了民政对象、一切方便人民群众、一切关心困难群体上,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使优质服务贯穿于孤儿收养、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婚姻登记、生活无着乞讨人员救助、精神病患者收治等社会事务工作的全过程,营造了专项社会事务井然有序的良好局面。

(八)项目管理逐步规范

在全保山市民政系统率先成立了项目办,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上报、跟踪、监督、验收等。全年共上报民政项目20多个,预计争取资金20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276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解决措施

民政工作的社会职能多,涉及面广,代表的都是老百姓的实际利益、根本利益,都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终极目的;各项工作都饱含着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我局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的形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这都需要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协作、城乡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协同。从工作实际情况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要满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变化的客观要求,促进民政工作不断发展,这一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是投入上有不协调因素。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策、地方配套不足、社会投入过少、工作经费紧缺的四重压力,严重制约着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三是力量配置有不配套现象。随着民政职能的延伸和业务的拓展,普遍仍存在力量严重薄弱、软硬件设施不配套等不容忽视的现象。从人员配置看,我局机关股室、二级单位、乡镇民政办均处于工作超负荷状态。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所有民政办公室都被撤销并入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且人员更换频繁、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乡镇民政办公室作为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第一站,目前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实施。乡镇民政办公室绝大多数同时承担着乡镇中心工作或安排的残联、侨务甚至驻点包村、综合治理等一些突击性工作任务,民政工作只能挤时间去完成,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致使政策措施执行走样或流于形式。

四是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迸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在工作业务上,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部分群众未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要求救助的呼声越来越高,救助额度相对于“需求”额度差距也越来越大。在政策体制上,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且政策出台不平衡,诱发了涉军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符合条件的互相比享受的级别和等次,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趁机捞一份、并坚持认定自己有权享受,导致涉军人员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民政维稳的一大难题。

为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我局一是积极调整自身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动适应;二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三是积极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平台、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努力提升民政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引发更多层次、更多数量、更大范围的社会参与。四是正确把握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研究、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稳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局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党的执政理念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重大转变,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勇于担当、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开拓,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完善体系、创新机制、提升能力为抓手,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好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培训,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

2、进一步加强各项防灾减灾和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科学救灾。

(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集中收养工作,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和培育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抓好敬老养老服务中心社会营运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居家养老,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

(三)有效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社区基层政权建设。突出便民利民的理念,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二是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抓好村(社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四是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宣传贯彻落实。

(四)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加强军民共建,不断丰富双拥活动新内涵,继续做好春节、“八一”对驻腾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慰问活动;二是加强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三是采取有效办法,抓好涉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四是继续实施好每年为重点优抚对象代缴新农合入保资金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医疗补助资金,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政策和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构建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的优待优惠医疗保障制度,更好地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五是适当提高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标准,保证义务兵家属优待面始终在100%的水平;六是深入研究、探索市场经济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给安置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机制,确保每名退伍军人都能按对应政策得到妥善安置。

(五)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二是全力抓好全县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服务工作,提升殡仪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存在隐患,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五是加大福彩销售站规范化管理力度和专营化检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完成销售任务。

(六)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储备、申报及实施

全面分析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继续储备一批事关民政各项工作发展的项目,跟踪协调好已向上申报的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好当前正在启动建设的五合敬老院、景福骨灰公墓二、三期工程、安定医院附属工程、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腾冲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