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_mzongju-17_Z/2016-090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6-08-04 15: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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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政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累计投入民政民生保障资金11亿余元(其中2015年共投入民政民生保障资金16683万元,较2011年增加7945万元,增幅91%),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取得重大突破,社会救助体系保障有力,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有效运行,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明显,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稳步推进,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有了新的进展,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殡葬改革工作强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夯实,较好地发挥了“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的基础作用,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现将“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保障有力
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低保制度基本覆盖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以来,我市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差由2011年的169元提高到2015年的312元,保障总人数达317993人次,其中2015年保障人数4971人,较2011年减少15%。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年82元提高到2015年的年142元,其中2015年保障人数87609人,较2011年增4.1%。“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63426.18万元,其中,2015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16688.17万元,较2011年增90%。
二是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医疗救助程序简化,救助门槛降低,救助标准逐年提高,有效缓解了患病家庭因病返困现象。“十二五”以来,共资助民政对象参合参保近53万余人次,累计救助患大病困难群众87090多人,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3367.36万元,其中2015年累计救助患大病困难群众17919人,较2011年增加 543人,2015年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896.15万元,较2011年的1324.48万元增43%。
三是城乡临时困难救助稳步推进。“十二五”以来,共投入临时救助资金4462.08万元,救助城乡临时困难群众45582人次,其中2015年投入临时救助资金1047.94万元,较2011年的679.7万元增54%,救助城乡临时困难群众11751人次,较2011年减少34%。
四是艾滋病患者、60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合作商店等原未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人员生活救助得到保障。“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登记在册的797户、797人贫困艾滋病患者全部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发放合作商店未参加社会统筹保险人员“参保”资金139.86万元,发放人数479人次。发放60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145.68万元。
(二)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有效运行
一是认真指导开展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十二五”期间,各类自然灾害受灾人口达104.15万人次,共投入灾民生活救济资金8080万元(含接收社会捐赠资金1085万元),平均每年投入灾民生活救助资金1616万元;共救助灾民40.97万人次,平均每年救济8.19万人次。
二是防灾减灾体系工作不断完善。修订完善了覆盖市、乡、村的救灾应急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初步建成了市、乡、村三级防灾信息网,提高了各级协同应对灾害的能力。
三是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大幅提升。以应急指挥、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政救灾应急体系初步建立,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防灾减灾社会参与程度显著提高。在重特大自然灾害面前,社会各界踊跃奉献爱心,积极投身抢险救援、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和衷共济,众志成城,形成了合力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三)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是重点优抚对象及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烈士纪念设施得到进一步保护。“十二五”期间共下拨优待抚恤经费9161.64万元,发放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 282.98万元,投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经费93万元,慰问烈士家属11.58万元。其中,2015年共下拨优待抚恤经费2032.67万元,较2011年增79%。
二是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不断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十二五”期间,共接收军队退役士兵(士官)548人,其中转业士官40人。所有人员都按对应的政策得到妥善安置,其中安排工作61人;按自谋职业的方式安置51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455.61万元;自主就业安置436人,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441.36万元。发放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助42.32万元。
三是驻腾部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双拥氛围进一步增强。“十二五”以来,“春节”期间慰问现役军人家属、烈属、因公牺牲家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共支出经费443.7万元,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70多万元。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推进
一是城市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十二五”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2100万元,完成了观音塘社区、满邑社区、热海社区等8个社区的社区活动场所办公用房及配套服务等基本设施建设任务,投入资金1365万元新建基层活动场所27个。完成了腾越镇辖区内的侍郎坝、核桃园等7个村民委员会改为6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审批工作。目前全市城市社区达14个,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180个,村民委员会26个。
二是圆满完成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市全面建立了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配备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完善了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是进一步落实原小乡干部、大队干部和离职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切实保障他们基本生活。“十二五”以来共发放三类人员生活补助1205.28万元。
(五)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十二五”以来,完成界头乡、明光乡、曲石乡、中和乡、芒棒乡、荷花傣族佤族乡撤乡设镇工作,并圆满完成了腾冲撤县设市工作,书写了腾冲区划地名史上最光辉的一页。
二是完成了腾冲与梁河、腾冲与盈江的边界联检,查处了1起行政区域界线违法案件,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三是认真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保山分卷腾冲部分》相关内容。
四是完成腾冲城区新增道路、小区命名及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社会组织发展取得新进展。社会组织覆盖城乡,涉及生活各个领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十二五”以来新登记社会组织54个,至2015年末全市社会组织达117个。
二是婚姻登记、儿童收养规范、合格。“十二五”以来共办理结(离)婚登记25235对,办理收养登记184对,登记合格率100%。
三是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十二五”以来我市安定医院共接诊门诊24530人次,收治住院人员3075人次,减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30万元。
四是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十二五”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80人,累计救助5615天,支出专项救助经费44.28万元。
五是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加强。孤儿、艾滋感染儿童、艾滋影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全面救助。“十二五”以来共发放孤儿、艾滋感染儿童、艾滋影响儿童及孤儿职业技能培训费1477.98万元。
(七)殡葬改革工作强力推进
一是投入资金1272多万元新建骨灰公墓1个,安装墓穴1831冢。各乡镇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690.6亩,全市完成公益性公墓规划1684.28亩,兑现补助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600万元。
二是遗体火化数量逐年上升。“十二五”以来,共火化遗体2266具,遗体火化数量逐年提升。其中,2015年火化遗体401具,较2011年减少10%。
三是殡仪馆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先后投资200余万元改造了职工宿舍,新购置了拣灰炉。
四是及时兑现遗体火化奖励。“十二五”以来共发放遗体火化奖励金176.55万元,发放人数873人。
(八)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敬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全市建成(含新建)敬老养老服务机构58个,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个,农村幸福院41个,建成养老床位169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9张。供养人员从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向社会有需求老人普惠,初步搭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高龄老人保健补助逐步提高。80—99周岁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2015年的每人每月50元,年均发放金额600多万元;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年均发放金额20多万元。“十二五”期间共发放补助对象55206人次,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2652万元。其中,2015年共发放补助对象12030人次,较2011年的10092人次增19.2%,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746.88万元,较2011年的392.6万元增90.2%。
三是老年优待政策得到有效保障。“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办理老年优待证12000多本,老年人旅游、就医、乘坐公车等得到优待。
(九)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
“十二五”以来我市共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先后新建了市安定医院住院大楼、多功能房,市殡仪馆职工宿舍,市儿童福利院,市公墓管理所,市敬老养老服务中心,文星、尚家寨、良盈、江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13所乡镇敬老院建设,并对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实施了整体搬迁,对烈士陵园实施了升级改造。民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夯实。
(十)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
2015年我局在全保山市民政系统率先成立了项目办,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上报、跟踪、监督、验收等。全年共上报民政项目26个,落实20个,较2011年增加 9个,向上争取资金2020万元,较2011年增450%。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解决措施
民政工作的社会职能多,涉及面广,代表的都是老百姓的实际利益、根本利益,都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终极目的;各项工作都饱含着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多年来,我局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的形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这都需要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协作、城乡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协同。从多年工作情况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要满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变化的客观要求,促进民政工作不断发展,这一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是投入上有不协调因素。近年来,民政部门惠及千家万户的民政资金投放总量逐年增长,但民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里支持,造成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与经费投入不相适应的矛盾。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策、地方配套不足、社会投入过少、工作经费紧缺的四重压力,严重制约着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三是力量配置有不配套现象。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单个民政对象身上,切实改善民生,必须要有稳定的物力和人力保障。近年来,随着民政职能的延伸和业务的拓展,普遍仍存在力量严重薄弱、软硬件设施不配套等不容忽视的现象。从人员配置看,我局机关股室、二级单位、乡镇民政办均处于工作超负荷状态。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所有民政办公室都被撤销并入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且人员更换频繁、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乡镇民政办公室作为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第一站,目前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实施。乡镇民政办公室绝大多数同时承担着乡镇中心工作或安排的残联、侨务甚至驻点包村、综合治理等一些突击性工作任务,民政工作只能挤时间去完成,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致使政策措施执行走样或流于形式。
四是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迸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在工作业务上,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部分群众未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要求救助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群众不符合救助条件,看他人受益而眼红,出现“坐着小车也想吃低保”的现象,致使救助额度相对于“需求”额度差距越来越大。在政策体制上,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且政策出台不平衡,诱发了涉军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符合条件的互相比享受的级别和等次,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趁机捞一份、并坚持认定自己有权享受,导致涉军人员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民政维稳的一大难题。
为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我局一是积极调整自身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动适应;二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三是积极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平台、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努力提升民政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引发更多层次、更多数量、更大范围的社会参与。四是正确把握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研究、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稳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十三五”期间我市民政工作目标任务
市委一届一次全会对全市“十二五”工作情况进行了客观的总结,认真分析研判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面临的形势、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了下步发展思路,审议通过了全市“十三五”规划草案。结合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现状,拟定我市“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一)基本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和谐发展”为主题,以“为民解困”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为核心,以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进步为基本目标,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化、工作手段现代化,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服务、牢固的军民团结和规范的社会事务管理,建设现代民政、开放民政、阳光民政、高效民政,为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发挥基础性与制度性作用。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的总体发展目标是:
1.加快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建立健全社会资金筹集机制,将民政事业整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保障支持体系,通过多元化、产业化来加强民政基础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2.整合民政资源,加强民政基础建设,打造“大民政”概念,进一步使民政工作在履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向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转变,追求民政事业最大社会效能。
3.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使民政工作在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的基础上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更高、更深的领域转变。
4.树立前瞻思维,注重改革创新,进一步使民政工作从传统工作方式向法制化、信息化、专业化、开放化、透明化转变,实现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的跨越。
(三)主要任务
1.完善覆盖城乡特困群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城镇低保、城镇三无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农村重灾户、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扶对象以及政府认为必须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为主要求助对象,从解决他们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坚持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相关政策扶持为补充,社会各类捐赠为辅助,民政相关组织为依托,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法制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协调一致,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的社会救助体系。
2.大力提高灾害应急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抢险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健全抢险救灾协同联动机制。
3.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环境
切实解决好社区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大社区建设的投入,为社区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发展社区服务业,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突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加强村干部的培训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能力和素质。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的内容,使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4.推进优抚安置改革创新
创新拥军工作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智力拥军、行业拥军、社区拥军等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营造支援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大优抚安置事业经费争取力度,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优抚对象达到或高于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政策和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构建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的优待优惠医疗保障制度,更好地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深入研究市场经济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给安置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机制,加强退役士兵职业培训力度。
5.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研究探索社会资金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有效渠道,鼓励社会兴办福利事业,特别是要落实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逐步实现投资多元化、机制市场化、队伍专业化、对象公众化、服务人性化的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机制。
6.依法管理专项社会事务
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民间组织内部规范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管理,打击违法活动。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力度,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社会新风,引导人们移风易俗,丧事俭办,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社会孤老、孤儿、弃婴和孤残儿童、孤老的收养工作。
7.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大对老年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区服务网络,尽早搭建多元化的社区为老服务平台。
8.加快行政区划调整
“十三五”期间,重点完善县级市城镇功能规划,对腾越镇、清水乡、和顺镇、荷花镇、中和镇、北海乡等城区周边六个乡镇进行行政区划调整,重新定义城区范围,构建腾冲市新城,划分和设立街道办事处。补充更新、完善地名普查资料,完成腾冲市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转化地名普查成果,推进地名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地名公共社会服务。
(四)“十三五”期间的重点项目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①敬老养老服务中心
该项目选址在风景秀丽的西山坝新城开发区,交通便利,气候宜人,地质条件良好,距离国家级火山公园只有20公里。优越的自然条件,与项目区周边的旅游区、休闲度假区互相补充,相得益彰,正前方是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毗邻国家公安部警察培训中心,背靠宝峰山旅游度假村,与世纪金源度假区交相呼应,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好地方。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50.8亩,总建筑面积17194平方米,计划设置床位400个,每个床位建筑面积达35平方米。预计总投资7365万元。整个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工程建设综合主体楼3幢,已基本完工, 待建附属(中心下沉广场、道路、室外球场,绿化美化工程);二期工程包括爱心护理楼三幢及附属。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基本完工,预计到2016年累计完成投资达4700万元,“十三五”期间规划投资2665万元,申请中央补助2000万元。
②社会福利院
我市新建的腾冲市中心敬老院,坐落在腾冲市来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旁,项目用地11.4亩,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7154平方米,设置床位225张,于2010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现需改扩建该院,并增加配置各项福利设施等,“十三五”期间规划投资5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350万元。
③农村敬老院
“十二五”期间,我市建成或在建农村敬老院12所,随着入住老人不断增多,“十三五”将进行改扩建,规划投资18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1260万元。
④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设施。是一种适合半失能老年人的“白天入托接受照顾和参与活动,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十三五”期间在1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各建设1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申请中央投资额630万元,规划投资估算900万元。“十三五”期间在17个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农村社区村委委员会各建设1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即建设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7个,建筑总面积为12750平方米,规划投资1912万元,申请中央投资额1527万元。
2.社区服务项目
①社区服务站
腾冲市有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80个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26个农村村民委员会。“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6个农村村民委员会,180个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建设。建筑总面积121000平方米,规划投资17285万元,申请中央投资额12099万元。
②社区服务信息网络
“十三五”期间规划完成1个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建设地点腾冲市民政局办公地址,规划投资18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126万元。
3.社会福利项目
①儿童福利院
我市儿童福利院位于民政局大院内,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改扩建儿童福利院,完成儿童福利院内附属设施、室内配套设施及儿童康复设施等建设,规划投资36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252万元。
②“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腾冲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改扩建项目,拟建综合性住院大楼1幢,设200个床位,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投资规模20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1400万元。
③规划建设腾冲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拟建设综合楼1幢,设置床位100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6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500万元。
4.救灾体系建设
①救灾物资储备库
腾冲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位于腾冲市民政局内,占地460平方米,主体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自建成投入使用十余年来,未经任何修缮和改造,仓储能力十分有限,功能单一,布局不合理,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等问题。一旦遇有严重自然灾害,将直接影响到救灾工作的展开和对灾区群众的救助,也无法满足我市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更无法适应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备灾、救灾工作的新要求。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按照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改委《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和云南省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进行规划,拟改建库房面积800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300平方米,消毒房160平方米,配电房20平方米,工作间20平方米,微机室20平方米,值班室40平方米,卫生间20平方米,晾晒场1200平方米,包含部分墙体拆除与新建墙体的砌筑,楼地面、墙面、天花、门窗等修缮改造工程,楼梯护栏修缮改造,给排水工程修缮改造,电气工程修缮改造,除湿机、涮洗设备、消毒设备、避光隔热窗帘、货架、监控等必需设备的配置等8个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我市救灾物资储备的规模、数量和品种,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完善我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功能性和应急性,救灾物资的回收、清洗、消毒、维修、加工、临时堆放、晾晒、运输车辆的调度等均能得到满足,有利于我市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救灾物资接收、保管、运送和分发应急机制,切实提高我市备灾、救灾能力和增强完善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有效保障全市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350万元。
②边境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
腾冲市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地质构造及复杂的气候条件,属于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度高、受灾面积大、受灾人口多、损失较严重的边远山区,造成灾害救助工作和物资调运任务十分繁重。加之我市有猴桥镇、滇滩镇、明光镇3个镇与缅甸相邻,国境线长达148.075公里,除了这3个口岸以外,还有许多边境小道与缅甸相通。造成大批缅方难民经常由于武装动荡、自然灾害等原因涌入我国境内避难。因此,在这3个边境乡镇分别建设一个集救灾物资储备、灾民(难民)安置救助为一体的救灾物资储备点,对腾冲乃至滇西北的备灾、救灾工作以及确保在缅甸再次发生重大人道主义危机时能发挥积极作用,将缅方难民安置在救灾物资储备点,防止他们深入内地,对维护国境安全及边境社会稳定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项目建设地点:腾冲市猴桥镇、滇滩镇和明光镇。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每个边境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项目,包含库房400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100平方米、工作用房及值班室100平方米,消毒用房100平方米,配电房20平方米,微机室20平方米,值班室40平方米,晾晒场3000平方米,可容纳1000人以上的宿舍4000平方米、餐厅1500平方米,配齐相应管理系统,并配备帐篷、活动板房、棉被、衣服、折叠床、食品等相关物资。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能够大大提高我市救灾物资的仓储能力,在我市及滇西北相邻州市发生重大灾情时能够及时调运急需物品,在紧邻我市的缅北地区发生重大人道主义危机时能够及时提供人道主义救助,能够大大提高我市应对和处置重大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向灾民(难民)提供各种救灾物资,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项目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每个边境救灾物资储备点项目各投资15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3150万元。
③腾冲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馆
腾冲位于祖国西南边陲,国土面积5845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居住着25种民族,总人口67万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地质构造及复杂的气候条件,我市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度高、受灾面积大、受灾人口多、损失十分严重。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市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104.15万余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我市历来十分重视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几年来,先后组织编印了《地震、地质灾害、火灾应急常识》、《自然灾害知识问答》、《腾冲市公共安全应急指南》等知识手册及各类宣传品发放至全市每一户家庭和学校的每一个班级;2006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共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知识宣传活动9680余次,还制作了近200期防灾减灾及自然灾害科普知识片在腾冲电视台播出,采取各种方法和措施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干部群众对防灾减灾有了一定认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有所增强。尽管如此,我市2007年“7.19”滑坡灾害,正是由于广大民众防灾意识不强,才造成了29人死亡,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教训非常深刻。因此,在腾冲建设一个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馆很有必要。
项目建设地点:腾冲市腾越镇,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腾冲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馆建设项目,包含一个展示大厅及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涝、风雹、雪灾、低温冷冻等不同灾害的10余个展示厅,多功能厅,资料档案室、办公室、会议室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并配备流动宣传车、地震体验设施及相关设施设备。预计总投资50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3500万元。
5.殡葬服务体系建设
①殡仪馆
随着我市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转变,年火化尸体达300具左右,现有的设施老化,需新建火化车间一幢,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需经费90万(含地下烟道);需新安装拣灰炉一台,需经费60万;新建综合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需经费150万,需重新建设悼念大厅,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需经费80万;需要新建遗体冰冻室四间,每间40平方米,需经费35万;需购买冰冻设施8台,需经费12万;殡葬车辆陈旧,已经无法适应工作需要,需更新车辆3辆,需经费50万;以上项目合计规划投资477万元,申请中央补助335万元。
②公墓建设
新建城市中心公益性骨灰公墓1个,地点为腾冲市腾越镇侍郎坝村肖家寨,预计总投资1.5亿元,预计“十三五”期间完成建设200亩,规划投资20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1400万元。
③农村公益性遗体公墓建设
全市除腾越镇外17个乡镇所在地的社区(村)新建2个公益性公墓,预计总投资6800万元。每个公墓100亩,共3400亩。预计 “十三五”期间建成1200亩,规划总投资34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2380万元。
6.婚姻登记
“十三五”规划力增新建16个婚姻登记机关,建筑总面积16000平方米,建设地点原则上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总投资32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1120万元。
7.烈士陵园
腾冲市革命烈士陵园始建于1954年,占地面积34亩,在城区西南一公里处的叠水河畔。葬有革命烈士96名,病故军人11名。陵园虽多次维修改造,但终因资金不足,改造面有限,纪念设施年久失修,一些急需修建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未能完善,红色旅游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社会各界要求进一点建设管理好烈士陵园的呼声较为强烈,现结合我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情况,为更好地纪念英烈,弘扬烈士精神,安抚烈属,体现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简朴大方,把陵园设计成集人性化、个性化、开放化、生态化、园林化、功能完善、环境协调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需改扩建烈士陵园,对墓穴、墓碑统一改造,迁入零散烈士墓重新规划绿化、美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十三五”期间规划总投资20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1400万元。
(五)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争取市人民政府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是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是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企事业单位的改革,通过政策支持和改制,建立现代化制度,使福利企事业工作全面走向市场;通过转换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殡葬服务等单位经营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对福利院实施社会化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民政企事业单位自身活力,促进民政企事业单位自我发展和提高。
四是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建设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延伸至民政办公管理系统,基本涵盖民政大部分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构筑面向新世纪的全县民政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努力建设覆盖全县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五是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恢复设置乡(镇)民政所,适当增加民政工作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各项合法待遇。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市、乡(镇)一体化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市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四、进一步做好我市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1.足够的资金投入是完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建议市委、市政府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积极拉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等措施,不断聚集更多的财力、资金,投入到以生活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民政事业建设发展上来。
2.在乡镇恢复民政办或民政所机构,充实力量,稳定队伍。由于民政工作政策性强和业务性强,对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民政干部数量和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各乡镇根据人口数量每万人至少配备1—2名专职民政干部,让民政干部有阵地、有职有权,以增强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强化落实。
3.解决好市、乡民政工作经费问题。民政业务工作经费关系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是落实和执行政策的体现,也是规范使用民政资金、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础。建议市委、市政府在民政工作经费上给予一定倾斜,以保证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素质,确保工作成效。针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多、管理服务对象多、牵涉业务多、资金量大以及对民政干部要求高的实际,要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专门组织全市民政干部集中培训,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举办民政干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丰富理论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道德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利于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适应民政工作的需要。
腾冲市民政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