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0-043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机构概况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10: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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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民政局位于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5号,腾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联系电话:0875—513371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负责人:彭蕊。
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组织实施, 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审,监督审查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组织社团违法行为,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措施和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申报、拨发各类补助经费并监督使用;负责推进残疾人权益保护和职能职责内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四)研究拟定全市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乡镇行政区域边界线勘定工作;参与乡镇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和申报,推行标准地名使用,协调指导和管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
(五)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组织实施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全市公墓、骨灰寄存堂的运营、管理。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兴办养老机构。
(九)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腾冲市民政局原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整合到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腾冲市民政局原救灾职责整合到腾冲市应急管理局。腾冲市民政局原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职责整合到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腾冲市民政局原医疗救助职责整合到腾冲市医疗保障局。腾冲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整合到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腾冲市民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基层党建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规划财务股(项目办、人事股)、民间组织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股、殡葬监察大队、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下设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腾冲市敬老公寓、腾冲市救助管理站、腾冲市骨灰公墓管理所、腾冲市殡仪馆、腾冲市儿童福利院、腾冲市安定医院、腾冲市婚姻登记中心、腾冲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