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1-061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17:13:29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腾冲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本指南。政府信息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局编制的《腾冲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腾冲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共媒体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腾冲市民政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领导简介及分工 机构职能 人事信息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计划总结 三公经费 部门预决算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信息 社会福利 部门信息 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基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受理申请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腾冲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5号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传真):0875—5133719。
电子邮箱地址:tcxmzj@163.com
邮政编码:679100。
(三)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传真、信封左下角和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4. 腾冲市民政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腾冲市民政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