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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20250204-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2-04 16: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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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民政
腾冲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适时、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的内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主要事项处理、行政事务、监督检查及考评奖惩等。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类型分长期性公开内容、阶段性公开内容和临时性公开内容。  

(一)长期性公开内容在每年的1至2月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上报备案。  

(二)阶段性公开内容在每季度第二周前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上报备案。  

(三)临时性公开内容在每月第一周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上报备案。  

第四条 股室(单位)应将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有关材料报办公室备案,并按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办公室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备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