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31634499-3-/2021-0219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社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2-19 09:42:3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200531600000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部门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10、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机构1个,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行政单位,设20个内设机构

1.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务政务公开;负责本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和干部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或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负责抓好本单位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政治生日、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负责抓好“互联网+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公室(人事股、信息网络管理股)。协助局领导对政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核以局机关名义发出的规范性文件;负责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协调工作;督办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宣传、安全、保密、综治、接待、车辆管理等各项工作;承担各项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职务任免、奖惩、因公出国(境)审查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担自身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业务专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承担本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协助做好本局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政策法规股(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工作;配合做好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单位和个人行政复议方面的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

4.规划财务股。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各项保险基金的核算工作,科学真实地反映和监督各项保险基金运营情况,确保各项基金安全完整;对各项基金的业务、财务进行基金监督,保障资金安全运作;每年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负责本局各项非税收入的管理核算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

5.基金监督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定和督促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检查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的外部稽核工作;参与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规划建设;承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流动调配股)。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流动调配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调入和调出人员的审批工作;承办我市特殊需要人才的调配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指导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相关工作;负责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制度,组织、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录用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人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招聘政策,负责人才管理制度、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发布各类人事人才考试信息。

7.工资福利股(腾冲市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变动、工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表彰奖励政策相关工作。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腾冲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研究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施意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核准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按照政策规定指导和监督检查职称工作的各个环节;负责组织和实施与全市事业单位年终考核相关工作;承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制度,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9.劳动保障监察股(腾冲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定全市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和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行使行政处罚权;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牵头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监督执行省劳动标准、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10.职工养老保险股。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政策和法规;办理本级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保登记、参保申报、信息录入、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办理人员增减和扩面,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参保档案归档等业务经办工作;办理军转干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负责养老保险系统特权信息维护,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统计预测、统计报表工作;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稽核;负责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相关业务经办文件起草、转发、上报及信访、咨询等工作。

11.工伤保险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的法规和政策;办理本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管理、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编制征收计划、人员增减和扩面,缴费记录的等级管理工作,工伤保险关系建立、中断和终止工作;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核算工伤保险待遇和支付,执行待遇调整政策;负责本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遗属抚恤金发放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数据资料的维护和管理,归档有关业务资料;负责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相关业务经办文件起草、转发、上报及信访、咨询等工作。

12.社会化管理办公室。按照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本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确保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统筹外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体系,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定期查验,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工作,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形式多样的开展政策宣传、文化、健康等服务;审核计算、支付养老待遇和负责待遇调整;负责退休人员数据资料维护管理和有关业务资料的归档。

13.被征地农民保险股。宣传、贯彻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和待遇审核发放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变更登记工作;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金审核兑付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审核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数据库审核、录入及个人账户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台账资料的收集、分类、存档和缴费手册、退休证的填制、发放工作。

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管理维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数据库,审核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工作,负责信息系统汇总、复核、变更、转移、准确录入;负责待遇审核工作;负责死亡、退保审核工作;负责审核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工作;负责档案装订工作;监督、督促好乡镇、村社区业务人员的基础数据管理工作;审查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并提出意见。

15.职业能力建设股(腾冲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政策和规划、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落实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做好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的考务工作;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技师聘用管理工作。

16.劳动力管理股。拟定全市城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改革中有关劳动用工制度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失业人员再就业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全市区域性劳动力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工作,做好高技能人才推荐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办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技工学校招生和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

17.失业保险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失业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失业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的失业保险参保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搞好失业保险扩大覆盖和基金征缴工作;组织实施失业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亲属抚恤金;组织实施自谋职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创业补助;组织实施失业调控的就业补助;组织实施其他规定失业保险基金有关支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负责就业创业登记证和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登记证管理工作;负责执行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腾冲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

18.就业促进股。组织实施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执行腾冲市实施云岭大学生引领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工作;承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劳动关系股。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用工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及设立分公司备案。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依法建立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指导企业劳动者定员定额工作;组织实施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工伤认定的材料收集、调查核实上报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材料组织上报工作;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初审,整理材料上报审批工作;参保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组织体检、整理材料上报审批工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和企业军转干工资管理;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0.劳动人事仲裁信访股。认真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院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处理工作;劳动信访工作;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相关统计报表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为抓手,以“稳就业”为主线,坚持稳岗拓岗为基调。一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抓实转移就业。1-10月新开发就业岗位10667个,新增城镇就业47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5%;转移农村劳动力26.9286万人,新增转移就业1.6238万人,转移率达79.3%;有序组织转移就业11.1173万人,兑付5959人外出务工奖补资金306.77万元;二是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抓牢职业培训。组织职业技能培训206期9717人(全市共组织就业培训3.32万人次);完成职业技能鉴定7381人;三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助力复工复产。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降、免、减、缓”等政策,落实普惠制稳岗返还258户,返还资金363.91万元;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28户,返还资金1359.22万元;对24户企业给予工业企业结构性调整专项奖补49万元;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520户,贷款扶持243户,扶持贷款332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607人(全市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803户,贷款扶持760户,扶持贷款10483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898人);四是紧盯就业重点对象,精准实施帮扶。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全市共26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到岗就业见习142及时为有求职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将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尽早尽快实现就业;五是优化就业服务指导,提升帮扶质量。依托“腾冲市招聘网”微信公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32期,为514家企业推送招聘岗位3245个,拟招聘24584人,点击浏览13万次,企业会员注册487家;召开现场招聘会2场,117家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岗位694个,计划招聘3740人。

2、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持续挖掘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潜力,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做好企业欠缴保费的清理和追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一是强化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工作。1-10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分别参保358300人、19477人、39456人、26488人、37572人,基金收入分别为17376.32万元、38013.197万元、25556.56万元、2493.33万元、766.33万元,支出分别为11365.37万元、36791.66万元、44217.32万元、2625.89万元、817.48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9548人(其中:6915人的个人账户成功并入城居保系统),基金收入2876.62万元,支出487.48万元,累计结余91347.96万元;二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组织实施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定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日常检查,做实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信息核查比对,强化违规领取待遇清理和社保欠费追缴,年内追回违规领取基金21.31万元(追回服刑人员社保基金16.15万元),追缴社保欠费78万元;三是优化社保服务。大力开展云南人社12333人脸识别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目前已完成2908人人脸识别认证;完善并下发《腾冲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收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历年欠费192.48万元;四是主动发挥社会“减震器”作用。执行阶段性减免政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疫情期间共为参保单位减负9244.27万元。(养老6367.42万元,失业保险减征2325.25+免缴304.75,工伤保险减负246.85万元)

3、人事人才工作激发新活力

强化“人才优先”战略,坚持引进来和本土培养相结合,大力释放人才活力。一是抓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先后组织教体、卫健等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79人(教育系统149人,卫健系统30人),校园直招31人,卫健系统总量控制管理人员招聘51人,免师生安置1人,订单定向医学生安置2人,特岗教师招聘60人;计划公开招聘及村官兜底安置54人(目前完成笔试环节);办理调动131人;二是强化职称评审和考核工作。截止2019年底事业单位人员1018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9982人),高职2243人、中职3900人,初职3770人,在岗未聘274人;2020年现有事业单位人员10586人,办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972人(其中:高级311人,中级498人,初级163人);组织86名机关工勤人员参加晋升培训,完成2019年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三是做好推先评优工作。2020年推荐上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1名、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名、云南省有突出贡献奖人员3名、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4名、万人计划“首席技师”专项申报7名;荣获“保山市2019年度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人,入选首席技师2人;截至目前,“国贴”3人,“省突”6人,“省贴”6人,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14人,“市突”55人,首席技师7人;15户创新创业企业参加中国创翼创新大赛,获保山选拔赛2金1铜;四是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完成2020年度上半年乡镇岗位补贴审核审批工作,涉及7984人2368.55万元;完成事业单位2019年度奖励绩效核定审核工作,涉及10598人1.9亿元;大力开展薪酬制度调查,落实集体协商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4、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巩固

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深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成劳动保障执法年审1092户,开具工资支付信用记录736份;对21个用人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日常巡查326户,责令16个用人单位对违规行为做出整改;完成用工登记1182户,合同签订2.86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3%,集体合同签订率100%;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户结余23074.82万元;二是强化劳动维权。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及群众来信来访收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申请63件,案前调解15件,立案受理48件,审结48件(仲裁调解31件,仲裁裁决17件),涉案金额为177.01万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6件次,涉及364人次;受理工伤申请117起,已调查上报105起,工伤伤残鉴定15人;协调处理劳动纠纷案件530件,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9742.16万元,涉及7798人,参与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23起,涉及农民工546人;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2起“恶意欠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将2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自然人列入“黑名单”管理。

5、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常抓不懈

一是扎实开展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活动。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专题学习2次,体验式教学1次;深入开展就业、行业扶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题调查研究,为挂钩户、企业、服务群体“加餐”“送学”1400余人次;二是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和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比学赶超”为主题,建设好效能机关、服务机关、和谐机关,并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面融入人社工作;三是扎实履行网格单位职责,践行“到支部·在一起”。结合人社工作为社区居民开展服务,有效开展党组织活动。第一书记上党课2次,入户宣传5次,协助社区排查4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支持工作经费3万元,有效实现共治共建;四是强化纪律监管。按规定做好提醒谈话及廉政谈话,强化党内监督,开展“人社风险大排查”,查找廉政风险点,做好风险防范,打好廉政安全运行基础,营造人社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五是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工作,疫情期间广泛开展“掌上办”“不见面服务”等活动,让群众办事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6、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一是抓实就业扶贫。完善全市乡村劳动力、用工需求、乡村服务公益岗位“三个清单”,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用工信息进村入户,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0%推荐就业岗位;转移建档立卡劳动力2.3762万人,转移率达82%;组织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3110人次;新开发乡村服务公益性岗位3041个;新认定就业扶贫车间2家(截止目前共9家),带动就业929人,在“易迁点”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站4个,完成40个集中安置点后续帮扶验收,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全部清零;二是强化社保扶贫。紧盯“三个100%”任务,建档立卡人员参保3.7838万人,代缴29673人,享受待遇8821人;三是实施精准帮扶。严格落实入户走访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清零、“六看六帮六达标”和“六个转移”等工作,及时整改上级检查反馈和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补齐短板弱项。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积极开展春节慰问、暖心行动、支农采摘万寿菊、卫生厕所帮建等工作,落实驻村工作经费8万元、给予佑土社区种植万寿菊补助3万元、协调企业帮扶公平社区5万元、干部职工累计投入11万余元。

7、疫情防控扎实有力

一是抓实自身防控。制定下发《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控工作方案》;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二是强化职责担当。起草《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制定《关于做好农民工群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推迟春节后相关人员返腾时间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暨促进农村劳动力返岗就业的应急预案》,发布《致全市农民工的一封信》,采取一车一方案“点对点”输送省外转移就业19个批次910人,疫情防控下的稳就业工作成效明显;三是优化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办公”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在APP、微信公号和业务网站咨询办理公共就业、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等业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344,112.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344,112.8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328,175.08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3,151,400元;二是国有增加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600,000元;三是上年结余比2020年增加7,901,173.8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3,344,112.86元,其中:本年收入21,237,945.35元,上年结转收入32,106,167.5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37,945.35元(本级财力21,003,945.3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234,00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328,175.08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3,151,400元;二是国有增加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600,000元;三是上年结余比2020年增加7,901,173.84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344,112.8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237,945.35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6,545.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601.24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正常调整工资;项目支出4,851,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7,40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3,151,400元,二是增加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6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0,000元;

2、(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3,421,173.14元;

3、(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00,000元;

4、(2080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引进人才费用30,000元;

5、(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30,000元;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8,326.53元;

7、(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9,036.00元;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3,535.4元;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5,389.65元;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10,484.63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386,545.35元,项目支出4,851,4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14,657,410.65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3,322,572.00元;

2)30102津贴补贴4,471,560.00元;

3)30103奖金3,051,881.00元;

4)30107绩效工资919,027.8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8,326.53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缴费688,925.05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0,484.63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0,633.14元;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4,00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31,923.20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909,550.00元;

2)30205水费3,000.00元;

3)30206电费30,000.00元;

4)30207邮电费100,000.00元;

5)30211差旅费100,000.00元;

6)30213维修(护)费100,000.00元;

7)30215会议费50,000.00元;

8)30216培训费90,000.00元;

9)30217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

10)30228工会经费162,863.20元;

11)30231公车运行维护费64,000.00元;

12)30239其他交通费用699,930.00元;

13)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8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8,612.00元,具体为:

1)30302退休费4,800.00元;

2)30305生活补助4,143,812.00元。

4、资本性支出400,000.00元,具体为:

1)31002办公设备购置400,00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4,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10.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元,增长1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公务接待费由业务工作经费中安排支出25,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18.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18.9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为下乡道路修好,减少耗油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申报项目2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个,财政预算安排4,851,4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0个。

2021年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751,4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

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的年度绩效为按时足额发放补助,100%在12月31日前拨付,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补助的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5%。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的年度绩效为按时足额发放补助,每月按时兑付补助,使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水平提高,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满意度不低于95%。

2021年腾冲市人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 、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540,75.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7,225.00元,同比减少26.21%,占基本支出的9.40%,减少主要原因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严格厉行节约,财政预算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20053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