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634499-3-/2019-010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9-01-09 09:17: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扎实做好人社政务公开及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宣传报道程序,加强舆论引导,提升社会公众对人社事业的知晓率、认知度,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腾冲总体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保山市关于人社工作的部署,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任务,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及宣传工作新特点,着力做好改革发展、法规政策、先进典型、专项活动等宣传,进一步创新思路、优化方法、拓宽渠道、提升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领和推动全市人社事业创新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政务公开及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成立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永晓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家宝 党委委员、副局长
尹兴常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宋庆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久府 副局长
成 员:龙金杰 党委委员、军转安置办主任,办公室主任
肖信钦 社保中心主任
黄云祥 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段爱萍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文寿 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
金本莲 就业中心主任
李政荣 城居保中心主任
龙德华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王伟林 工资福利股股长
赵 彬 专业技术股股长
刘建学 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政策法规股股长
段兆旭 基金监督股负责人
张家香 规划财务股股长
滕发院 政务中心首席代表
各乡镇劳保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龙金杰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信息采写及宣传报道重点
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保障监察、信访仲裁、军转安置等重点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突出人社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人社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宣传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绩、亮点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信息采写,做好宣传报道:
(一)围绕就业创业工作,宣传就业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扶贫政策措施,重点宣传在解决企业用工、充分就业、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工作的新做法、取得的新成效,宣传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中呈现的新亮点,宣传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典型事例等。
责任部门:就业中心
责任人:金本莲
(二)围绕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宣传政策法规和工作推进情况,介绍工作经验,推介先进典型。
责任部门:社保中心、医保局、城居保中心
责任人:肖信钦、黄云祥、李政荣
(三)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方面重点宣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的新举措、成功典型案例;另一方面宣传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农民工维权以及服务情况,适度曝光非法用工单位。
责任部门: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股
责任人:龙德华、刘建学
(四)围绕全市人事人才及引才引智工作,宣传推介人才开发、职业能力建设、柔性引才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
责任部门:人才开发办
责任人:张文寿
(五)做好全局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领导调研、脱贫攻坚宣传报道;围绕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等工作,宣传好局党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方法、举措、经验、成效。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责任人:龙金杰、张艳玲
(六)围绕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责任部门:工资股
责任人:王伟林
(七)围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创新服务军转干部方式等做好政策法规和制定执行情况宣传。
责任部门:军转安置办
责任人:龙金杰
(八)围绕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情况等做好宣传。
责任部门:基金监督股
责任人:段兆旭
(九)紧扣新修订《公务员法》的贯彻执行,围绕公务员招录、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做好宣传。
责任部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段爱萍
(十)围绕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评聘、学科带头人申报等内容宣传好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
责任部门:专技股
责任人:赵彬
四、信息发布媒体
(一)国家级媒体。求是、瞭望、社会主义论坛、半月谈、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半月谈、人民画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新浪网、央视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央电视台、国家级党建网、国家纪检监察网、中国文明网、中国劳动保障报、人社部门户网站及微信、共产党员微信等。
(二)省级媒体。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信息报、云南支部生活、云南画报、云南通讯、吉祥杂志、云南信息港、云南网、云南文明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云南省党建网、省纪检监察网、云南党风、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南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云南人社12333微信、云南人社手机报、云岭先锋、云南文明网等。
(三)市级媒体。保山日报、清源、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电视台、保山广播电台、保山新闻网、保山手机报、保山党建网、保山纪检监察网、保山市人社局门户网、廉洁保山、保山先锋、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等。
(四)县级媒体。腾冲报、腾冲人民政府网、腾冲电视台、腾冲广播电台、腾冲新闻网、腾冲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腾冲手机报、腾冲党建网、腾冲纪检监察网、理论学习、腾冲先锋、腾冲文明网、腾冲政务信息、腾冲信息、腾冲组工信息等。
(五)内部宣传媒体。腾冲人民政府网人社栏目、腾冲人社微信公众平台、LED电子屏、宣传栏、党建文化展板。
五、任务分配
详见附件1。
六、报送及统计
(一)常规报送发布。稿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各作者或中心(局、院、室)、股(室)自行报送相关媒体,可一稿多投,其中腾冲市党委信息、腾冲市政务信息、保山市人社局信息必须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报送结束后,需及时将稿件“审核版+电子版”报局办公室备查。局办公室第一时间将审核后的信息、宣传报道、理论文章等在政府门户网站人社栏目、腾冲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视频新闻拍摄由办公室负责,稿件由各中心(局、院、室)、股(室)结合主题撰写,报局办公室审核后上报,计入各中心(局、院、室)、股(室)任务数。
(二)上级约稿信息。对于上级约稿信息,约稿内容只涉及1个中心(局、院、室)或股室的,由各中心(局、院、室)或股室负责提供,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涉及多个中心(局、院、室)或股室,由各中心(局、院、室)或股室拟出初稿,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签字稿及电子版交局办公室汇总、整理、报送。
(三)统计要求。各中心(局、院、室)、股(室)按季度统计被腾冲市级及以上媒体采用情况并报局办公室登记汇总,统计情况包括采用媒体、刊载文章标题、日期、署名,纸质媒体采用的需附复印件。局办公室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信息采用情况交局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通报。接受媒体采访、会议交流材料、公示公告、宣传标语、通知文件、政策解读等不列入任务统计范围。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务公开。局一楼大厅内外的宣传公示栏,由局办公室根据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进行统筹安排,每月10日前更新。各中心(局、院、室)、股(室)要及时将涉及的政策法规、执行落实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公开公示,公示内容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二)注重稿件质量。宣传报道稿件体裁不限,要求简明扼要,文笔流畅,既要符合人社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又要符合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快捷地反映人社工作。各乡镇劳保所报送的稿件由局办公室负责把关,视情况采用。
(三)严格报送程序。信息报送严格遵循“先审后报、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稿件一律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报送(审核表见附件2);政策性文件、公示公告等由中心(局、院、室)或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并签字后方可公开(保密审查单见附件3)。未经审批稿件一律不得报送或发布。
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执行。
附件:1. 信息、宣传报道考核任务分解表
2. 宣传报道稿件报送审核表
3.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
4. 信息宣传报送邮箱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