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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53-4-02_D/2015-0912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1-03-28 1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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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0年,腾冲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腾冲“大旅游,大开放,大发展”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和“三查三看”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打造腾冲公安新名片”、争当“桥头堡”建设排头兵为目标,以“世界腾冲,天下和顺”的眼光来定位和谋划腾冲公安工作,真抓实干,开拓奋进,全力推动了腾冲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维护了全县的持续稳定和谐。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四项制度”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腾冲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本年度腾冲县公安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载体,切实加快自身建设,稳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四个到位”确保各项基本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到位。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局印发《腾冲县公安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成立了由副县长、局长任组长,全体局领导,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督察大队副大队长,法制室主任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勤务中队长(内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副主任杨继云任办公室主任,强化了组织领导。二是制度、机制健全落实到位。制定了《腾冲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腾冲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试行)》、《腾冲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试行)》、《腾冲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和《腾冲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的任务、内容、方式、程序、时限、职责、监督及要求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三是计划、保障到位。明确指挥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年初就结合实际制定了《腾冲县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宣传、培训到位。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县局周例会时机,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确保工作透明。一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规范编制了《腾冲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腾冲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进行公布。二是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在政府公开网站上开设了职能机构类、法律法规类、便民服务类、行政许可类、预警信息类、总结计划类、公众监督类、公开指南类等8个栏目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对信息进行严格的多层审核把关,把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确保公开工作稳妥可靠。本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4条。三是及时受理各类咨询。本年度共受理现场咨询256起;96128电话查询18起;网络查询2起;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户口管理方面。

三、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我局要求:“县局机关各部门需要发布的信息(含文件),由各部门拟定后,报指挥中心进行保密初验,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最后由指挥中心加盖公章发布,交警、边防、消防由本单位负责审核把关,最后由信息发布员通过互联网发布”。年内,还组织对33个二级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情况。

通过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各部门责任明确了,相互推诿扯皮的少了,工作热情、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公开办事事项,接受群众监督,使全体民警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没有出现行政过错。三是警民关系进一步改善,实行政务公开后,群众增强了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民警服务态度好转,队伍整体素质的增强,提高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四是民主意识进一步加强,通过对内公开事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我局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民警民主意识提高。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是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信息上报不够及时;二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边工作边总结;三是操作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四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规划建设部门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政府并未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随着城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

(二)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在新的一年里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思路,不断调整政务公开的范围,主要工作措施是: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