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3-4-/2020-0828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17: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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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232701000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等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适时制定工作计划,掌握林区治安动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加强对下设派出所的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自觉性。
4.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保障林区治安稳定。
5.抓好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对所属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6.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警籍、警衔、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一年来,腾冲市森林公安局充分利用财政拨给的业务经费,购置了一批办案业务必须的设备、设施,进一步改善了办案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的办案场所、办公条件;完成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程顺利竣工并转增固定资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维护了我市的森林生态环境,为建设“森林腾冲”、“美丽腾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腾冲市森林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0人,主要是:协警5人,保安2人,后勤3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001,94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1,947.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67,653.23元,降低19.4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020,751.13元。其中:基本支出8,217,347.93元,占总支出的82.00%;项目支出1,803,403.20元,占总支出的18.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47,169.41元,下降了23.9%,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17,347.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5,646.77元,主要原因为:
1、2019年保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00,296.98元;
2、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基本支出635,943.75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35%,人均193,347.5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65%,人均41,433.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3,403.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682,816.18元,降低了67.13%,主要原因为:
1、“中央林业改革发展森林公安补助资金”项目,比上年减少支出221,405.02元;
2、“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曲石稽查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比上年减3,468,579.45元;
3、“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比上年增加支出7,168.2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0,751.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3,147,169.41元,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比上年减少64,850.16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比上年增加496,794.93元;
3、节能环保支出资金,比上年增加807,420.55元;
4、农林水支出资金比上年减少4,386,534.7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4,07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564,071.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6,79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医疗保险支出319,621.65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7,173.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77,44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曲石稽查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出877,445.19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082,43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07,709.1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590元(其中:生活补助298,200元,奖励金3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5,247.79元(其中:办公费106,655.63元;印刷费168.02元;水费4,702.40元;电费18,139.97元;邮电费97,987.96元;差旅费86,055元;维修(护)费20,800元;培训费36,377元;公务接待费41,094元;被装购置费3,531元;劳务费211,671.04元;委托业务费61,500元;工会经费129,444.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070.68元;其他交通费用3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050.33元);资本性支出74,935元;还有用于林业行政执法与监督、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方面的支出925,958.0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000元,支出决算为322,344.05元,完成预算的10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1,250.05元,完成预算的11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94.00元,完成预算的68.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是根据上年实际支出情况预测的,对车辆老化程度估计不充分,导致车辆运行维修维护费超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6,702.57元,增长16.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3,871.07元,增长2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68.50元,下降29.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原因是车辆老化,使用频率高,导致用于车辆运行维修维护费用增加。2、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250.05元,占87.25%;公务接待费支出41,094.00元,占12.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250.0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1,250.0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0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0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访指导工作和相关涉林部门、以及多部门开展协作办案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0,182.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35,943.75元,增长78.1%,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正在建设中,需要用机关运行经费转作项目自筹资金,2019年度项目已完工并转增资产,无需该项目自筹资金,所以本年可用于机关运行的费用就比上年增加了。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办公经费支出106,655.63元;
(2) 印刷费168.02元;
(3) 水费4,702.40元;
(4) 电费18,139.97元;
(5) 邮电费97,987.96元;
(6) 差旅费86,055元;
(7) 维修(护)费20,800元;
(8) 培训费36,377元;
(9) 公务接待费41,094元;
(10) 被装购置费3,531元;
(11) 劳务费211,671.04元;
(12) 委托业务费61,500元;
(13) 工会经费129,444.76元;
(1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070.68元;
(15) 其他交通费用315,000元;
(16)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050.33元;
(17) 资本性支出74,93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6,530,044.82元,其中,流动资产1,060,628.74元,固定资产15,468,494.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21.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5,042.1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91,953.25元,固定资产增加5,482,404.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5,085,273.76元,无形资产减少219.9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1,69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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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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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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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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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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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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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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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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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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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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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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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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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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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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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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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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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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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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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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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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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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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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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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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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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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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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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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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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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6,530,0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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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628.74
|
15,468,494.18
|
14,434,877.13
|
211,851.6
|
0
|
821,765.45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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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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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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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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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部门无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项目绩效自评。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部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2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