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3-4-/2020-082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14:5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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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公安局主要职能:(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安排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挥、检查、监督贯彻执行。(2)、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民警培训及公安科研、调研、装备工作,开展内部纪检、监察审计、警务督查工作。(3)、及时准确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分析预测社会治安和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指挥对发生的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活动和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对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组织协调处置。(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居民身份证、户籍、边境保卫和出入境管理工作。(5)、组织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6)、组织侦破全市经济案件,维护腾冲经济秩序等工作。(7)、组织做好警卫工作。(8)、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技术保卫工作。(9)、领导协调武警、内卫及边防、消防工作;指导森林公安业务工作。(10)、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腾冲市公安机关在保山市局党委和腾冲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扣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中心任务,按照保山市局安排部署,确立“聚力五条战线,践行初心使命,全面推动新时代腾冲公安工作跨越发展”思路,旗帜鲜明讲政治、真抓实干谋发展,全力当好一带一路和腾冲“六大战略”“五化进程”的建设者捍卫者,为腾冲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递交了一份圆满答卷。
一、聚力“四化”建设,打造过硬队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指示,对标“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围绕“三个聚焦”,着力打造“四铁”公安队伍。
二、聚力中心任务,决胜大庆安保。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五个坚决防止,四个确保”和守住“两条底线”目标,按照“细致精致极致”要求,全面决胜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
三、聚力主责主业,推进平安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揽,强化打击防范,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高位推进扫黑除恶。共接收黑恶线索334条,办结312条,阶段性反馈14条,正在核查8条;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团伙4个,破案122起,抓获嫌疑人123名(刑拘93名,批捕72名),扣押、冻结资金828.5万元,查封林权3451.5亩、房产3栋、车辆3辆;排查“挂号”治安乱点51个、“对账销号”46个;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整改建议函14份,整改完毕13份。 (二)扎实开展命案侦防。协调民政、卫健和保安公司,建成醒酒中心(醒酒室)16个,年内收治28人,降低命案风险。年内,立命案4起,同比下降50%,破4起,连续6年实现命案全破。命案防控工作获省、市党委政府肯定,保山市命案防控现场会在腾冲召开。(三)做强侦查打击主业。完善情报、指挥、刑侦、技侦、图侦、网安、警犬、DNA实验室“八位一体”侦查打击体系建设,整合情指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及其它警种资源,做强打击拳头,提升合成作战和攻坚克难能力。共立刑事案件2085起、破746起,打处671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3000余万元,实现“有影响的大要案全破”。抓获在逃人员117名(其中本地35人、外地82人),成功抓获已潜逃24年、20年的命案逃犯2名。受理治安行政案件4576起,查处4397起4886人。侦办交通刑事案件77起,行政案件19万余起,行政拘留145人。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23起,铲除境外窝点1个,抓获76人,查扣手机卡181张、手机68部及大量解码器,冻结止付资金2万余元;侦办走私案件16起52人、成品油刑事案件5起36人、“食药环”刑事案件7起8人、黄赌刑事案件30起48人;办理经济犯罪案件18起47人,涉案金额900余万元,为群众挽回损失433万余元,查获初烤烟叶624吨、卷烟8115条。(四)巩固禁毒工作成果。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83起222人,缴获毒品305.9千克、易制毒化学物品56.47吨。保持打零收戒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涉毒特殊群体打处收押机制,破获零星贩毒案件156起160人,连续七年保持涉毒刑拘率、逮捕率、判刑率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排名第一。共收戒吸毒人员1091人,收押涉毒特殊人群27人,收治病残吸毒人员190人次。扎实开展“突击攻坚”“鹰眼2号”专项行动,期间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7起41人,打处吸毒人员779人。依托立新社区,发展生产项目7个,“全员收戒”社区戒毒人员,累计接收479人次,安置就业1130人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15场次,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依托边境禁毒联络官办公室,与缅北地区开展禁毒交流合作会谈会晤5次,推动双边禁毒合作常态化,协助外省抓获逃往缅甸的毒贩2人、逃犯1人及强戒逃跑的吸毒人员2名。 (五)严密防控安全风险。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围绕党委政府放心和群众满意目标,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线。一是实体化运行 “交安办”,推动落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净化、农村安全守护、宣传警示曝光、社会协同共治等“五大行动”,建立符合腾冲实际的交通事故防控机制,坚决打赢“交通安全治理仗”。年内发生交通事故5314起,死44人,伤2291人,直接财产损失190.7万元,同比死亡减少14人,下降24.1%。二是建立网上、网下、窗口、实地“四位一体”宣传机制,坚持日常查处与集中整治结合,强化“三非”治理,增强打击震慑效果,共查处缅籍“三非”1099人(其中非法入境175人,非法居留790人,非法就业134人),行政拘留536人、拘留审查203人,遣送出境896人(含并处),协助外地警方遣送49人。查处违法出租房旅馆业647家、业主108人,开出“万元罚单”10张。三是强化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健全重要线索核查处置机制,全面排查易制枪爆物品从业单位,加大边境一线和口岸的堵截查缉力度,将非法枪爆物品挡在境外、堵在关口,着力铲除枪爆隐患。破获枪爆刑事案件32起32人,收缴涉案枪支36支,炸药50.8公斤,雷管97枚,收缴流散社会面的炸药18663.42公斤、雷管50740枚、枪支449支、各类子弹52549发。四是围绕“旅游革命”工作要点,全面加强旅游市场治安管理,着力优化旅游治安秩序。年内,开展联合执法268家次,查处“黑导游”6人,调解涉旅纠纷233起;处置涉旅舆情65条,关停定点卖场6家、旅行社2家、吊销营业执照1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4人。其中:行政编制3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7人。
实有车辆编制70辆,在编实有车辆7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24554167.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54167.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619709.04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数均为上级专项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12606219.01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62267.56元,占总支出的62.26%;项目支出80243951.45元,占总支出的37.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5370366.49元,增长7.7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为上级拨款专项支出(项目涉密,不予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362267.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49290.96元,减少13.32%,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114049550.91元,比上年减少8881429.42元;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辅警人员各项保险也比上年减少。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312716.65元,比上年减少11467861.54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差旅费、维修费、装用材料费等均比上年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243951.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719657.45元,增长80.2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支出均为上级拨款专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60621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5370366.49元,增长7.7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为上级拨款专项支出(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9%。主要用于两烟打假打私办案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833712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9%。主要用于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因涉密,具体项目经费略。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1789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74151.72元;离休人员经费143745元;
6、卫生健康支出590421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753234.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50978.28元;
7、商业服务业支出206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1%。主要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81602.34元,超预算完成681602.3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04618.34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102537.1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2081.17元),超预算完成18.02%;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984元,接待人次996人次(175批次),完成预算的5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9824.62元,下降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8768.62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1344.31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117423.31元),下降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056元,下降18.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7辆,比上年减少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主要是国家公务用车改革及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性原因,以及今年办案用车辆经费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列入办案费支出,从而导致费用减少。接待费比上年减少主要因为本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4618.34元,占94.92%;公务接待费支出176984元,占5.0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4618.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02537.17元,购置车辆7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2019年因我局车辆老化,财政批复处置了7辆公务用车。所以需购置公务用车,年中购置公务用车7辆(江铃全顺警用小型客车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02081.1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98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698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12716.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67861.54元,减少38.5%,主要原因分析:
(1)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7213893.64元(主要为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减少)
(2)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4253967.9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754167.93元;
(2)印刷费231861.50元;
(3)咨询费4425元
(4)水费331586.20元;
(5)电费659067.61元;
(6)邮电费771795.37元;
(7)物业管理费17550元
(8)差旅费557899元;
(9)维修维护费638899.77元;
(10)培训费168473.06元;
(11)公务接待费176894元;
(12)专用材料费595867.90元;
(13)劳务费4054275元;
(14)委托业务费82226.51元;
(15)工会经费1206719.28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6403.57元;
(17)其他交通费用4512947元;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0636.45元;
(19)办公设备购置356646元。
(20)专用设备购置84285.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腾冲市公安局资产总额139235675.76元,其中,流动资产45746816.44元,固定资产57126309.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618761.35元,无形资产743788.7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934931.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65670.16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6686420.90元,净值减少3320750.74元。本年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06540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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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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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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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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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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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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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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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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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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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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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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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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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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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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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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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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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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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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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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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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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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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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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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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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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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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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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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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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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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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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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356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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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468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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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26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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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22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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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37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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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9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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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187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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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7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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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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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80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80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腾冲市公安局项目涉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腾冲市公安局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部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13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