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3-4-/2019-0926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7-25 16:34:45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200131201000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履行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机动车注册登记、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警保卫工作、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申请考试、机动车检验和驾驶人审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等交通管理职责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根本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城市和农村并重为总体思路,努力提升队伍建设和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和城市集镇交通秩序安全、规范。全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以建设“智慧交警”为引领,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执法管理。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科技强警战略”和交管局“坚持以信息化引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代化”的指导思想,积极适应信息化迅猛发展的新趋势,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组建信息化专班队伍,为高效推进信息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强化指挥中心和特勤中队信息化应用队伍建设,设置梳理岗和审核岗开展科技信息化运作,有效提升了电子巡逻、违法查处等科技应用水平。二是加快信息警务建设。及时扩展和调整大队指挥中心职能,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提升分析研判能力,为领导决策、一线实战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与全省、全市同步开展了信息会战,一年来,共接收处置预警5919 条,查获364条。电子抓拍125290条,不礼让行人 2267起。二是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得到巩固。截止11月30日,共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通事故3465起、交通违法125340起、勤务工作5883条、公路危险路段排查17条、宣传工作2044条;《云南省公安交通警察移动警务综合管理系统》共开72555条。三是将城区交通组织优化与城市道路提质改造同步实施,同时对城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路口进行分析研判,对北海路口进行交通渠化、增高交通信号灯;重新设置华严路与翡翠路交叉口、和顺坡路口、翡翠路与东方路交叉口信号灯设备,从硬件上提升了道路设施。且完成路口的信号控制系统12个,启用电子警察系统103个,采取分时段定周期自动调节的方式,基本实现了各向车流合理调节的目的,实现了特勤任务“绿波带”控制方式,提高了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性,降低了交岔路口事故发生率。一年来共执法119878起,进一步优化了城区道路通行效率。
2.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2018年腾冲大队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621起,其中系统立案3465起(含微信同步407起,交管“12123”APP快处快赔同步242起),微信自助处理1396起,快处快赔处理1409起;共死亡58人,受伤1555人,直接财产损失319.9766万元。以系统立案处理的3465起交通事故案件为准,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477起,下降29.9%;死亡人数增加13人,上升28.9%;受伤人数增加208人,上升15.4%;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4.0559万元,下降7.0%。四项指数两升两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线上、线下处理的交通事故(2805起)占上一年度财产损失事故总数(2342起)的119.8%。
3. 强化服务和管理。①着力深化公安“放管服”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紧紧围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实践活动,着眼跨越发展,聚焦公安改革,坚持民意导向,加强探索实践,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同时结合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全面提升全市交管业务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真正使“放管服”公安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一是实行业务当日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窗式”服务制等便民制度,开展微笑服务,统一规范文明服务用语,提高车管服务窗口形象。二是充分发挥“流动车管中队”职能作用,为企业、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使群众在自己的社区家门口、村委会家门口就能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受理、考试、领证等驾驶证业务及机动车检验业务,截止11月20日,2018年全年共上门、下乡服务8000余人,检验机动车62688辆;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9043人,办理汽车注册登记7891辆;受理、考试、送证上门6167人。三是坚持以“访”促改,认真开展“窗口管理服务回访工作”,改进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得到了提升。2018年全年,共开展车驾管业务电话回访1100余人次,发放征询问卷4500余份,共收集意见和建议5条,改进服务措施5条。
②强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快处快赔服务机制的实施不仅大大提高了民警的办案效率,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同时进一步缓解了道路的交通压力,保障了广大市民更加平安顺畅的出行。全市未发生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交通拥堵,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工作逐渐深入人心,逐步得到了百姓的支持认可。通过微信平台实施交通事故自助处理(1396起)和快处快赔工作(1409起),处理案件量(2805起)占上一年度财产损失事故总数(2342起)的119.8%,助推实现我省快处快赔进入全国第一阵营的工作目标。
③主动协调,做实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一是交警大队各中队、各派出所交警中队按照《腾冲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和地方党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细化工作措施,发动一切社会力量,逐级压实责任,落实包保责任制,以车找人,逐车排查,逐车作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二是提请市局,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纳入各派出所年终考核,同时大队下放通知,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与辖区派出所一同捆绑考核,确保交警大队各道路中队主动作为。三是强化督查运用,助推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强力推进。先后提请腾冲市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腾冲市公安局各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末三位乡镇或乡镇派出所进行通报,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召开黄标车约谈专题会议1次,对推进不力部门进行了约谈通报。截止11月30日,全市共淘汰黄标车1230辆,剩余0辆,完成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47474804.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74804.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我队上年经费收入25,438,615.63元;本年度经费收入47,474,804.64元, 对比上年收入增加22,036,189.01元,增86.43%。增加原因为:一是今年来工资调整幅度比较大;二是年中下达专项经费比较多:黄标车淘汰经费、自动抓拍系统建设经费、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建设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46,817,744.64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4660.63元,占总支出的58.34%;项目支出19453084.01元,占总支出的41.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607696.85元,增长78.63%。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64789.21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3207161.21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72191.42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392104.19元;
3、项目支出19453084.01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3580751.8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14660.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76945.00元,增加34.31%。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64789.21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3207161.21元;
2.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72191.42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392104.19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2%,人均114287.2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84%,人均20385.7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53084.01元。与上年5872332.16元,对比增加13580751.85元,增加231.27%。主要原因:
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000000元;
2.资本性支出房屋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300000元;
3.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405457.57元,主要为2017年中央政法补助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交通基础施设施建设经费、交通科技专项经费、上级下达基建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67744.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557696.85元,增长78.43%,主要原因是:1. 基本支出收入增加6976945元,工资调整比较大。
2.项目支出收入支出增加13630751.8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786784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7%。主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763271.21元,商品服务支出8152105.43元,对家庭和个人的支出401622元,资本性支出(建设)3000000元。资本性支出560085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38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39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黄标车淘汰治理。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21.其他(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001.00%。主要用于大货车限行标志标牌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3000元,支出决算为1181439.14元,完成预算的17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3514.14元,完成预算的18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925元,完成预算的99.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1,730.49元,下降1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2411.49元,下降1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1元,增长0.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3514.14元,占89.17%;公务接待费支出127925元,占10.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3514.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9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9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及友邻部门之间工作学习交流、警务协作及专业指导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2191.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2104.19元,增加23.29%,主要原因是劳务费与2017年相比增加810697.9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7704.38元,水电费430757.55元,邮电费331907.37元,办案差旅费101566,日常维修维护费58232元,培训费1600元,公务接待127925元,专用材料费234223.9元,劳务费904297.98元,工会经费163289.04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44173.87元,其他交通费用7331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92789元,专用设备购置325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6968009.85元,其中,流动资产3353982.35元,固定资产23083137.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932694.08元,无形资产348641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8686.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4432.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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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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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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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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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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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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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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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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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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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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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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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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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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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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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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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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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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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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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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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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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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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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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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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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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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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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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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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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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68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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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9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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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31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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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06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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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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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36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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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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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26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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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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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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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1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44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6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312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 年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7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6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18年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施绩效管理。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智慧城市交通指挥中心项目,项目资金3000000元,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项目资金3000000元,非税收入项目1000000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按照预算严格执行。通过项目实施能够运用现代化科学手段,达到向“向科技要警力”的目的,使城市公安管理的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努力使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完善相关内控机制,各项目均按政府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事前有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并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按合同进度执行。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委托专业的监理机构进行项目监理,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变更、合同、信息等进行了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达到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通过严格执行,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管理规范,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2018年末,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有机构1个,共有13个二级单位。年末我队有民警78人、职工1人、协管员及临时工160人,共239人。在职人数比2017年减少5人,其中:退休4人,死亡1人。
2.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高道路通告效率,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47474804.64元,与去年收入增加22,036,189.01元;经费支出46,817,744.64元,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增加20,607,696.85元。
4.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培训费管理办法》、《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差旅费管理办法》、《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会议费管理办法》、《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用经费统筹使用管理办法》
5.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召开党总支会议,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对照自检资金使用,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我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效保障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认可。
7.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⑴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准确,导致部门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⑵年末结余结转过大,结转资金全部为项目资金,结转的原因是项目周期长,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整改情况:一是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三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提前规划,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减少资金结转结余。四是建立长效机制。
8.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评价优秀项目再接再厉,评价合格加大投入质量,给予更大关注,评价不合格重新审视或者取消
9. 主要经验及做法
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年中进行绩效目标进度考核,年底上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重点项目资金分别上报项目绩效报告
10.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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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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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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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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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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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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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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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履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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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高道路通告效率,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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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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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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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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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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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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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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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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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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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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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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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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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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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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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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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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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交通秩序的规范,提高群众绿色出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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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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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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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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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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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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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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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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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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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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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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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任务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按任务合理安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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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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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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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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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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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保基本运转进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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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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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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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保障任务,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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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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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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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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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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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通知,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各类三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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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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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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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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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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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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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财政预算文件批复进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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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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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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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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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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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的结余结转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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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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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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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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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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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开支按腾冲市财务管理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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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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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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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实现三公经费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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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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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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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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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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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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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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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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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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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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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按质按规定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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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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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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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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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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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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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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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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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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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