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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53-4-/2019-0816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7-25 08: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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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200131301000

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公安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安排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挥、检查、监督贯彻执行。

2、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民警培训及公安科研、调研、装备工作,开展内部纪检、监察审计、警务督查工作。

3、及时准确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分析预测社会治安和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指挥对发生的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活动和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对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组织协调处置。

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居民身份证、户籍、边境保卫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5、组织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6、组织侦破全市经济案件,维护腾冲经济秩序等工作。

7、组织做好警卫工作。

8、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技术保卫工作。

9、领导协调武警、内卫及边防、消防工作;指导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10、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腾冲市公安局在保山市局党委和腾冲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级党委全会和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主线,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为总目标,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治安环境和发展环境。主要工作情况:(一)党建引领,严管厚爱,队伍建设呈现新貌。坚持“党建带队建”和“五抓并举,打造边陲先锋铁警”工作举措,建设忠诚过硬公安队伍。(二)置顶首责,维稳固边,政治大局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反恐维稳、边境维稳、网上维稳和社会维稳,着力构建与国家实力相匹配的安边反恐格局。(三)重拳出击,打防并举,社会治安持续平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要,切实强化主业意识,坚持专项打击、整体防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全面加强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严打违法犯罪。坚持传统与科技结合,大力加强侦查打击手段建设,不断加大各类案件侦破力度,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共立刑事案件1,758起破798起(其中立命案9起,破9起,实现命案全破目标),打处554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800余万元,实现“命案全破”和“有影响的大要案全破”目标。办理经济犯罪案件21起40人,涉案金额5.49亿元,追赃挽损2,100多万元;协办涉烟行政案件184起,缴获非法烟叶287.05吨,非法卷烟2,334.9条,价值545.168万元。查处交通刑事案件96起96人,行政案件198,244起,拘留141人。受理治安行政案件3,195起,查处2,508起3,413人。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打击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破获涉枪涉爆刑事案件30起40人,收缴各类枪支281支、子弹8,986发,炸药3,147.5公斤,雷管17,094发;破获“食药环”刑事案件10起15人;破获黄赌刑事案件16起85人,查处行政案件224起729人,收缴赌资56万余元;办理非法成品油刑事案件4起18人,行政案件25起28人,收缴不合格柴油200余吨,工作成效经验受省政府肯定。打掉跨国盗窃摩托车团伙4个31人,追回被盗摩托车8辆;打掉入室盗窃犯罪团伙3个24人,追回赃款赃物80余万元;打掉诈骗犯罪团伙2个32人,追回涉案赃款赃物10余万元。二是攻坚扫黑除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线索摸排,始终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切实做到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专项斗争以来,共排查出相关线索15条,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个,破获刑事案件24起,抓获涉案人员64人(刑事打处46人、行政处罚9人),移送审查起诉2个团伙32人。三是深化禁毒斗争。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202起241人, 缴获毒品310.873千克、易制毒化学物品88.498吨及大批涉案物资,收戒吸毒人员1,737人,收押涉毒特殊人群61人,收治病残吸毒人员237人。统筹全市公安机关力量开展“疾风扫毒”“鹰眼一号”专项行动,共研判涉毒网络49个,破获毒品刑事案件61起65人,收戒吸毒人员569人,查获各类毒品19,988.4克,专项行动战果名列保山前茅。四是织密防控网络。治安查缉队与边合分局、保腾高管、边防等警种联动,织牢环城、环市、环边“三环查控圈”。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动态巡防机制,强化街面巡防。(四)抢抓机遇,勇于攻坚,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一是警务机制改革取得突破。二是执法制度改革不断加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办案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开展执法办案场所大检查、执法安全隐患大排查、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整改等专项活动着力提升全局执法质量。三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五)强基固本,优化管理,基础工作更加夯实。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全面优化公安服务管理水平。一是治安行政管理全面加强。严格落实“边交会”“马拉松”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备案审批和安全监管,确保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二是旅游革命整治掀起高潮围绕全省、全市“旅游革命”工作要点,指挥调度全局各部门警种参与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深化全警参与旅游革命的大旅警工作格局。三是交通安全管理成效明显。实体化运行“交安办”,统一指挥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强“两站两员”和“执法小分队”,构建 “5+1”防控体系,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改,严防严控道路交通事故四是监所安全管理平安无事看守所以争创“全国标兵看守所”为目标,扎实推进监所“五化建设”,实现连续18年无安全事故,2018年共收押1,272人;拘留所认真推进“三项重点工作”,2018年共收拘3,329人。五是出入境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优化“六位一体”办证模式,提高窗口吞吐能力。六是重大警(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心组织开展各类警(保)卫工作任务47起(其中一级警卫1起,二级警卫1起,三级警卫2起,勤务28起,大型活动安保15起),实现了“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3人。其中:行政编制5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2人。

实有车辆编制70辆,在编实有车辆7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98,934,458.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934,458.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6,415,973.05元,增长39.5%。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及辅警工资福利支出拨款比上年增36,984,236.1元;(辅警人员主要为边防辅警人员工资增加8,836,000元,2017年无此项拨款)

2、办案业务费增拨款18,481,736.95元;

3、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团田派出所建设资金)比上年增9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97,235,852.52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11,558.52元,占总支出的77.4%;项目支出44524294元,占总支出的2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4,821,093.74元,增长38.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050,980.33元,比上年支出88,618,813.02元增34,432,167.3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002,262.99元,比上年支出47,652,793.56增13,349,469.43元;

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950,000元,比上年支出0元增950,000元;

4、资本性支出12,232,609.2元,比上年支出6,143,152.2元增6,089,45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711,558.52元。与上年支出108,889,285.47对比增43,822,273.05元,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050,980.33元比上年支出88,528,813.02元增34,522,167.31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660,578.19元比上年支出20,360,472.45元增9,300,105.7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24,294元。与上年支出33,525,473.31元对比增10,998,820.69元,主要原因为:

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50,000元;

2.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0,048,820.69元,主要为2018年新增边防辅警及经费8,371,421元;新增边境事务联络官办公室专项经费100,000元;高清视频监控租费增172,700元;市本级非税安排缉毒办案补助增4,359,300元;上级补助比上年减少2,954,600.3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235,852.5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54,821,093.74元,增长38.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050,980.33元,比上年支出88,618,813.02元增34,432,167.3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002,262.99元,比上年支出47,652,793.56增13,349,469.43元;

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950,000元,比上年支出0元增950,000元;

4、资本性支出12,232,609.2元,比上年支出6,143,152.2元增6,089,45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7,769,65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主要用于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因涉密,具体项目经费略。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44,6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10,548.8元;离休人员经费134,145元;

6、城乡社区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5%。主要用于全市城乡统筹转户相关工作所需经费;

7、商业服务业支出9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5%。主要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1,426.96元,完成预算的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43,386.96元,完成预算的12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040元,完成预算的109.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决算数3,443,386.96元大于预算数2,800,000元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数没有预算车辆购置经费,年中,财政批复处置了8辆公务用车。所以需购置公务用车。年中购置车辆8辆增加1,123,881.48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2018年公务接待费结算数218,040元比预算数大18,04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公安机关聘请省厅宣传处、保山电视台、新华网云南频道等多家宣传机构到腾冲拍摄腾冲公安改革专题宣传报道,导致接待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29,178.86元,增长2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0,652.86元,增长2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526元,增长9.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8年财政批复处置了8辆公务用车,所以需购置公务用车。年中购置车辆8辆增加1,123,881.48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主要是国家公务用车改革及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性原因,以及今年办案用车辆经费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列入办案费支出,从而导致费用减少。接待费比上年增加市因为本年公安机关聘请省厅宣传处、保山电视台、新华网云南频道等多家宣传机构到腾冲拍摄腾冲公安改革专题宣传报道,导致接待费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3,386.96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218,040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3,386.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23,881.48元,购置车辆8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208年财政批复处置了8辆公务用车,所以需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19,505.4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80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8,0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80,578.19元,与上年支出20,360,472.45元对比增加9,420,105.74元,主要原因为:

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856,467.09元

2)劳务费比上年增加支出4,534,093.33元;

3)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支出87,763.92元;

4)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支出3,941,781.4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229,165.75元;

2)印刷费242,901.40元;

3)水费304,946.50元;  

4)电费505,848.76元;

5)邮电费585,550.57元;

6)差旅费1,104,258.43元;

7)维修维护费2,863,116.05元;

8)租赁费544,097.84元;

9)会议费4,666元;

10)培训费155,742元;

11)公务接待费218,040元;

12)专用材料费6,320,436.74元;

13)劳务费4,807,014元;

14)委托业务费177,924元;

15)工会经费978,955.92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3,117.32元;

17)其他交通费用394,919.50元;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4,978.01元;

19)办公设备购置4,694,899.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腾冲市公安局资产总额162,946,062.41元,其中,流动资产34,069,495.33元,固定资产112,836,54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020,000元,无形资产1,020,02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28,800.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62,689.80元。流动资产减少129115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70平方米,账面原值668,589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690,826元;报废报损资产658项,账面原值3,192,17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计

1

162,946,062.41 

34,069,495.33 

112,836,545.08 

53,809,080.90 

16,899,562.90 

 

42,127,901.28 

 

15020000 

102002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1,192.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7,392.1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3,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腾冲市公安局共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我部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于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涉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安排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挥、检查、监督贯彻执行。(2)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民警培训及公安科研、调研、装备工作,开展内部纪检、监察审计、警务督查工作。(3)及时准确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分析预测社会治安和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指挥对发生的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活动和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对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组织协调处置。(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居民身份证、户籍、边境保卫和出入境管理工作。(5)组织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6)组织侦破全市经济案件,维护腾冲经济秩序等工作。(7)组织做好警卫工作。(8)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技术保卫工作。(9)领导协调武警、内卫及边防、消防工作;指导森林公安业务工作。(10)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纳入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腾冲市公安局内设机构33个(不含交警大队),其中:派出所15个、看守所1个,拘留所1个、戒毒康复社区1个,局机关各业务科室15个。

3.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3人。其中:行政编制5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2人。

实有车辆编制70辆,在编实有车辆70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腾冲市公安局在保山市局党委和腾冲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级党委全会和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主线,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为总目标,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治安环境和发展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为:

1、牢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要求,营造了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

2、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营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3、牢牢把握严格公正规范文明的执法要求,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4、牢牢把握改革创新的时代要求,营造了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5、牢牢把握从严管党治警的固本要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8,934,458.52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52,711,558.52元,项目支出拨款46,222,900元。基本支出拨款占拨款收入76.76%,项目支出拨款占拨款收入23.24%。

腾冲市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97,235,852.52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11,558.52元,项目支出44,524,294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77.43%;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22.57 %。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实行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目标任务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腾冲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务管理办法》)及《腾冲市公安局包干经费管理办法》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预[2019]10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警务保障室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局直属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我局按照财政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局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严格做好自检自评工作,按时上报自评报告及自评表,确保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资金范围全覆盖。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我局收入19893.45万,同比增长5482.1万元,增长率38.5%,其中公用经费收入6179.9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收入12.31万元。同比增加3.2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在预算管理中,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二是在执行中,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三是在资产管理中,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腾冲公安工作亮点纷呈、成果显著:一是腾冲公安改革受到部、省关注肯定。年内,腾冲作为全国第二家受邀的县级公安局专程到公安部改革办汇报工作,腾冲公安网页被公安部改革办直接链接。省人大专门到腾冲实地调研保山公安改革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二是成功在公安部推出多个腾冲公安工作亮点。反映腾冲公安党建、县级公安改革、腾越警区改革、旅游警区改革等经验亮点的6篇调研、简报连续被公安部刊载,提升了腾冲公安在全国的影响力、竞争力和知名度,为打造腾冲公安品牌和高端经验亮点积累了经验。三是平安建设再上台阶。年内,全市连续五年保持接处警、刑事立案下降,命案下降至个位数,实现“命案全破”和“有影响的大要案全破”。2018年5月,腾冲在平安建设考核中荣获“全省先进平安县市区”荣誉。在2018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测评中,腾冲排名由上年的第9位提升至第8位,圆满实现年初既定目标。四是维稳固边工作卓有成效。“四线三网”建设高位推进,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一期建设圆满完成,边境重点整治成果显著,反恐维稳、边境维稳、社会维稳、网上维稳“四条战线”不断巩固,有效应对消除了一系列涉恐涉边涉稳涉网风险,“最安全边疆”“最稳定边境”局面正在全面形成。五是大数据战略取得突破。高清视频、监控和数字边境等信息化项目建设覆盖面不断扩大,信息化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公安核心战斗力不断增强,全市公安工作正在由“汗水警务”向“智慧警务”转型升级。

(四)效果情况分析

实现了年初设立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了市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方面。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导致部门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

(二)项目执行主体预算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项目管理、项目预算、项目执行、绩效评价这一过程不够重视。通过自评发现,整体支出绩效明显,预算执行有效,履职良好,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但在专项支出中,个别责任主体部门对预算执行的意识不够强,不能主动跟上预算执行进度,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在绩效指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方面缺乏主动性。 

(三)主体对资金使用问效不积极。缺乏主动跟踪问效的积极性。财务内控制度,财务核销需进一步加强。

(四)整改情况。存在上述问题,主要是重资金轻管理形成的。通过绩效自评,党委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决定加强管理。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争取财政支持合理配置项目资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职责作用;二是各项目执行部门,加强预算意识,及时修订和制定项目管理措施,严格按执行方案执行项目,确保项目支出进度和绩效。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8年绩效自评工作结束后,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及对所属预算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将加强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及完善项目管理等领域继续作为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确保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年度自评为优秀等次。评分为94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的要求,及时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绩效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层层压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完善考核指标。根据当年开展项目的具体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和完善,使指标更加科学、规范。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跟踪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健全制度体系。有针对性的制定资金、项目和绩效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资金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用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来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13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