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3-4-16_A/2015-1113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5-01-30 09:51:24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4〕486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为腾冲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大队基本情况
二O一四年末,大队设有机构1个,共有14个二级单位(综合中队、特勤中队、事故中队、车管中队、宣传中队、城南中队、城北中队、龙江中队、腾板中队、猴桥中队、腾泸中队、滇滩中队、腾龙中队、明光中队);
(三)人员及车辆情况
年初我队有民警81人、职工2人、协管员及临时工140人、退休干警3人,共226人。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详见附表)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09.00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9.0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财政安排基本支出1030.71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1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7.8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42.68万元。项目支出中120万包括红绿灯维修维护费、电子警察系统、协管员服装。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15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3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交通工作、警保卫工作及日常接待工作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七、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详见附表01-06)
腾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