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3-4-16_A/2018-0412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4-10 08: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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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贩卖散装汽油案
4月8日,腾冲市公安局荷花派出所在开展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检查中,查处一起非法贩卖散装汽油案,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名,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荷花所民警在对辖区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记录中,寸某购买汽油的数量和频率超出其正常使用范围,遂对其经营的商店进行了重点关注。当日13时许,一辆摩托车停到寸某商店门口,驾驶人下车后便向其购买散装汽油,民警见状立即出击,将正在销售汽油的寸某当场查获,并从商店内查获分别使用铁桶、塑料瓶安装的汽油90升。经询问,寸某供述:其自2017年7月起,开始到附近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储存在商店内,并使用不同规格的饮料瓶分装后,以13至20元不等的价格零售给周边村民和过路的摩托车驾驶员。
目前,寸某(女、57岁、荷花镇肖庄人)被处于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0元,收缴散装汽油90升,装油工具铁桶4个、塑料瓶4个。
腾冲市公安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