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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7-X/20150202-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五合乡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5-02-02 15: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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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腾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4〕468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的宣传、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讨论研究制定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措施。做好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2.协调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处理有关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事宜,促进和维护民族地区的团结和谐与社会政治稳定。

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措施,负责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安排和协调管理,参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

4.以提高民族素质为目标,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民族中、小学校和乡、村民族文化站(室)工作指导,保障民族地区“普六”、“普九”工作顺利进行,与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弘扬、挖掘、整理少数民族文化、文化工作,做好有关少数民族的外宣和文化交往工作,搞好民族地区扶贫科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5.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和县政府人事部门等,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选拔和使用等工作。

6.搞好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做好与宗教界的民主协商和合作共事工作,团结民族宗教界人士、调动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为我县改革开放发展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各自的特点独立工作,搞好自身建设,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7.按照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搞好对县内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的宏观管理。负责审批办理宗教方面的有关事事,协调宗教团体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影好像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邪教及利用宗教进行颠覆政权、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违法犯罪活动。

8.了解掌握我县边境以外的主要宗教组织及活动状况,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按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坚决抵制和打击境外不法宗教对我渗透和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9.密切与各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关系,充分发挥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是县委、政府联系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做好同各乡(镇)特别是民族乡(镇)村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工作,经常不断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县委、政府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0.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0人,工勤2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 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63,858.28元,财政拨款2,179,145.08,上年结余1,284,713.20。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63,858.28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858.28元,项目支出1,95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507,858.28元。

1.工资福利支出582,671.00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独子费、单位驾驶员养老保险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1,555.36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3000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3,631.92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1,956,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946,000.00元,分别为民族机动金720,000.00元、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26,000.00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010,000.00元,分别为伊协培训楼建设补助150,000.00元、团结进步社区创建100,000.00元、云峰山古建筑群修缮补助500,000.00元,示范区建设市级配套200,000.00元、其他商品事物流通6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不涉及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3.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族宗教和谐稳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开支11.5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察、调研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