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9-0-11_B/2018-0725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7-25 17: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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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7月25日
为切实加强腾冲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腾冲市教育局始终把“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理念放在首位,防患于未然,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这个党和政府重要的民生工程。
一、基本概况
腾冲市辖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有266所,其中,中学31所,小学235所(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含初中和小学两所)。2017—2018学年全市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80290人,其中初中28300人,小学51990人。
米、油、牛奶、面包根据全市统一招标配送,其它食材由乡镇组织统一招标采购配送。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根据各校实际提供早餐、中餐、晚餐任选一餐,供餐内容丰富,营养均衡合理,既考虑地方特色和饮食习惯,又考虑学生身体的需求。
2017年6月,腾冲市教育局下发腾教发﹝2017﹞151号文件,结合实际,要求全市学校食堂以《学校学生食堂“六T”管理实施要领”》为指导,以《学校学生食堂“六T”管理检查评分标准》为准则,以《学校学生食堂“六T”实务量化管理日志》为内容,抓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二、自查情况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开展试点工作的具体规定,腾冲市中小学于2012年3月起均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享受到营养膳食每天一餐4元补助,每年800元。
(二)供餐管理情况
1、所有学校均制定并落实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及原料进货台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的食品都有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包装类食品均在保质期内。
大宗食品,如米、油、牛奶、面包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招标供货;2017年8月,其它食材由乡镇组织统一招标采购配送。供货商证照齐全,具备供货资质。
2、腾冲市中小学食堂全部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达到持证经营全覆盖目标;全市中小学食堂均采取学校自主供餐、“零利润”经营模式,着力打造服务型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做到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
3、全市学校食堂具有相对独立的储藏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备餐分餐区和餐厅。根据“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有脏随时扫”的学校卫生清洁制度,学校食堂餐厅随时保持干净卫生。
4、各学校严格履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和《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自学生食堂开办以来没有制售过冷荤凉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所供菜品新鲜,营养餐和其它餐次搭配的一日三餐,基本符合膳食营养指南要求。
5、按规定每天有学校负责人及值周教师陪餐,月底按每顿4元收取陪餐费,结算后冲入学生营养餐帐,地方对于学校负责人及值周教师陪餐没有补助。
6、各学校严格执行每餐次的食品成品48小时留样制度。
7、根据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要求,每天进行卫生安全自检自查,要求中心学校每月组织抽查。
8、营养餐还每周定时进行牛奶、蛋糕加餐,不存在未达到国家膳食标准的现象。
9、每年对从业人员及学校管理人员、学校领导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新《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和《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培训,所有教职员工全员参与。
10、要求各学校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实施“光盘行动”,不存在食物浪费现象。
(三)食堂建设情况
1、自2012年至今,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建设累计84796㎡,投入16032.4万元,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基本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2、自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政府大力投资采购食堂设备,累计达1682.68万元,已全部采购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同时,学校也积极采购装备,基本能满足需求。
(四)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财政资金每年按200天计,每天供一餐,每年每生800元,从2012年至今已累计投入34306.44万元,资金严格按规定规范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2、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已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存在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家长。
3、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存在用学生膳食补助资金抵减“一补”资金的情况。
4、全市学校食堂聘用从业人员按1:100比例配备,工资开支由县乡财政分担,由地方财政保障,从2014年至今年,财政已累计投入3582.94万元。食品配送费用由供货方负责,不存在挤占公用经费情况。
(五)信息公开公示情况
1、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资金使用情况以“月报”形式上报、并公示。
2、各学校成立了以学生、家长为主的膳食委员会,在学校显著位置设有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周食谱、食品数量、单价、金额及资金使用情况、受益学生人数。
3、没有纳入“阳光校餐”项目试点工作,但全市开展“六T”食堂创建工作,有专人负责按时、真实填报数据。
(六)宣传教育情况
1、要求各学校通过微信平台、家长会、教师会、专题培训会、校会和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科普知识。
2、要求各学校利用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及微信平台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工作进展,利用培训会进行典型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