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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9-0-/2022-0822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8-22 17: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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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为确保拟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市教育体育局在履行职责中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公开程序进行预先保密审查。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  

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未确定的,视为同意公开。  

四、对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保密部门确定。  

五、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可会同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是否公开;对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是否公开;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在公开前征求权利人的意见,确定是否公开;对一些敏感信息,由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是否公开。

六、信息保密审查的程序:拟定公开的信息;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七、不得以保密为借口,使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未能公开。

八、对应当公开而不公开和审查不严、公开内容失真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