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40126-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16:40:28 |
文号 | 浏览量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腾冲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5—51318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要求,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全年共主动公开内容涵盖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人事信息、医疗政策、老龄健康、医疗卫生服务、卫生健康法规政策等内容,做到群众关注的医疗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全部公开,不断提高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
1. 政务信息公开。腾冲市卫健局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规定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信息。主动公开①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②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③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④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⑤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⑥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⑦招标采购信息;⑧行风廉政建设情况;⑨咨询及投诉方式;⑩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2. 政务服务公开。腾冲市卫健局坚持便民利民导向,对政务服务办理坚持“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服务,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专门窗口,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时限等工作资料等向群众公开。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权力进行了事项流程梳理,绘制审批流程图,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坚持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认真完成各项受理发证任务。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负责先行受理,分类提交业务部门,办毕后再由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统一进行发证,确保一个窗口,一次受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让办事群众享受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腾冲市卫健局信息公开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抓实抓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局机关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合法、及时。二是进一步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信息采集、审核、保密审查、及时公开等各项流程,各业务股室在公开前均规范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盖章,并经保密审查后方可公开。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等各方面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贯彻各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坚持精心制作、精准推送,服务公众、服务大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平台做好发布、解读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以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以健康腾冲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为助力,强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权限、程序、人员,围绕“依法、优质、廉洁”行政,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时效性,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促进腾冲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回应167件次,办结率100%;持续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息来信留言转办督办工作,回应市民12件次,回应率100%。二是在政务服务平台公示办事所需资料及流程,联系方式,方便办事群众。三是按照国家、省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任务,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对检查结果、检查时间、采取措施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按照国家饮用水抽检任务,开展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的水质监测和抽检,及时在网站上公示水质抽检结果、医师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医疗机构注销、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发证情况,不定期公布美容美发、住宿、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环境及公共用品用具抽检结果、“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5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强,有的文件没有及时公开到位;
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仅通过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
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日常工作满足于见子打子,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公开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新格局,规范公文发布,健全政策发布和解读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及时准确加强深化医改和卫生健康重大决策事项信息公开,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努力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领导信箱答复办理工作,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