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14_B/2016-081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5-10-18 15:4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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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五”及2015年工作总结
“十二五”期间,在腾冲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保山市卫计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进一步稳定了低生育水平,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了我市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截止2015年9月底,全市总人口673420人,控制在了700000人以内,比“十一五”期末的653311人增加20109人,年均增加4021人。2011-2014年出生率11.87‰、12.22‰、11.64‰、11.59‰,均控制在13‰以内,自然增长率6.12‰、6.56‰、5.95‰、5.76‰,控制在7‰以内。2015年1-9月出生4774人,出生率7.10‰,自然增长率3.10‰,低生育水平进一步保持稳定,进一步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和社会就业的压力,并形成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期,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加强领导。市、乡两级政府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全市18个乡镇人口计生服务中心编制数64人,现有人员70人,6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共有编制22人,现有18人,已整合成乡镇卫生和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事业编制18人,现有18人,已整合成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管理和服务工作有编制、有人员,职责明确,措施落实。二是配齐配强基层队伍,管好用活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221个村(社区)委会共有计生宣传员232人(其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8人),所聘人员文化程度均为初中以上,平均年龄37岁,村(居)委会人员到位,能够正常开展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信息收集上报等事务与群众工作。全市村(居)委会计生宣传员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的报酬650元/月。2015年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已进入落实阶段,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腾冲市村(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腾政办发〔2015〕86号)文件,县、乡两级财政承担部分78.81万元已划拨养老保险专户,个人缴纳部分10月底全部完成,有效调动了村级计生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了队伍的稳定性。三是每年组织培训乡、村计生专职人员2次以上,通过培训,基层业务水平明显提高,计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三)依法管理全面规范
一是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得到加强。认真分析排查工作隐患、加强孕前管理,对重点对象重点监控、重点处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到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案件卷宗齐全完整,计划生育案件符合率达100%,案件评查合格率达95%。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领导包案处理重要信访制度。五年来接听电话咨询政策214次,省级电视媒体电话连线采访1次,受理人口计划生育办理信访事项34起,结案34起,结案率为100%。全面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继续开展依法行政和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按照评估标准在腾越镇、和顺镇、明光镇、荷花镇、马站乡、五合乡、滇滩镇7个乡镇设立“诚信计生”示范点,并将热海社区列为市级诚信计生示范点。二是2014年3月份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单独两孩”政策。截止2015年9月共审批办理单独二孩《生育服务证》85本,单独二孩出生51人。其中:2015年1-9月审批办理单独二孩《生育服务证》44本,单独二孩出生41人。三是根据《腾冲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取环手术审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取环审批程序,各乡镇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没有出现未经审批而私自施行取环手术或同意不符合规定的对象取环的情况。
(四)基层统计台账和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台帐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口发〔2009〕58号)要求,认真坚持定期报告、公示、定期例会、信息反馈、质量倒查等“五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台帐,做好数据库在线维护,切实提高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2015年按照《保山市村级人口计生数据质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创建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和年终考核的重点内容,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腾冲市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科学地制订实施方案,加强督导5次,遴选出6个村(社区)参赛。二是对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及业务员组织了在线系统运用4次,参训人员为164人次,县、乡、村三级计生干部培训5次,参训人员达1620人次。三是县、乡分别安排了工作经费,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基础工作的运用和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利用腾冲县人口计生网、QQ群等方式,及时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场疑难问题解答、数据合并技术指导,提高业务水平,云南省育龄妇女及家庭成员数据库在线系统全员信息入库率达98%,准确率达90%。五是建立人口信息化联动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于2012年10月16日印发了《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县基层人口数据信息收集部门联动制度的通知》(腾政办发〔2012〕158号),对联动部门、联动形式、部门职责等作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截止2015年9月,全市18个乡镇按时、按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2次,开展数据交换、比对、分析和评估工作。六是积极配合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意见要求,全面做好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相关工作。
(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
一是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建立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查通报制度。三是健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不断提高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建档及录入率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录入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的运用率。五年来,我县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运用率达100%,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90%,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入库率达95%,四是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出育龄夫妇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深入各乡镇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向流动人口讲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五是签订区域协作的共管协议书,共与25个地区建立了协作关系。通过采取以上有效措施,流动人口的服务个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群众满意率均在95%以上。2015年1-9月,全市共为流动人口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普查2552人次,免费提供避孕套、安全套及药具7580人,查验《婚育证明》312人次,出具《婚育证明》218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00余份,提供政策咨询3000余人次,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反馈信息341条。全市18个乡镇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运用率达100%,育龄妇女入库率达95%以上。
(六)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严格资格审查、规范资金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资金兑现。截止2015年9月,全市兑现“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对象2975户,资金881.65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7791人次、资金748.476万元,特别扶助对象1067人次、兑现资金224.556万元,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对象46人,兑现资金2.3万元,兑现农业人口独子保健19648人次,资金235.7万元。兑现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学金220人次,一次性升学奖学金1320人,合计资金162.1万元。免除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新农合参合个人承担缴纳部分对象113123人次(含2015年),补助资金731.103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1170人,发放手术并发症专项扶助资金141.84万元。为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共投保91463户次,投保金额62.6241万元。2015年审批上报新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82人(含半边户)、特别扶助26人、少生快富740户、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金6户,审批上报农业独生子女升学加分325人,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全额资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24008人,一次性升学奖学金444人,义务教育奖学金61人。认真组织开展了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对已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对象开展了全面评查工作。
(七)加强服务网络建设、优质服务不断深化
一是申请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投资建设了固东、曲石中心服务站,建设规划为825平方米,规划投资100万元,目前已全部竣工使用。二是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选址新建业务用房2132平方米,投资230万元,已竣工使用,目前已整合成腾冲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是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中心服务站共投资150万元加强软硬件建设,改善软件环境,确保试点项目正常开展。四是2011年以来,按照《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县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腾政办发〔2012〕117号)要求,我市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项目目标任务纳入了全市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截止2015年9月,共为21312对符合条件计划怀孕的农村育龄夫妇进行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并建立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家庭档案,目标人群检查率在80%以上,圆满完成了市政府的下达考核指标。五是全面加强叶酸发放管理,截止2015年我市增补服用叶酸人数为34361人,为降低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六是已婚育龄夫妇避孕节育措施进一步巩固。各乡镇社会事务办与人口计生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密切配合,日常开展与集中进行相结合,全面开展随访对象医学监护随访工作2次。原县计生服务站和中心服务站常年深入乡村,进村入户,服务上门,有计划、有重点的为育龄群众开展方便、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五年来共为8.94万人次进行了计划生育“三查”服务。2015年1-9月各乡镇组织开展“三查”服务18900人次。七是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整体推进药具管理,在18个乡镇221个村都设有药具发放点,在大型超市、旅游客运站、交通客运站、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设置了药具管理VI形象免费发放点。2015年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网点新增乡镇卫生院21个、村级卫生所217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1月份由原县计生局牵头,组织工商局、食药监局、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检查1次, 9月份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检查1次,2次专项检查均没有发现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上市销售或有偿提供的情况。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药具免费发放点403个,发放安全套51.4万只(其中:防艾安全套13.16万只,流动人口领取7580人)。五年来,共发放安全套300万只,着力保障药具供应,为预防艾滋病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
(八)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提高协会工作水平
一是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截至2015年9月底,全市共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244个,其中市级1个,乡级18个,村级221个,流动人口计生协7个,有理事4260人,团体会员23个,村级会员65803人,会员小组2668个,有宣传服务阵地247个,会员之家228个,会员联系户38046户。今年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做好计划生育协会的“参公”、“入序”和“三定”工作。目前,市计生协会办公室有专职协会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18个乡镇计生协会均由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兼职计生协会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职能,在人口计生系统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市宾馆酒店安全套的摆放进行督导检查,充分动员社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预防艾滋病、性病的传播,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三是开展“青春期健康人格教育”活动。将“青春期健康人格教育”活动与主题班会、社会实践、心理咨询相结合,设置了青春健康教育咨询室2个(一职校、县计生服务站各1个),开通了男、女生咨询互动热线,及时解答青少年生理、心理困惑地问题,帮助青少年走出迷茫,安全度过青春期。培训了以县服务站医生、校医、生物老师为骨干的项目师资60人,为师生免费发放了由县计生协会编制的《美妙的青春之旅》宣传图册、宣传品3万余份。县人计局、计生协、教育局、团县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学校开展青春期健康人格教育活动的通知》,在腾冲县第一职业中学挂牌成立“青春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得到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受到学校和社会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我县已在2所职业中学、9所完中高三学生、2所初级中学初三学生中开展了“青春健康人格教育”活动,培训累计投入资金46万元,培训45场次,受教育人员达19200余人,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九)强化宣传倡导,群众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抓实“15311”工程,充分利用“三下乡”、科技活动周、“5·29”协会会员活动日、“6·26”禁毒日、“7·11”世界人口日等有利时机宣传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出生缺陷、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婚育新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二是创建人口文化大院,建成人口文化书屋,帮助群众组建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方式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巩固了人民群众学习、娱乐、健身和交流人口文化传播的阵地。三是创新拓展宣传方式。结合农村工作特点,精心编制了印有计生法律法规及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的《农家历》,五年来共发放《农家历》50万册。四是巩固更新各乡镇宣传板、宣传墙等阵地,在《腾冲文化》上开辟人口计生专题,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舆论氛围。五年来我市共发放农业人口“奖优免补”政策宣传材料、生育政策宣传材料、流动人口计生政策等人口计生宣传品10万余份。我市宣传品入户率、群众人口计生政策知晓率达95%。
二、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现行的生育政策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我市育龄妇女人群庞大,80年代的独生子女进入生育旺盛期,加之“单独两孩”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符合政策生育人数突增。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统计台帐存在一定的数据逻辑错误,管理不到位,统计上报数据不实,计生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村级宣传员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等现象。
四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度增大。流动人口居住不稳定、流动性大,很难进行有效管理,仍然是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五是面临的信访工作压力加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失独家庭、离职村级计生宣传员上访隐患依然存在,面临的信访工作压力加大。
三、“十三五”及2016年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十三五”的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制度创新,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弘扬新型生育文化,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2015年预计数和“十三五”人口控制目标
2015年预计数:预计2015年可完成总人口控制在682000人以内和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8 ‰以内的目标任务。
“十三五”人口控制目标:到2020年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725000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三)工作内容
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工作。
(四)主要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的协调和配合作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完善人口计划生育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坚持县、乡、村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目标考核顺利进行。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检查制度和报告制 度,乡镇、相关部门每年要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配合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报告。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3)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稳定行政机构队伍 人员。乡镇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应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从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村级要有1名村级宣传员,组要有兼职信息员。加强计划生育技术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水平。巩固计划生育协会队伍,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4)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等经费落到实处。
2.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1)坚持依法管理和服务。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增强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规范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坚持政务公开,畅通咨询、投诉渠道,阳光计生热线畅通。
(2)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容列入宣传总体规划,建立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生育文化书屋,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生育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 觉实行计划生育。
(3)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按照政府主导、依法自治、合同管理、维权自律的原则,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培育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意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增强协会的生命力、凝聚力、战斗力。
(4)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坚持“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总体发展格局。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服务到家、落实到人”的服务特色,提高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可及性。加强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在“十三五”期间,按照《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2013﹞44号)文件精神优化整合乡级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和妇幼保健资源,加大乡级计生中心服务站硬件设备投入,进一步完善村级计生服务室。巩固“国优”成果,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率达到95%以上。
(5)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认真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深入持久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优惠优待政策,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6)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纳入政府统一规划,构建安全、畅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 完善以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及人口宏观信息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 生育数据库,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例行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 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建立统计、公安、卫生、民政、人口和计 划生育等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的人口统计制度。
3.加强协调配合,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认真抓好一级干预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宣传和咨询服务,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率达到80%以上,叶酸服用率达100%。
(2) 巩固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加大查处“两非”案件力度,积极开展打击“两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奖励、优待政策,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环境。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深入贯彻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建立流动人口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工作,维于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和“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集贸市场、产业园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村(社区)网点建设,强化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
2016年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宣传,加大新《条例》等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人口计生政策知晓率。继续在全市各类中学中探索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工作。
二是抓基础,巩固好基层基础工作网络,规范基层基础台账,及时收集、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健全完善乡镇人口基础数据信息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人口数据质量。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全面落实各项计生惠民政策,及时兑现惠民资金。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惩罚违规,确保计生惠民资金阳光运行。
四是抓重点,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是抓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把计生惠民政策资格审查;进一步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做到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规范达标。
六是抓难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扩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覆盖面,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更实的服务,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时做好PADIS系统的运用。
七是抓实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