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50303-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10:34:12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医师:
一、测评对象
执行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通过业务水平免考审核的医师除外。
二、测评时间
2025年3月8日8:00至24日12:00。
三、测评形式
本次测评采用集中到单位(会议室)或分散测评的方式,医师在每天早8:00-11:30,下午 14:30-17:30,由医师个人使用带摄像功能的手机或电脑,自行登录中国医师协会开发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测评。手机端登录“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微信公众号,电脑端登录“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四、测评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业务水平测评根据医师填报的执业类别由系统随机组卷,共100道单选题(公共知识40题,专业知识60题),共计100分,测评时间60分钟。在测评时间内,每名医师有3次测评答题机会。
(二)测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评分数达合格分数线且无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经州市定考办确认后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
五、测评要求
(一)医师在考核测评时务必独立完成答题,尽量选择环境安静、信号稳定的场所进行测评,合理安排好测评时间。
(二)在测评时系统将通过手机前置摄像头或电脑摄像头启动人脸识别监考,如未开启摄像头功能,系统默认无法进入答题环节。测评过程中严禁替考、交头接耳或围观(切勿在镜头中出现其余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发现以上行为的,将驳回测评成绩或视为作弊。
(三)参加测评的医师切勿遮挡或者关闭摄像头,切勿戴口罩或用其他物品遮挡面部,切勿选择光线较暗或者背光的场所,在测评过程中应始终将面部保持在摄像头范围内。应避免在答题过程中离开系统答题页面,以免系统无法识别及抓拍而自动退出答题环节或导致测评成绩驳回。
六、测评流程
(一)医师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内选择“参加测评”模块,点击“进入测评”,进入答题环节后系统开始计时,答题完成后可点击“交卷”,如在测评时间内未完成答题或未点击“交卷”,系统将在60分钟后默认交卷并结束测评。
(二)医师如果在第1或第2次答题完毕点击“交卷”后,系统提示“继续答题”,说明测评未达到合格分数,请根据系统提示继续进行第3次答题。
(三)医师在规定时间及3次测评答题机会内,如因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成绩被驳回,允许医师有一次重新参加测评的机会;第二次仍然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则视为成绩不合格。
(四)测评完成后,请参加测评的医师于3个工作日内登录定考系统查看测评成绩。
七、工作要求
(一)各考核机构应每天登录“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完成线上监考认定工作,3月24日18:00后,信息审核、驳回等功能将关闭。
(二)各医疗机构和考核机构要做好业务水平测评的实施工作,通知并督促辖区相关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
(三)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考核机构仔细阅读《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相关工作的通知》要做好业务水平测评的实施工作,确保通知并督促本单位相关医师(执行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做到文件通知到位、测试监考到位、注意事项提醒到位。
联系人及电话:
省定考办:代老师,0871-67196688(工作电话)
保山市定考办:林老师,0875-2221065(工作电话)
腾冲市定考办,寸老师,王老师0875-5167128(工作电话)
中国医师协会“定考系统”技术支持:400-8106-819(工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