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09-4/2026062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15:24:36 |
| 文号 | 浏览量 |
董诗晓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的建议(9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4月28日应发的《保山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保政办规〔2025〕1号文件相关规定,对业主委员会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以下属地管理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改选,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二)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三)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指导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
(四)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
(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日常检查,指导物业服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协助开展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核查工作;
(六)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七)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人员开展相应级别的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
(八)对暂不具备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物业,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者居民自管。
同时,业委会在组建难、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能力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亟需系统施策、持续提升。
二、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局坚持党建引领、依法自治、规范运行、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 “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引导业委会依法履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我局将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与业务指导,推动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联动民政、司法、城管等部门形成合力,健全考核评价与问题闭环机制,持续提升业委会建设管理水平,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
三、下步工作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的建议,针对性强、契合实际,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坚持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自治,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党员业主依法参选业委会,鼓励社区 “两委” 成员按程序兼任业委会职务。把党组织把关贯穿筹备、选举、换届、重大决策全过程,涉及选聘物业、公共收益使用、维修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须经业主大会表决,确保自治方向正确、运行合规。
压实乡(镇)、街道主体指导责任,严把人选关、程序关、公示关,优先推选公道正派、热心公益、责任心强、具备时间与能力的业主进入业委会。建立 台账,对具备条件未组建、到期未换届的小区限期推进;对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保障业主自治权利。
推行公共收益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示,落实收支明细、审计结果公开,鼓励引入第三方审计,严防侵占挪用。
明确公开内容、频次与渠道,定期公示经费收支、公共收益、重大决策、履职情况,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
乡(镇)、街道,社区加强日常投诉处理,对违规决策、侵害业主权益的,依法责令整改、撤销决定;情节严重的,指导启动罢免程序,严肃追责。
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你今后一如续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