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3-1/20260609-0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水务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6-09 10:34:43 |
| 文号 | 浏览量 |
李宗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朗蒲灌溉沟渠建设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办理。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当前相关政策要求,我市灌溉沟渠建设主要依托两大项目载体推进,分别是水利部门负责的大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大中型灌区建设重点对区域内骨干灌溉沟渠实施防渗加固、提质改造,荷花镇辖区已纳入在建的腾冲灌区范围。在腾冲灌区规划编制阶段,因该片区尚未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且当时未形成明确的灌溉用水需求,同时受项目总资金规模限制,朗蒲片区部分灌溉沟渠未能纳入本次腾冲灌区实施计划。目前,腾冲灌区项目正有序推进,若需进一步争取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对该片区沟渠进行完善,需待本次灌区项目实施完成后,再按程序逐步推进。
根据《云南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云农建〔2022〕10号)及《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相关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达到1000亩以上,通过耕地流出图斑整治新增的耕地,必须按规定完成验收、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后,方可纳入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范围,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地块,再按程序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此,朗蒲片区灌溉沟渠一时也难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解决。
下步工作中,我局和农业农村局将从有限的防汛抗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资金中给予支持,采取临时和简易措施解决用水问题。达到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申报条件时,及时纳入储备库,逐步统筹安排实施。
衷心感您长期以来对水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恳请继续助力全市水利事业发展。
腾冲市水务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